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珍不住地点头笑道:“嗯,是这样的。”
小蝶在心里暗暗发誓,到那天说什么也得把路亚拉过去,让他看看新郎怎么为了新娘放弃硅谷的,好好感化感化他。只要告诉他新郎是从硅谷来的,他准来。
“等等,等等,那你们俩结婚以后,是不是就把我们俩扔出去了?”陈飒问。
不等兰珍回答,她又仰天呼道:“偶卖糕的(OMG,我的天哪)!这就是你今天请我们吃饭的真实目的,对吗?靠,散伙饭啊?”
小蝶刚刚只顾着为做伴娘兴奋,这时候也想到这个严峻的问题。
兰珍笑道:“不会,我们都比较喜欢 suburb(郊区)的生活,就是那种节奏很慢,街区很安静,后院可以种种菜种种花的生活。”
“所以你又要卖康斗(condo,共管公寓)吗?”陈飒又道。
“不是不是。”兰珍忙说。
“你听人家说完。”小蝶冲陈飒嘬了一下牙花子。
等两个房客都安静了,兰珍才又道:“等他把美国那边的工作和房子处理一下,就搬过来。我们打算搬去西边,像奥克维尔或是柏林屯(多伦多西边小镇),再买个 house(独立屋)。这个康斗我们打算继续出租,所以不会影响到你们。”
不用再另找房子,两位房客心里都松了一口气,但很快又为兰珍的离去伤感。
“你要搬到北边,有 YRT、VIVA(约克区公交车)什么的,见面还比较方便。可你要是搬到西边,那以后一年估计也见不了几回了。”小蝶怪难受的。
三人都有点别离的伤感。
然而很快,陈飒就勾住小蝶的细嫩的双肩,豪爽道:“没事儿,到时候我带你坐‘够(go,安大略省大金马蹄地区公交系统)’去看她。”
既然也不打算大办,兰珍一开始就不想穿婚纱,拖拖拉拉的很是累赘,她想随便去哪里淘一件西式礼服裙就可以了。可是在合理的预算内(150-200 刀),一直也没找到特别理想的。正头大,陈飒问了句:“你会考虑穿旗袍吗?”
她妈前两天听说兰珍结婚,很热心地告诉女儿:“我出国那时候,不是在‘大阳沟’那个小裁缝家做了件真丝旗袍吗?大红的,还是龙凤呈祥的图案,蛮喜兴的。带来这么多年也没穿,以后也不会穿了,你骨架子这么大,也穿不上。你问问珍要不要当结婚礼服,她那么白的皮子,穿这个红好看。”
陈飒一口就回绝了:“人家结婚,又在加拿大,肯定想穿西式的。”她其实是怕兰珍忌讳,毕竟妈这辈子死了两个丈夫,过得也是坎坎坷坷的。
她妈还是锲而不舍:“哎呀,你就去问问她,让人家自己做决定。她们那边结婚,有时候比我们大陆还讲究传统,你看那年那个连战儿子结婚,他儿媳妇在那个婚宴上不就穿旗袍么?唉,她又没个妈帮她准备这些。”
陈飒只好打哈哈:“好好好,那我问问她有没有买到合适的。”
要不是这会儿看着兰珍找不到合适的,她本打算略过不提,过后编个瞎话忽悠一下她妈,没想到兰珍马上点头:“当然。”又苦恼,“可是合身的旗袍都要订做,多伦多哪里有好裁缝?来得及吗?”
陈飒难得说话有些吞吐:“其实吧,我妈就...有一件红旗袍,出国以前做的,还是找一个老裁缝量身订做的呢。”
小蝶很感兴趣地插嘴:“我姑当年出国的时候也做了旗袍,好像她们那时候女的出国都喜欢带一两件旗袍,正式场合当礼服穿。不然在国外买礼服太贵了,小一点的尺码也不好找。”
“对对,我妈那时候也是听人家建议的,说出国要带旗袍。她本来是想,到了加拿大,跟我爹地还搞个什么婚宴、见亲朋好友的时候穿......后来不是狗咬猪尿泡了么,我爹地在这儿哪有什么亲朋好友?哪有钱搞什么婚宴?就一直压箱底了呗。”陈飒告诉兰珍,“你要愿意,我回家给你拿。”
小蝶没说什么,心里却觉得陈飒的脑回路又开始跑偏了,人家结婚,她要给旧衣,还是她的寡妇妈十多年前的旧衣。
没想到兰珍竟然眼前一亮:“哦,是吗?我记得你妈妈跟我一样高哎,胖瘦也差不多。——可是她不会介意吗?听起来还蛮珍贵的,她都珍藏了好多年。”
陈飒听她不嫌弃,又来了劲,大手潇洒一挥:“不会不会,绝对不会。其实她前两天就问我你要不要,我没好意思问,我怕你介意,毕竟我妈——人生比较坎坷。”
兰珍感念道:“我当然不会介意啊,你妈妈能有这片心意,我真的好感动,而且命运这种东西谁说得准,也不是一件衣服就可以决定的。”
“你不介意那是旧的?”
“完全不会。你们有没有听过一个说法,结婚的时候,新娘身上要有‘一点旧来一点新,一样借来一抹蓝’。”兰珍笑道,“阿姨的这件旗袍就当是我的‘一样借来’好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尺寸不合适。”
陈飒又眉飞色舞起来:“我觉得问题不大。”
“你刚说那个‘一点新一点旧’...什么意思?”小蝶一头雾水。
“就是英国的一句关于婚礼的古老民谣,新娘身上要有一样新东西、一样旧东西、一样借来的、还要有一点蓝色,据说婚姻就会很美满,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兰珍解释。
“哦。”小蝶还是似懂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