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总是在吃醋_落雁沉鱼【完结】(12)

  听说最后的最后,在众客户皆都堵门要货要赔偿时,新老板竟然趁夜卷走镖局的所有现银,然后扔下她的亲哥哥和两个没成年的小外甥,跑了。

  事情进行到这地步,那位自成了婚就一直被妻主保护的极好的老板郎这才算如梦初醒,嚎啕大哭。

  可是有什么用呢?

  余下人生,她也就只能背着满身债务的东躲西藏,再也过不了一个安稳日。

  当事情进行到这里,你以为会是一个以王春霞为主角的报复爽文吗?

  不,这件事情没有赢家,威远镖局那边败了,王春霞这边,也为自己曾经的年少轻狂买了单。

  两年的时间,王春霞曾一人力战土匪的功绩被渐渐遗忘,因贪污公款而下过大狱的名声却是耳熟能详。

  没有镖局敢雇佣她,没有大户敢接纳她。

  而除了一身武功,其它什么本领都没有,甚至连字都认不全的王春霞,只能在一次次的找工作碰壁后,沦落到河边码头扛大包。

  而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是,在这种时候王春霞的大儿子又生了病,是那种只有持续不断的投入银钱,才能吊着条小命的病症。

  如此多灾多难的重重打击,王春霞的夫郎终于崩了溃,尖叫着怒吼着朝王春霞要了合离书来,然后抛妻弃子,带着健健康康的小女儿回了父家,不过一年,便就开始筹备起了新的婚事。

  而王春霞呢?

  按照原著的发展,王春霞余下的日子会一边扛大包,一边照顾体弱的儿子,然后六年后,也就是今年,会在一次儿子再次发病,而她手头的银子再也聚凑不齐的晚上,用那把她曾经干翻了几十个土匪的大刀,帮自己和病发的儿子一起归了西。

  至于为什么对方不是主角团里的人,林正月却能将她的生平知道的这么细。

  这还要感谢王春霞那位和离夫郎的二嫁,她嫁的是女主名下一座庄子上的农户,因为容貌还算端正,所以在女主携带男主庄子游玩时呈上过瓜果露过脸而让男主有些吃味,便在女主出门时随便找个由头罚了他一顿鞭子。

  而遍体鳞伤却又被罚跪在庄头的男子,看着鹌鹑一样缩在角落里的新妻主,再想想以前从来见不得她受半点委屈的前任,由此而引出的王春霞的生平。

  林正月也是庆幸,自己在翻阅原著时,没有在看到不是主角的剧情就掀章忽略的习惯,否则,还真不容易给自己找份,能够安心对峙霍书锦那狗东西的保障来。

  唉,说到这里,掰掰手指,霍书锦如今应该已经知道男主怀有身孕的事情了吧?

  ——是的,知道了。

  在父亲面前做出沉默顺从模样的沈君山,送走父亲后,终究还是不甘心,用一根银簪收买了守夜的小奴,让其去霍家给自己送了封信。

  信上前段哀怨缠绵,中间诉满思念,章尾……

  漫不经心的眼神骤然凝住,霍书锦懒懒散散的身子坐正了些,又将信纸往前凑凑,将最后一行的内容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

  半晌,眉尾一弯,唇角上挑,整张冷厉的脸都显出了几分笑样来。

  刚好这会外间伺候的侍从进屋,给她火势渐小的炭盆添炭,见她如此眉眼愉悦,不由大着胆子笑问。

  “主子,这么开心,是有什么喜事吗?”

  霍书锦这会儿心情不错,自也乐意回答。

  “是一桩喜,主子我啊,要添孩儿了。”

  “啊?”

  外间侍从不是随身,没得资格跟随主子出门,自是也不清楚外面的弯弯绕绕,此时听得此话,她满脸茫然。

  要添孩儿了?

  是后宅里的哪位小主又有喜了吗?

  满是得色的说完这句,霍书锦自是不会再搭理她这么个奴才的疑问,后背松懈力度,她又重新窝在了软和躺椅里。

  对于这件事,霍书锦觉得吧,这就是上天的指引。

  本来这几日她窝在府中,就是在权衡如何处理这件事,进一步吧,毕竟是她正君的堂弟,惹人非议,好像不太值得。

  若退一步……

  想想那孩子的娇憨痴态,想想这两年的快活欢喜,又着实不太舍得。

  如此几日,正兀自烦恼呢,嘿,这么一张信纸的送来,倒让她下定了决心。

  人肚子里可都揣上她的娃儿了,她的娃能叫别人母亲吗?

  一大一小,双重筹码,心里的天平已悄然倾斜。

  毕竟女人嘛,就算有些上不得台面的风流韵事又能如何呢?

