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苏倩已经知道他不在公司,他干脆直说自己见客户去了。
果不其然,苏倩没有任何怀疑,还答应帮他买卤肥肠。
如果,苏倩能改掉挥霍无度,不思进取,不尊重他和他的家人,这些坏毛病,他倒愿意跟她过一辈子。
恋爱四年,结婚三年,余华心里清楚,对苏倩的爱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每次苏倩无理取闹,他都觉得厌烦。
如果苏倩还是这般不懂事,他就跟她离婚。
25岁的余华越来越欣赏性感有趣的大脑,苏倩太无趣,太低俗。
她的日常就是买买买,不高兴,不开心,总要他哄她。
而他每天都忙得像个陀螺,哪有闲工夫听她说哪家百货公司搞活动,哪个品牌出什么款特惠,哪里有秒杀。
管他出什么新款,万变不离其宗。女人要有气质,有身材穿着才好看啊。
而苏倩越来越像家庭主妇,一点贵气都没有,掉进钱眼,越来越庸俗。
余华接通了大姐的电话,什么?苏倩闹什么,竟然把警察叫到家里了!
这女人又发什么疯!竟然把他亲妈亲姐姐们当贼?
过分,越来越过分!
余华二话不说,从公司开车回家,今天一定要把苏倩这瞧不起农村人的臭毛病给掰过来。
苏家有钱又如何?显露出来的不过是心灵的贫穷和灵魂的丑陋!
周末不堵车,余华很快就到家了。
两个警察还在,拍照,询问。
苏倩不仅把今天的损失说了,还把以前丢失的购物卡,贵重食材,化妆品,首饰等等,全部报案。
依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省的立案标准是3000块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3万到10万则是数额巨大。
苏倩提供的失物清单,以及购买发票的价格累计超过10万。
余华人未进门,声音先到:“警察同志,我老婆她记性不好,这绝对是一场误会,我们家并没有丢东西,抱歉抱歉”。
苏倩听到余华一味袒护他家人就生气,为什么她丈夫处处和他家人站在一起欺负她!
每次愤怒不甘,换来余华低声下气的道歉,她并不想这样,她要的不过是余华跟她和和美美过日子。
永远无条件的站在她这边,而不是站在婆婆和姑子那边来指责她。
气头上的苏倩,说话语气一点都不客气,“你今天一天都不在家,就是在你不在家的时候我丢了东西,你凭什么说是误会?警察同志,我们继续!”
余华气得捏起了拳头,这个女人发什么疯!家里就四个女人,她丢了东西,不就是说他妈和姐姐们是贼!
她们要是贼,他从小还用过苦日子吗?有钱人才是贼,都是社会的大蛀虫!
像苏倩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贼喊捉贼,真是不要脸!
“苏倩你够了!家里就你们4个女人,你发什么疯啊?警察同志真对不起,是我没管教好我老婆,浪费了公众资源。”
苏倩不甘示弱,“我之前出门一趟回来就发现东西不见了,问过她们都说没有见过,既然不是家贼,那就是外贼。”
9413没眼看这个蠢女人,捉贼拿赃,捉奸拿双,好好的捉奸机会不去捉,好好的捉贼机会被她搞成这样,凶有什么用?
用报警和刑法条例,吓唬余华两个姐姐,要她们把东西交出去。只要实锤了,就是把柄。
真的报警有什么用,家里没有外人来过的痕迹,难道警察会搜她们三个的包包吗?
苏倩,真是蠢啊!
从第一次发现房间东西被盗,就应该装摄像头。为什么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跟余华吵呢?
拿到证据主动权就在她手上啊,余华还能睁眼说瞎话不成?
如果实锤了,还毫无底线偏帮他家人,这样老公要来做什么?不离婚留着找膈应吗?
如果余华知道是他家人手脚不干净,而不是苏倩故意找茬,好好教育他家人,保护妻子,这样的婚姻还能抢救一下。
而苏倩这个傻女人,每次闹,没有真凭实据,一味的指责余家人,余华听到心里当然就不舒服,觉得是她臆想出来针对自家穷亲戚。
余华和苏倩大学四年感情,甜蜜美好过,他认为只要不牵扯到自己家庭,不牵扯她闺蜜之间的攀比,苏倩还是比较好的。
所以每次吵架后,余华冷静下来,还是跟苏倩道歉,只是对苏倩不满的情绪一直在积聚。
可苏倩,傻傻的以为男人甜言蜜语哄一下,感情就能回到起初?
夫妻间每次争吵就是一旦裂痕,是非曲直本有对错。
当夫妻双方各执一词,都不认错,余华先哄苏倩并不是认错,只是觉得婚姻还能挽救,但苏倩却以为余华认错,二人和好如初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
横在二人之间的隔阂一直都存在,只要碰到了,时不时就会爆发争执?
这一次因为苏倩的闺蜜喊她去开美容卡,又因为余华的姐姐过来私自拿了苏倩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