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娇客_紫菱衣【完结】(43)

  加上下身水绿色的绸裙,一身淡雅的色,相得益彰,使得整个人都变的入眼了。

  潇晓晓不太喜欢大红大绿的色。

  但潇晓一喜欢。

  潇晓晓来这地域后,经过上次的园会,跟着一帮童生秀才。

  潇晓晓觉的习得此地的字十分重要,且是当务之急。

  而且平日,她跟人做生意,讨价还价,算账记账,一定离不开字。

  倘若她连字都不熟识,别人也不愿意和你做生意。

  然而,潇晓晓拿着一卷书,将里面的生僻字勾出来。

  发现实则安国的字,也不是十分难懂,倒像极了潇晓晓现代所在国Z国古代一种楷书,笔画优美,字迹工整,而她之前只是粗略的了解。

  现在细细看了后,发现的确不是那么难学。

  除了一些生僻字,其他大多潇晓晓都认识。

  然而认识不等于会写。

  第一眼认识和最终把这个字写出来,期间的东西不连续。

  然而,这春日闲暇,潇晓晓把别人为她寻来几本书,都是前代文学大家撰写。

  她边学习边做记录。

  而梁小六走近,她丝毫没察觉到。

  *

  梁小六进入堂屋,就见潇晓晓伏首在案,头上绑着两根银丝带,发丝如灯笼花垂下的丝一缕一缕。

  散开,很是好看。

  然后,那女子,翠色的眉,不描而青,星目琼鼻。

  不是倾国倾城的惊艳,小家碧玉里带着精致,秀气中带着温婉。

  加上那一身浅色的衣衫,使得她如昆山之玉,实在入人眼。

  梁小六一愣,随即走上前来。

  对潇晓晓,他没有那方面想法。

  虽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一直总被她吸引。

  就连自己都身不由己心不由己帮她。

  若说是邪门了,中了蛊毒,梁小六也认了。

  但不是,他非常的清楚。

  对潇晓晓,他没有男女那种爱慕。

  但这样也很好,就做一个共事儿的朋友。

  他知道,跟着这个女子,有一天,她一定会有大出息,也许,能带着他一起出人头地。

  曾经在闹市,他第一眼瞄见她,瞥见她眼里别样的晶亮鲜活。

  那时梁小六长这么大从未见过的,就觉着她以后不是普通人物。

  所以他想跟着。

  帮她理账,帮她分担其他的一些府内外事务。

  ☆、第四十一章

  梁小六进入堂屋,就见潇晓晓伏首在案,头上绑着两根银丝带,发丝如灯笼花垂下的丝一缕一缕。

  散开,很是好看。

  然后,那女子,翠色的眉,不描而青,星目琼鼻。

  不是倾国倾城的惊艳,小家碧玉里带着精致,秀气中带着温婉。

  加上那一身浅色的衣衫,使得她如昆山之玉,实在入人眼。

  梁小六一愣,随即走上前来。

  对潇晓晓,他没有那方面想法。

  虽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一直总被她吸引。

  就连自己都身不由己心不由己帮她。

  若说是邪门了,中了蛊毒,梁小六也认了。

  但不是,他非常的清楚。

  对潇晓晓,他没有男女那种爱慕。

  但这样也很好,就做一个共事儿的朋友。

  他知道,跟着这个女子,有一天,她一定会有大出息,也许,能带着他一起出人头地。

  曾经在闹市,他第一眼瞄见她,瞥见她眼里别样的晶亮鲜活。

  那时梁小六长这么大从未见过的,就觉着她以后不是普通人物。

  所以他想跟着。

  帮她理账,帮她分担其他的一些府内外事务。

  *

  由于手里紧,身上穷,只能维持日常开支,潇晓晓一时也没找到快速生财的法子。

  还好当初手里留了几十两。

  只要节俭度日,也能把这段时日过下去。

  县城那块地叫闲庄,原本是朝廷一个落魄旧勋的,现卖了,连同庄子里的几间农舍。

  ‘闲庄’潇晓晓觉着这个字名字不好,土地万顷的地方怎么可能闲呢。

  也不能叫‘忙庄’不好听,那么取个诗情带浪漫的吧,潇晓晓最后一拍脑袋,取名‘月庄’

  她在买下这块地时,就育了枸杞苗。

  长长的一排,上千株。

  月庄这土地位置极好,当初的力新觉也果真给力,阡陌交通,一目千里,大道从地头走,小路穿插田地中,河网密集,根本不需要专业的灌溉设备。

  无需采用滴漏灌溉。

  只要等苗一下地。

  依然是松土,培肥,除草。。

  到最后的剪枝,除虫。

  而且,耕牛,也非常普及。

  潇晓晓现事不必躬亲,然而,请人手是必要的。

  每日二三十文工钱下去。

  安国有用银钱丝帛抵徭役的规定,所以,许多家里需要劳力的人,便趁着闲时多赚钱,便宜也干。

  所以廉价劳动力是有的。

  潇晓晓将自己关在府中练了两个月字。

  等到六月七月,便是春季里开花的枸杞第一期收果。

  然而,今年的果实采摘,人手组织,多是潇正华劳心,潇晓晓已经对此达成协议,四六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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