  又不耽误她的婚姻嫁娶。

  又阻碍不了她的成功事业。

  顶多就是后院着点火……啧,也就这个有点难搞了。

  大不了,大不了她不将人带进后院,也不是不可以嘛。

  毕竟都揣崽了,后续的如何安排,还不是全看着她。

  终于下定了决心的霍书锦满身轻松,窝在温暖的卧室里,她盘算着,谋划着,势在必得着,自以为只要轻轻一点头,她盘算的事情便会立马摊在眼前。

  而也正是因为对自己太过自信,所以才会在第二日终于开始谴人打探沈府的事时,得知她自以为已掌控在手心的人,身边居然出现了未婚妻这种鬼东西时,那么惊愕。

  第10章 打卡没打完,遗憾

  而另一边,没有寄居沈府的林正月在自己的小院里住的非常舒服,舒服的她一连两日都没有往沈府走动,毕竟到了这关头急的又不是她,谁乐意看沈君山那副不情不愿的脸,和霍书锦仗势欺人的阴阳怪气啊。

  可奈何,任凭她心里如何想,剧情的功力是强大的,就在她犯了拖延症的第三日,只是在附近街道普普通通吃个馄饨的功夫,嘿,你猜怎么着?她碰着沈主君了。

  讲道理,两家住的都不是一个片区,经常采买的街道也不是同一个……行吧,剧情需要嘛,不讲逻辑的。

  这甫一碰上,沈主君当真是好一通埋怨,怨她没有讲清楚住在哪里,怨她这几日都不往沈府探望,怨她……他跟个祥林公似的说个不停,林正月嘛,也不反驳,就嘿嘿笑着装憨厚,然后果不其然,当天下午她的好日子就没了,被拽过去走起了剧情。

  长廊外,小河边,在这样一点都不保暖的寒冷场景里,林正月第一次见到了这本书中的娇横男主。

  娇是够娇,一袭雪白大氅穿上身,厚厚的绒帽又戴好,围绕着脸颊的漂亮绒毛随风舞动,只衬得他一张五官精巧的小脸越发娇艳。

  可横……

  嗯,这是被沈主君威胁了,还是没得到女主回应,哀莫大于心死?

  瞧瞧,那一双经常咕噜一转就有个坏主意冒出来的水灵灵眸子,都不闪亮了呢。

  只翻过一遍原著的林正月并不太记得这些细节,不过无所谓,也不重要,只要大致方向不偏航就行。

  而沈君山,在林正月拿眼打量他这个书中男主时,沈君山也在细细的打量对面人。

  确实,他父亲没骗他,此人确实有副好相貌。

  眉目如画,五官俊俏,肌肤雪白,身形修长。

  若光论容貌,几乎和他的霍娘不相上下,甚至还多出了几分年轻的朝气。

  只是身上穿着……

  沈君山移开目光,内心一声轻嗤。

  这棉麻混织的袄子,连他家要些脸面的下人都不穿。

  穷成这样,长得再好又如何,女人的魅力在于权力和财富,拿他的霍娘与之相较都是拉低档次,不过就是个只有张脸的小白脸罢了。

  若不是霍娘迟迟没有回应,若不是如今他没得选择,若不是父亲的怒吼咆哮……

  这样徒有其表的女子,又如何配得上他沈君山。

  作为一个自小被偏爱的孩子,沈君山不大会隐藏情绪,心里这样想,面上自然就带出了些,一个照面结束,他雪白的小脸便一垮,擎等着人哄呢。

  而林正月……啧,在结束了最开始的几句礼貌交流后,她也有样学样的脸一垮,看似左看右看,在赏风景,实则是在打探霍书锦会从哪条路线出现。

  没法子,剧情在这种事儿上确实没写的太细,只写了女主外出刚好撞上了男主与人约会,由此引发的醋意来推进后续剧情。

  只是……

  左看看,右看看,林正月有些迷茫。

  她如今和男主见面的地儿,是沈主君定下的,这块地儿……怎么说呢,若是百花复苏的春天,那绝对是个赏风赏景赏情人的风水宝地,可在如今这样寒风凛冽的冬天,真的会有人在这里巧遇?

  不能吧?就算是巧遇,也应该选在温暖舒适的酒楼里,人头攒动的长街上,才合乎情理吧?

  然而事实证明,会对这件事保持怀疑的林正月终究是低估了剧情强大性,就在她左看右看迷茫时,在沈君山雪白的小脸越来越黑时,两人侧边的小路上终于出现了几个似是闲庭漫步到这里游玩的人影。

  ……服气了,真的服气了。

  而站在林正月身旁刚刚还正黑沉着脸满身郁气的沈君山,几秒钟的时间,反应那叫个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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