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平静的说着,沈姝云耳朵里却是嗡鸣阵阵:他与忠勤王交接兵权?
“你现在手下有多少将士?”
“加上从京城带来的一万兵马,现下朔州境内的兵马任我调动, 其中直接听令于我、最精锐的兵马,也就五万。”
就是说,加上驻守在京城的两万人,景延手下共有八万大军,这其中还有一万是能以一敌百的重骑兵。
“这么多人,你如何养得起他们?”
兵马在旁人眼里是宝贝,但沈姝云经商多年,最知养可用之人要花多少钱粮, 一旦失去供养,这八万大军便有哗变的可能。
十万两银子砸进军队里,也只是杯水车薪。眼下各州都深陷流寇匪兵侵扰,朝廷收上来的赋税不过十之一二,哪有那么多钱供养兵马。
闻言,少年嘴角噙起一抹笑意,“先前的确养不起,所以才要打进京城,杀几个权臣充一充钱袋。”
在沈姝云惊叹的眼神中,他像个分享秘密的孩子,故作夸张道:“阿姐是不知道,那些贪官巨富家里是多有钱,单一个刘家就抄出了八十万两白银,更别说他家的房子田宅……阿姐猜猜,刘家名下有多少亩良田?”
“两千亩?”沈姝云被勾起了好奇心。
景延竖起一根手指,“整整一万亩,良田遍布京郊、青州交州各地,每年只收田租都有五万两白银。”
“这也只是小头,他门下数不清的学生,年年给他供奉谢师礼,太后以皇家名义给予的赏赐,以及刘家子弟入世后插手贩盐贩铁,钱财源源不断的进入刘家,这些才是他敢跟我撕破脸面的底气。”
鲜少听他说朝廷斗争的内情,沈姝云听完不由得垂下眼眸,心想自己还是把人想的太好了。
难怪景延打击政敌如此手狠,好声好气的叫他们吐出民脂民膏来,他们必不愿意,毕竟当时景延攻打京城,京城守军在城内苦撑几日,粮草都要见底了,也没见这些大家世族吐出一点实在的利益来。
她突然有点理解他的做法了。
“那你接管朔州兵权,忠勤王竟也肯?”
“他自然不肯,可谁会听他的呢,军队的粮草军饷都是我供着,良将也是我提拔的人,他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王爷,一无家底,二无人才,三没头脑,拿什么跟我斗。”
说到这里,少年得意的勾起嘴角,俨然一个打了胜仗的常胜将军。
饶是沈姝云,也要称赞他的聪明头脑和缜密筹划,看他眼中不带杂质的笑,本该去翻香片的手转了方向,落在他肩上,肯定的拍了拍。
景延一怔,在她面前低下头。
沈姝云自然知道他的用意,毫不吝啬地伸手摸了上去,揉揉他的发顶。
不知觉中,他在她心里不再是一意孤行的莽夫,而是有勇有谋的少年将军——如果是景延的话,说不定真能平定了这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
院子里洋溢着温暖亲密的氛围。
隔着花园,在偏院外,王府下人极力尝试进偏院去探听消息,可总是前脚一进去,后脚就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军士给抓住,以不得打扰靖安王的清静为由赶了出来。
几度尝试未果,下人愁眉苦脸的回禀给裴世昭,过了这许多天,裴世昭的火气更盛,长了一嘴的燎泡不说,头发都熬掉了不少。
“可恶,可恶!”他气的捶拳跺脚。
当初他垂涎定远侯手中的兵权,派人渗透进他军中,想要提拔自己人出来掌管军队,谁成想,最后冒头拔尖儿的是他景延。
原想那小子身份低贱,又无靠山,自己做他背后的依仗,他得了功名利禄,也不过是家奴出身,翻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去。
不想这才几年,定远侯先是重病,后死在了战场上,景延又是封大将军,又是封异姓王,如今实权在手,比他忠勤王府的权柄大的多,到今日,生生就踩到他头上去了。
人就住在偏院里,他却连半点消息都探听不到,气的他一股邪火不知往哪儿撒。
下人见他气急,小心开口道:“王爷若想给靖安王一个教训,正面使力怕是不行了,何不试试别的办法?”
