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角一看就被煸得十分软烂,皱巴巴的模样,嚼起来丝毫不费劲。土豆块被一夹,筷子就陷了进去,露出内里嫩黄的土豆泥,在汤汁上沾一沾,满是汤汁的咸香,入口即化。
排骨就更不用说了,忍冬精心选用的精排骨,切成小块,炖到肉稍紧缩,用筷子轻轻一撇,便能把骨头脱去,软烂入味,满是肉香。
屋外寒风阵阵,吃着热气腾腾的大锅菜,时不时和周围的食客聊几句。
李大爷觉得那段和战友一起谈天说地的时光仿佛又回来了。
排骨实在太入味了,李大爷咂吧了口白开水,这才咬了一口盖被,淡淡的麦香顿时中和了排骨的咸鲜,紧实的面团一入口,让人充分感受到了粮食带来的满足感。
经过慢火炖煮收汁,面团吸足了汤汁的精华,口感紧实,丝毫不噎,又十分解腻。
李大爷吃一口排骨,肉质软烂,好嚼,再咬一口盖被,当两者混合下肚,他才真正理解为什么他的南方战友遇到有滋味的好菜总想就着大米饭吃。
对排骨炖豆角盖被来说,盖被就是这道菜不可或缺的灵魂所在。
若说排骨、豆角的咸香是来势汹汹的强力军,盖被就是它的最佳辅助,两者配合之下,成功把食客胃里的馋虫勾起,一边叫嚣着“好吃”,一边催促人们加快进食的速度。
李大爷吃得头冒热汗,筷子正要往碗里伸,却遇到了一股不可抗力。
他抬起头想看看是何方神圣阻拦了他进食的脚步。
这一看,筷子差点没拿稳。
“老……老婆子,你怎么在这里?”
“好啊你李志国,叫你去接孙子你接到面馆里来了?”刘兰花怒气冲冲地瞪着他。
要不是她见爷孙俩这么久还没回来,去孙子的幼儿园看了一下,否则还不知道孙子被接到哪里去了呢。
“这……”李大爷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他本来的确是要去接孙子的,但来得太早,还有时间他就寻思来冬记面馆聊聊天,谁知道被这个排骨炖豆角盖被一香,什么事都忘到脑后了。
他的小孙子李明明站在一边,扯了扯他奶奶的衣角:“奶奶不要骂爷爷了,我们去吃汉堡。”
“呃……”这下支支吾吾的人变成了刘兰花。
为了哄孙子,她不得已才答应带他去吃汉堡,这下孩子不哭了,她就想不认账了,谁知道李明明还记得。
刘兰花使劲给老头子使眼色,谁知道李大爷见没自己什么事了,又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别吃了,这东西有这么好吃?”
刘兰花的手还没碰上自家老头子的耳朵,被香味一熏,在中途转了个弯,抢过李大爷的筷子,吃了一口:“好像确实还蛮好吃的。”
嚼了嚼,排骨的肉香充斥在嘴中,汤汁四溢,确实好吃。
刘兰花还想再夹块土豆,浸满了酱汁的土豆一看就很绵软。
谁知筷子还没碰到碗,孙子又在一边哭闹起来了:
“奶奶,别吃了,明明饿了,明明要吃汉堡!”
眼看着孙子嘴巴一张,就要开始嚎哭,刘兰花眼疾手快,夹了块土豆迅速塞进了他的嘴里。
“汉堡……唔。”
吧唧吧唧,好吃。
李明明不哭了,他踮起脚,让自己的小脑袋可以看到桌上的菜:“明明还要吃土豆泥!”
土豆块太过软烂被认成土豆泥了。
看着碗里的盖被,刘兰花计上心来,她给他拿了个小碗,一层盖被、一层排骨……这样叠了几层后递给李明明:“明明,这就是汉堡,吃吧。”
李明明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甚至觉得盖被比汉堡上的面包片更好吃。
忍冬揉面自然有一手,整块盖被十分柔韧,被李明明的小牙一咬,没咬断,扯得快拉丝。
他只觉得十分好玩,咯咯笑着:“好吃!”
.
程家盛是个富二代。
父母忙着挣钱,平时很少有时间陪他,他们对儿子唯一的要求就是:“别惹事。”
今天是程家盛的生日,他满心欢喜给父母打了个电话,谁知程爸爸接起电话,第一句就是:“怎么了儿子,缺钱用了?”
“我等下让杨秘书给你打过去,爸爸忙,有事明天再说。”
“嘟——”
程妈妈那里自然也是同样的情况。
因为想着一家人过生日,程家盛便给保姆放了假。如今偌大的豪宅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咕~”
程家盛摸摸肚子,他今天还没吃饭。
“哎,”程家盛叹了口气,“那就点个蛋糕自己吃吧。”
打开外卖软件,周围的商家因为时间太晚都关了门。
程家盛鼻子一酸,眼泪正要流出来,却发现有一家店还在□□的营业中。
“冬记面馆?”
程家盛点进去一看,“排骨炖豆角盖被,这是什么东西。”
下单。
下了单,程家盛把手机一抛,在漆黑的房间里,眼泪还没酝酿出来,电话铃声响了:外卖到了。
他拿到外卖,看到那层盖被,心里还是挺满意的,因为像蛋糕表面,可以插生日蜡烛。
手忙脚乱插好蜡烛,程家盛闭上眼,虔诚地许了个愿之后,又在默默酝酿哭意。
毕竟在生日的大好日子里,他一个人,在孤独的房间,还饿着肚子,确实还是蛮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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