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要不是浣三曾经见识过更大的一块小硬蹄鹿兽皮,那么他很可能和这些人一样认不出来。因为是还没有出生的小鹿,所以蓝纹部落少年手里的这块兽皮不大,只有成人的肚皮大小,但是浣三曾经见到的那件鹿皮衣服,却一直垂挂到了脚背上,不知道耗费了多少兽皮,捕杀了多少怀有身孕的母鹿。
“这块兽皮虽然好看,但是这么小,怎么做衣服?还不如看看我的。”有人挤了出来,大大咧咧的将自己的礼物拿了出来。
周围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这个头上插满了蓝色羽毛的少年,手里提着的,赫然是一根足足有小臂长短的羊后腿。
可以看出这是好几天前打到的猎物,羊腿肉已经呈现出暗红色,不是那么新鲜了,万幸的是储存的好,上面并没有出现可憎的虫子。
因为不能在这里打猎,所以各个部落的食物都存在匮乏的情况,这个时候拿出来这么一大块肉……
周围响起的口水吞咽声也是此起彼伏。
“只有自己打猎到的肉,才能作为礼物。”一个脖子上挂着贝壳项链的少年唱起了高调,很快就引起了周围少年的一致赞同,他也拿出了自己的诚意:“这是我亲手打磨的骨珠项链,只有它才能配得上你的美丽。”
那是一串用动物的骨头细心磨制的骨珠,每一个珠子都大小相同,颜色细腻洁白,中间最大的几个珠子上面,还用了植物的汁液和红色的石头粉末染成了各种颜色,看上去委实非常好看。
“我的我的。”
“看看我的吧。”
“白茅,这是我送的,你一定要收下。”
……
剩下的少年也都不甘示弱,纷纷将自己的礼物拿了出来。
能做成最好石器的坚硬黑色石头;
用最好看的贝壳串出来的项链;
虽然没有小鹿皮那么漂亮但足够大的黑羊皮。
……
轮到浣三了,他手里的兽皮包裹早就引起了周围人的好奇,此刻在众人的注视下,他带着微微的傲气,缓缓的将兽皮打开。
“哇!”一片参差不齐但是同样震撼的惊叹声。喵呜,最近在看《魔卡少女樱》,然后发现我童年的时候真的是太单纯了2333
各位看官,你们可不可以投喂几个五星好评呢づ ̄3 ̄づ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刀
一个洁白的动物头骨。
头骨并不完整,后脑盖上缺了一块,而且下颌部分完全的消失了,看上去和普通的头骨并没有什么两样。
既不能磨成骨针,也不能做成骨刀,连用来做成装饰的骨珠也无法磨制,在别的部落里,这种残缺的头盖骨,早就被当做无用的垃圾给扔了出去。
但是眼下,周围部落的少年们,却齐齐的发出了羡慕的惊叹声。
“这是雷兽的头盖骨!”
“我、我没有看错吧?”
“怎么可能!”
“这、这也太……”
这种能够吹出响亮声音的动物的头骨,早就被各个部落的好奇少年们围观过了,大河部落为了展现自己不来的强大,并不介意他们的围观,还会告诉他们,什么样的头盖骨才属于一只真正的雷兽。
眼前他们所见的,就是一个标准的雷兽骨:
前窄后宽,头骨的后面有狭长的洞口,从这里用力吹气,就能让头骨发出响亮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雷兽的鼻骨和牙齿中间的位置上,存在着一个硬硬但是圆圆的凸起,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雷兽虽然是素食动物,但是身体高大如牛象,又是群居动物,连长牙虎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又远在大草原的极南之处,所以周围部落的人连见都很少见到这些动物,又怎么谈得上猎杀呢?
大河部落有这种动物的头盖骨,并且拿来作为提醒各个部落的号角,已经让各部落心生敬畏。而浣三拿出一个雷兽的头盖骨送出去,让他们何止震撼,简直要惊悚了!
虽然浣三手里的这个雷兽头骨更大一些,而且也多有残缺,但那也是一个雷兽的头骨啊!
有聪明的人,已经想到了拥有这个头骨的种种好处:
吹响头骨的声音可以震慑野兽,在茫茫森林里通知族人,不知道比用嘴巴呼喊要好多少。
就算没有多少用处,这样珍贵的头骨本身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比那些羽毛和骨珠要高到哪里去了。
在惊呼之后就是一片寂静,正是因为清楚雷兽头骨的价值,所以在场的人都很清楚:
他们输了!
毫无疑问,就像是一头长牙虎定然胜过一匹饿狼,就像是红色的野果总是比青色的野果甘甜,就像是太阳的光芒胜过了月亮和星星的总和。
浣三的胜利简直是一定的了。
一个少年失望的收回了视线,却在看到叶猴的那一瞬间又亮了起来:“你还没有给我们看看你的礼物呢?”
那些失望的部落少年也都纷纷的露出了希冀的神色来:
对啊对啊!大河部落那么强大,那么只有同样来自大河部落的人才能胜过他了!
“哈哈!他?”浣三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哈哈大笑:“他能有什么?”
近乎轻蔑的看了叶猴一眼,浣三说道:“一个连打猎都不会的男人,还好意思做白茅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