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小梁回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他进了屋,一双儿女已经在里屋睡着了,巧云还守在桌前,见他回来,一面起身忙活着热菜,一面止不住念叨,“你去哪儿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小梁面色有些不自然,干笑了两声回:“……哦,那什么,下午车行那边有点事,我走前忘了跟你说一声。”
巧云听这话,倒也没往下责怪。
男人养家糊口,忙外头正事,她从来不会多嘴。
“饿不饿?快吃吧。”巧云替他盛好饭,端上热好的菜,催他趁热吃,又随口一问,“对了,车行最近生意怎么样?”
小梁拿筷子的手微顿住,埋头食不知味地划了口饭后,踌躇开口:“我正想跟你说车行的事……”
“怎么了?”
“车行我打算盘出去,不做这个生意了。”
“什么?”巧云惊诧地回不过神来,“卖了车行,那……那以后咱们靠什么过日子?”
“你先别急,听我说,”小梁同她讲,“这几年车行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与其等赔本的那一天,还不如及早抽身,把铺子盘出去,还能抵点钱。”
说是车行,其实也是夸大的说法,论起来,就是个地段好点的修车铺,小梁在程公馆干过几年,会开车,也会修理一些简单的汽车故障,凭着这份手艺,慢慢做起来,又招了些人,算是收入不错,养活老婆孩子的同时,还能攒下些钱。
做生意就像养孩子,一点一点地养大,倾注了大把精力和心血,说将车行盘出去,小梁心里其实比巧云还不舍。
但没有办法,只要他在邺城一天,就得提心吊胆一天,姓孙的性子阴险,没准正盯着他家,谋划着对大小姐动手。
无论他帮不帮,只要大小姐有闪失,他这一家老小都别想有好下场,也正因此,小梁迫切地想带着一家人逃路,离邺城越远越好。
他编了个借口:“我有个老乡在北边做皮草生意,说是挺不错,能赚不少,咱们过去那边,慢慢干,也能过得好。”
“……什么?”
巧云惊诧得睁大眼,呐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打算全家都搬过去吧?”
小梁在她不可置信地目光中,点了头。
巧云头一个反应就是不愿:“邺城好好的,就算车行的生意不好做,也可以做别的,为什么非得走呢,月芽儿和虎子都还这么小,哪能走那么远路,再说了,大小姐好不容易回来,我哥也打算在邺城长住……咱们背井离乡地去那么远地方做什么?”
小梁本来也无十足把握说服妻子,听她提起大舅哥杨奇,反而灵光一现,知道该从哪儿说动妻子了。
“正因为你哥,咱们才更要走。”
小梁目光灼灼,压低声,“我的意思是,正好趁这个机会,把你哥带离邺城。”
巧云惊愕地看着他。
小梁说:“我也是男人,知道男人看自己喜欢的女人是什么眼神,你哥……”他说得委婉,“总之,有的人,半点心思都不能动,你可别当那个人那么好性子,可以一直容忍,万一哪一天……”
他没有将话说尽,却足够巧云害怕。
她只有这么一个哥哥,对大小姐忠诚不假,可也万万不想见哥哥遭罪没了命。那个人,只有在大小姐面前才是温文儒雅的君子,在旁人跟前,可比索命的阎王还令人胆战三分。
“……那大小姐。”巧云不知不觉红了眼眶,抚着心口喃喃出声,很舍不得。
小梁劝她:“你还怕大小姐没人照顾吗?说句不好听的话,大小姐如今在邺城,地位比五爷在时都要高数倍,不会受委屈的,将来等你哥肯娶妻生子,事情都过去了,咱们再搬回邺城也行,又不是一辈子见不着面了……你自己想想看,这些天来,你哥来咱们这儿多少次了,你就真不怕出事?”
巧云想起哥哥近些日子守望在院中的身影,不禁也是心里一酸,哥哥他,像棵树一样总不远不近地守在大小姐身边,从程公馆,到如今,谁也不知道他在心底惦念了多少年。
求而不能,天堑之别。
如果就这么一辈子无望地守护。
甚至触到别人的逆鳞,有丧命的危险。
……
不!
她唯一的哥哥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他也该有正常的人生,在接触其他的姑娘,彼此中意后,组成个温馨的家庭,而不是像现在落寞且危险。
巧云心脏怦怦跳个不停,漫起一股无言的酸楚,慢慢地坐下,无力地妥协:“就按你说的,咱们把铺子盘掉,带上我哥一起离开邺城。”
小梁眼睛一亮,“车行斜对门的楚老板之前就想盘下咱们家的铺子,我明儿再去问一声,要是他愿意,咱们就卖掉,收拾收拾东西,尽快搬走,你看呢?”
巧云犹豫了下,回头望了眼里屋,大小姐那条没织完的围巾还小心翼翼地搁在箱子上面。
她说:“再等等,再多等几天。”
至少她要陪大小姐将围巾织完整,说完道别的话再离开,这一去,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
光是一想,巧云的喉头便哽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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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沉,佝偻着背的孙隶佯装收垃圾的,慢吞吞地进了一栋公寓的四楼。
这儿是秦如玉的住所,自打缪太太身亡,新靠山马专员又被枪决后,她的处境就越来越差,从原本独栋的小别墅,沦落到如今鸽子笼一样的公寓,日子过得很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