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这么说,是为了掩盖什么真实目的。”
顾诺儿点点头,又问:“哥哥,那庞博远的婚事呢?
我听朋友说,他母亲、大嫂还有自己的发妻都去的早,会不会克妻呀?”
顾自辰嗯了一声:“调查他的时候,倒也有人这么说。”
“可是却没有任何依据,而且据我所听说的,不管是他父亲还是庞博远自己,都对妻子极其温和有礼,从不纳妾,也不沾花惹草。”
“庞博远的发妻,是他在村子里就定下的婚事,出身虽不好,但庞博远待她不错。”
“他发妻逝去三年,他都一直没再找,这次也是经媒人说亲,才与谢家那姑娘定下了。”
听了这个,顾诺儿更疑惑了。
“怪怪的,既然与原妻感情那样好,三年后,就能接受一个人吗?”
顾自辰笑了笑:“也许时间改变了他,庞家如今家大业大,四哥也与他们有些生意往来,他肯定会再娶的,哪有男人能从一而终呢?”
顾诺儿不回答。
心里却默默地想,司明哥哥肯定就会呀。
顾诺儿将手里的软糖糕吃到一半,便有一只不知道是谁家的小黑狗跑来。
第1767章 狼的守护,从不曾被发现罢了
它跑到顾诺儿裙边,绕着她来回摇尾巴吐舌头,黑溜溜的眼睛盯着少女手里,那最后的一点糖糕。
顾诺儿看见它,顿时想到了在修罗境里,她曾看到夜司明真身变小的样子。
少女蹲下身,用手摸了摸小黑狗的头。
“你想吃呀?”
“汪呜~”叫的奶声奶气的。
顾诺儿将糖糕从棍子上撕下来,一点点喂给小狗。
小黑狗吃的欢实,尾巴都快晃出残影了。
顾诺儿用手托腮,水盈盈的目光看的发怔,却像是透过它,看着另外一个人。
“怎么能摇尾巴呢,他再开心的时候,也从来不摇尾巴的。”
一旁顾自辰听到,不由得蹲下身,笑问:“妹妹在跟小狗说话?
狗当然会摇尾巴,不摇尾巴的就是狼了。”
顾诺儿噘起粉唇,没有回答。
司明哥哥,本来就是狼。
顾自辰这时,又轻笑说:“不过,狼摇尾巴的话,一定也不会让你看到的。”
顾诺儿抬起水眸:“为什么呀?”
“我有一个友人,他出生在广袤无边的草原上,他小时候,捡了一只狼崽带回家照顾。”
“那狼崽被他从小养到大,按理说应当很亲切了,可他从不曾见狼崽像家犬一样摇尾乞怜。”
“他本以为,狼天性冷漠,养再久也养不熟,俗称‘白眼狼’。”
“可他有一次外出三年,归家以后,家人告诉他,那只狼崽在他离家后一年跑了。”
“我朋友很伤心,却也能释然,狼的天性本身散漫自在,不可能为了他,一直当成狗一样留在这里。”
“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听到他养的羊群发出了激烈的动静,他明白是有野狼过来偷羊吃了。”
“然而他提着灯出去一看,竟是两只狼在羊圈里打架。”
在顾自辰讲故事的时候,那只小黑狗吃完东西,就跑了。
顾诺儿怔怔地看着前方,耳边全是哥哥的声音。
“我朋友一眼就认出了其中一只,就是他养的狼崽。
它跟那匹偷羊的野狼互相撕咬,最终赢得了胜利,野狼浑身是伤的逃走。”
“他们重新相逢时,隔着月色,他的狼崽身上多了一些伤疤,就静静地站在那里,拿黄铜色的眼睛打量他。”
“狼崽不会说话,但我朋友说,他不知为何,读懂了它的眼神,似乎它在说:好久不见。”
“那一刻,他发誓他没有看错,狼崽朝他摇了摇尾巴,然后没有留恋,转身一跃,就回到了森林里。”
“后来,我朋友才知道,为什么别人家的羊偶尔会丢,他家的羊从来一只不少。”
“他跟我提起的时候,句句潸然,他说其实狼不是不摇尾巴,而是它们生性冷漠,然而,却将那为数不多的情感,压在了心底,隐忍克制,从不将喜爱喧哗出来。”
“不是它不会摇尾巴,而是它的守护,从不曾被他看见罢了。”
顾自辰讲完以后,却见顾诺儿久久没有回话。
他低头一看,妹妹不知何时,竟然哭了!
一双琉璃似乌黑的眼睛,积蓄着泪花。
顾自辰长眉一拢,紧张询问:“妹妹,怎么了?
!”
第1768章 抽空下山来瞧一瞧他的小东西(加更一)
顾诺儿哽咽说:“我突然想司明哥哥了。”
顾自辰狭眸中染着无措:“永夜侯?
对了,近几天都没看到他,庆功宴那天他也不曾现身,去哪里了?”
顾诺儿低下头:“他走了,一个月以后,才会回来。”
在顾自辰关怀的询问下,顾诺儿将事情的原委说出。
起初,在听到夜司明想要求娶顾诺儿的时候,顾自辰直接眯起双眸。
他反对的话刚想脱口而出,却见顾诺儿眼泪汹涌,便也舍不得说了。
听到最后,顾自辰总算明白。
他的妹妹,喜欢永夜侯。
顾自辰叹了口气,他安抚说:“诺儿别急,一个月罢了,永夜侯定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