同住在一条小巷,他认得她。
她是斜对面梁记酒铺的媳妇,听说娘家姓宋,因夫君身体不好,十六岁上便嫁过来冲喜,结果连房都圆,夫君便去世了,隔年公婆也因病亡故,街坊四邻都说她命硬,克死了夫家三口,是天煞孤星。
也有不少人等着看她的笑话,甚至打起了酒铺的主意,等到连人带铺子一起接收。
但宋氏以自己的泼辣给自己杀出了一条门道,又学到了夫家一手酿酒的本事,在这一带站稳了脚跟。
宋氏见他不说话,也没多说便离开了,片时复又回来,手里多了一小壶酒,一盘面饼。
“天冷,吃点东西暖暖身子,也算是我给小郎君赔个不是。”宋氏说。
林鸣依旧没有开口,宋氏也没有停留,搁下东西便走了。
酒是刚烫的,面饼是刚出锅的,皆冒着腾腾的热汽,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一道温暖的白雾。
冻在喉咙口的寒气仿佛被这暖意化开,变成一泡水,堵在胸口,再漫上眼角。
十七岁的少年,眼眶一阵酸热。
酒和面他没有动,放在了梁记酒铺的门口。
他读的是圣人书,知道非亲非故,男女授受不亲,且男女之间有大防,宋氏是豁出一身泼辣劲才换得一身太平,他不想给她惹是非。
更重要的是,有一样比酒和面更重要的东西,他已经收下了。
那就是勇气。
活下去的勇气。
——一个死了夫君与公婆的弱女子都能挣出一份鲜活的人生,他有手有脚,有才有学,难道还能在街头冻死?
*
从此以后林鸣照旧在巷口卖文,但已不再是终日等着帮别人写几封书信。有主雇上门的时候他便做生意,没生意的时候他便写自己的文章。
从前他要做诗文,须得焚上喜欢的香丸,再泡上一壶香茗,再谴开下人,以全诗兴。
现在,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没有茶水也没有焚香,就在街口一方小桌上,他也能心随意动,以手写心。
家世落魄,世情困顿,小桌逼仄,但这又如何?
有一样东西永远不会受到局限,那便是一个人的才情。
它就像大石底下的种子,越是受到重压,就成长得越发拙壮。
如果说他十二岁中解元只是死读书,那么是到了这一刻,才悟透圣贤书中的真谛。
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了,风中刺骨的细针已经开始消融,树上抽出了绿芽,柳枝开始吐絮,春天到来了。
林鸣的人生,就是在这个春天改变的。
那一天林鸣只觉得街上格外热闹,宋氏还特意关了铺子,经过巷口的时候,向着林鸣笑道:“小郎君,去看状元郎呀。”
她今日没有像以往那样扎着头巾,系着围裙,换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头上也没什么珠翠,只簪着一朵海棠花。
但那洁白的肌肤,柔红的唇,带笑的眸子,无一处都清新鲜妍,胜过街上任何一个百般妆饰的女子。
林鸣只看了一眼,手下的笔便微微一颤。
宋氏向身边的小少年道:“阿均,叫哥哥。这位哥哥可是很会念书的,你要跟哥哥多学着点,看,哥哥的字写得多好——”
然后三个人六只眼睛都落在林鸣的笔下,那一笔已经撇出了纸外,直接划到了桌上。
林鸣:“……”
宋氏:“……”
宋均:“……”
“哈哈哈小郎君定然也是想看状元郎了,那就一块儿去吧,我听人说,小郎君的书念得极好,若不是家里出了事,将来定然也是状元郎呢。”
林鸣发现,宋氏好像总有一种本事,把尴尬的事情变得风淡云轻。
除非刻意讥讽,否则没有人会在他面前提起读书与功名,毕竟抄家之时,他的功名已经被夺了。
但她这样随口说来,既没有讥讽也没有同情,仿佛全然没当一回事,便给了他一种恍惚的错觉——这确实不算是什么大事,功名被夺,再考就是。
“不了。”他起身道,“平江探花,是三年一度的盛事,二位请去吧,莫误了位置。”
“好难得,总算等到小郎君开口说话了。”宋氏笑道,“小郎君的声音好听得很,以后可要多说说。”
直到宋氏同着宋均走了,林鸣还没有回过神来。
天蓝如玉,柳絮轻飞,清隽的少年在春风中顿住。
他的声音……好听么?
风吹起桌上那张纸,在春天温暖芬芳的空气里,和从枝头飘落的柳絮与花瓣一起飞向远处。
风中,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接住它。
衣袖拂去纸上的轻絮,看到了那篇未竞的诗文。
巷口,林鸣定了定神,重新坐下,将思绪从那阵清脆爽利的笑声抽回来,开始落笔。
一旦重新投入其中,街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便再也不能影响他半分。
他神情端凝,运笔如飞,小小一方书桌,仿佛在陋巷中隔绝出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良久良久,他才停下了笔。
然后才发现,有一人一马,不知何时停在了巷边。
马是北狄良马,通体雪白,在阳光下泛出淡金的色泽,身披璎珞,头簪红缨,马鞍皆是镏金雕花,铺着明黄御缎。
人是青年公子,清逸脱俗,身上明明穿着大红团花刺金圆领袍,领口与袖口皆绣着紫薇花纹,腰束玉带,帽插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