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兽喜欢妖兽, 好像也不怎么分物种,至少《西游记》里是这么演的。
但是如果有机会,她还是要变成人的。
若是因为她变成了人,牧浅雪就不喜欢她了,那她也只能祝福他再去找一只像她这样机灵可爱的小豪猪了。
毕竟让她为了爱情放弃飞升去三千小世界, 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她还得回家找爹妈。
好聚好散, 她一个现代人,没那么纠结。
所以初一听牧浅雪说他并不是对豪猪这种动物情有独钟时,阮晏晏心里还是乐呵的。
虽然下一个更乖,但是从一而终比较不麻烦嘛,更何况下一个要长得比他还好看,着实难度系数有点高啊。
但是心里可以美,一双眼睛却带着不相信。
一向谋算在心的千年妖精却红了脸,“我…我见过你人身的样子…”
说罢声音又更小了几分,“很好看。”
美滋滋的阮晏晏当然知道自己的人身很好看。
她妈妈当年在艺术院校都是校花,说她爸爸是为色痴狂不为过,结婚几十年,没让妈妈吃一点苦,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
她遗传了母亲的美貌,从小就被人夸漂亮得像是洋娃娃。
“很好看?”
死亡凝视后,银杏叶上便接着又浮出两行字。
“所以说你就是喜欢我原来那张脸咯?”
“那我在这边万一以后没那么好看,你就不喜欢了?”
千年妖精的脸都要红得滴出血,“也不光是好看。”
“那还有什么?”
“很勇敢,也很善良,还很有主见,性格也好,又很能干。”
“我怎么听着觉得你这些词都是东拼西凑的?”
“你不要再问了,”一向清冷的声音越来越小,“反正就是喜欢就是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知原因的喜欢,或许才是最喜欢。
所以阮晏晏表示她很满意,终于“嘤嘤”地笑出了声。
“那你见着我是什么样子的啊?”
她还挺好奇,也不知道牧浅雪见的是什么时候的她,几岁?穿的什么?有没有丢脸?比如抠个脚趾什么的。
应该不能抠脚趾吧,不然他还能喜欢?那口味也太重了,她可不能忍。
“穿了一件挺奇怪的衣服,挺厚的,毛茸茸的,没有扣子没有腰带,粉色,还有两条兔耳朵。”
哦~~那是她那粉兔子连体睡衣~~~
什么???
“你偷看女孩子睡觉???”
“没有在睡觉…”
小豪猪嘟嘟囔囔,心道是一点都不公平,凶叽叽地又在银杏叶上写着,“那还不是可以看!”
“也不是那么容易…”牧浅雪解释道,“看过往的灵相,是很逆天的,哪里能总看?而且会看见什么,又不是我能选的…”
“难怪身体这么差,修为都用在这种不正经的事了,哼!”
小豪猪气嘟嘟地转身。
没过几秒,就感到后背上有凉凉的指头在点点点。
“那…晏晏喜欢我什么啊?”
阮晏晏这才正眼看了牧浅雪一眼。
她还没开口呢,却又听见他说,“你之前不是…喜欢东偃…”
小豪猪叹口气,还是个小醋精,她们现代人谈个七八次恋爱不是挺正常的?
算了,他们这虽然灵气值高,还能修仙飞升,奈何文明不够开化,她大度,看在他这张脸的份上,就解释一二呗。
“司珩那个变态先不提,”小豪猪看着蓝蓝的天,云卷云舒,很是安逸,“东偃仙君各方面都好,可他一颗心都给了洛啸。”
“哦。”牧浅雪声音低得仿若蚊子嗡。
“我不是那个意思…”小豪猪轻笑一声,紧忙在银杏叶上写道,“或许是因为洛啸,所以他看我的时候总像是在看一件容器,所以我对他的喜欢也就只能停留在欣赏这里了。
喜欢这种事本来就是这样,可以不回应,但一定不能不对等,不然不管是喜欢的,还是被喜欢的,都会走入死胡同。
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将我当做人看待的。”
应池长老固然对她也不错,但里面多少承了牧浅雪的情。
时长老也很好,可那只能算是同门之谊。
只有牧浅雪,从头到尾都很尊重她,甚至比她穿越前是小女孩时所遇见的大多数人类都还要更尊重她些。
那时牧浅雪问她要不要跟他学术法,她自然知道他不需要她这只小豪猪学点小法术为天羽宗做贡献,他只是希望她能自信点,能成长,能进步。
他也从来没说过什么有他保护,她就可以无忧无虑当条咸鱼的话。
可尽管这种百分百为她着想,他还得费神劳力的事,当初他也是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学。
他是先征求了她的意见的。
若是为一个人好,就可以以此为由让其顺从,又算哪门子尊重呢?
司珩不就是以为她好的名义,做着她最不喜欢的事么?
后来牧浅雪知道了她那些关于如厕洗漱方面的小癖好,也是来问她,需要一个院子么?
他总是这样,无论是什么事,他都会先问她,你需要吗?你乐意吗?你想吗?
她觉得这是尊重,而尊重很重要。
而且她不管是要去骷星渊还是去小境天,他从来不会说,那里很危险,不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