“还能有什么办法。”
“王爷可知道,靖安王入府时,带了位夫人进来。”
“什么夫人?”裴世昭心烦意乱,他一门心思都在兵马身上,想策反景延的心腹,撬墙角,哪会关心后宅琐事。
“王妃见过那姑娘,就是三年前给王妃和定远侯夫人治过病的那位女医。”
“女医?”裴世昭似乎有了印象,语气不屑,“不过是个随军的女眷,又没过礼,连个正儿八经的名分都没有,可见只是用来泄*欲的玩意儿罢了。”
“可小人听府里的侍女说,靖安王待那位夫人极好,每日无论忙到多晚,都必定会从军营回来陪她,同她有说有笑的。靖安王远征南州都要带着她,可见对她极为看重。”
闻言,裴世昭的眼角动了动,嘶了一声,“你的意思是,那女医是他心尖儿上的人?”
“极有可能。”下人转了转眼球,鬼机灵道,“哪怕不是心尖尖上的人,靖安王年轻气盛,能有多少见识,对第一个女人,总是有别样的感情在的。”
“有感情……”裴世昭忍不住哼出声。
平日里见那少年都是一张冷脸,杀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那种人要是有感情,可就是致命的弱点了。
他愤怒的脸上终于浮出喜色。
*
重回朔州城,走在繁华的长街上,左右店面如旧,也有几家换了门匾,正是晌午阳光最好的时候,街上人潮涌动,落下一地的人影重重。
马车路过槐荫街,从车窗看出去,平安药铺还在,隔壁仍旧开着个胭脂铺,生意比不得絮娘经营的好,但地段不错,又打着配置药妆的名头,仍有不少客人上门。
时过境迁,沈姝云放下窗帘,不再去看,心中隐有叹息。
前世只求拥有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家,却事与愿违,今生倒是不惧风雨、处处是家,却连年辗转各地,不知何时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她是惆怅的小女子,倚在身边的少年闭眼休憩,倒不见他流露半点故地重游的感伤。
今日已是住进王府偏院的第五天,百花园已被她逛了个遍,芳琴家里有事,她一早就放了人回去,恰碰上景延精神饱满地邀她出门逛逛,实在无聊,便答应了。
她转脸看他枕在自己肩上的脸,沿着那深邃的眼窝向下,视线掠过高挺的鼻梁,微抿的薄唇,落在颈间突出的喉结上。
近来,他的声音越来越粗,夜间在她身边耳语都有种撩人的磁性,听得她耳根发软,半句不敢回他。
好像不久之前还是个纤细柔软的小少年,怎么眨眼之间,长这么大了呢。
个子也高,身体生的也健壮,总能轻而易举将她抱住,自己连点还手之力都没有——他时时刻刻都在用不容被拒绝的亲昵,表达对她的依赖和爱慕,如潮水般汹涌热烈。
如果不是在乱世,如果没有承担那么多责任,或许,她真的会……
想到这里,她面颊浮上红晕。
随之摇摇头,在心底告诉自己不要去想那种不切实际的事。
动作被景延觉察到,他睁开眼,近距离看着她粉色的面颊,感受到她下意识搭在他手背上的手,内心升腾起强烈的满足感。
到了街上,景延扶她下马车。
二人穿着寻常的服饰,打扮素净不起眼,边走边逛,马车和打扮成家丁的军士隔着一段距离跟在二人身后,慢慢的走。
能出来感受烟火气,沈姝云感到自在许多,不管景延跟不跟得上,看到新鲜玩意,就提着裙子先跑过去。
难得见她如此有精神,景延不厌其烦的跟着她,追着她翩翩的裙摆,余光瞥见前头一家铺子,灵光一动,快步上去握住她的手,带她走过去。
突然被拉着走,沈姝云满是不解,直到迈进店里,看到数不清的精美首饰,她眼睛一亮。
景延注意到她的表情,开心的笑了。
二人一进门,柜台里的老板就亲自上来接待,打量了一眼二人交握在一起的手,热情开口:“郎君带夫人来买首饰呀,走近来细看看,我家用的料子都是朔州城里最好的,样式也多。”
沈姝云的注意力都在那套羊脂玉的镯子耳坠佩璎珞上,缓步走了过去。
景延跟上来,跟老板要了那镯子来,为她戴上,细腻的羊脂玉温润生暖,衬得她肤色雪白,指尖泛起淡淡的粉,煞是好看。
“夫人戴这个好看。”他笑着称赞,一双眼睛从手腕看到指节,像是用目光将她的手细细摸了一遍。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224444.sho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