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兄为夫_椰椰甜猫【完结】(102)

  “只是……柠糍姑娘方才来传了话,说祝小姐近来忙于结业考试,成日不得闲放松……”盛忠小心翼翼道,“殿下日理万机,不敢劳烦殿下每日去跑这一趟了……”

  沈泽谦脚步微顿,片刻后,喉间溢出声极轻哑的笑。

  “行。”他道,“那便传话过去,勉励她安心备考。午膳照送,孤不前去叨扰。”

  听这意思,是没断片。不像她先前高热,稀里糊涂地强吻他那回一般。

  没断片就行。

  他从不会为难她。彼此冷静下来思考如何处理,总好过面面相觑,尴尬、羞窘又手足无措得相顾无言。

  “人在地牢?”迈入东宫,沈泽谦又问。

  “是。连同罪妇徐氏合谋的几位地痞流氓,也被押入了地牢。”回话的是盛谨,“乾乐郡马来人禀报,说徐氏抵京当夜,曾与定国公府的裴大小姐有所联络,兴许……”

  “徐氏求药辛苦了,”沈泽谦低叹,“不自己尝尝,岂非可惜?”

  “孤不比锦衣卫懂整治罪人的手段,”他又叹了声,“既然这药是大费周章求来的,想来颇为名贵,便与那几个同在地牢的小痞子分分,一并享享福。”

  “属下明白。”盛谨拱手,即刻去办了。

  “这是?”沈泽谦吩咐了正事,才留意到桌案上暖炉边的一只白釉罐,问。

  “是府医送来的祛痕膏。”盛忠连忙回,“说是祝小姐或许需要。”

  沈泽谦“嗯”了声,指节撬开罐盖。

  女郎娇柔,物什也精巧,甜白釉药膏罐是细长型,外浮雕栩栩如生的缠枝单颗相思子,内里的膏脂以玫瑰露染成了漂亮的粉色,鼻尖轻耸,闻得到淡淡甜香。

  他慢条斯理地摩挲着罐外凸起的浮雕。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1」

  稍顷,他又伸手进罐内,摁了摁药膏。

  罐口狭窄,取药不便,堪堪能容两根手指,若不仔细,还会剐蹭到内壁工匠同样精心雕镂的暗纹。

  宫廷的祛痕膏名贵,是蜂蜡、百花蜜、花萃精油与胶原药霜糅合炼制而成,触之柔润、湿滑,又因着被火炉煨过,与体温一般温暖。

  轻而易举地包裹住指尖。

  片刻后,抽出手来,两指彼此微微一揉,绵密的膏脂化开,牵出纤软细丝。

  “去吧。”沈泽谦揉开指尖上的祛痕膏,哑声吩咐。

  -

  朝堂吵成什么模样,祝沅都无暇去顾及了。

  连东宫每日送来明德书院的午膳,她都不敢亲自去拿,生怕冷不丁看到沈泽谦。

  还是对姜锦慈一顿撒娇,叫她去帮忙拿的。

  东宫次日送来,就成了一式两份。

  “怎的,阿沅你和太子殿下吵架了?”姜锦慈动箸毫不客气地用着午膳,问。

  “没有。”祝沅否认。

  吵架都比现下要强。他们每每有矛盾,沈泽谦都会先安抚好她的情绪,再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和她条理清楚地分析。

  “就是现下,新律之事还吵得沸沸扬扬,哥哥一言一行都被人盯着,”她慢吞吞道,“还是少来往些为好。”

  姜锦慈扯了扯唇角:“若非他自己袖手旁观,何至于吵成这般?”

  “总不能火上浇油,惹得龙颜大怒吧。”祝沅夹了一片嫩菘菜心,下意识地为沈泽谦辩驳。

  “皇上舍不得叫太子殿下去犯险,当年便叫我的阿烬去销毁的西南商路,”姜锦慈闷声,“西南比之东南更为危险,阿烬原本就有只耳朵听不见,武功再高强,也不比旁人迅敏。”

  “昔年他为着清剿西南走私阿芙蓉的商路,屡屡命悬一线,好耳朵也险些被火药炸聋了。”她哽咽道,“他是替太子殿下涉的险,又在朝中从来说不上什么话,眼下太子殿下竟还袖手旁观,律法若是当真废了,那我的阿烬多年来的牺牲,又算什么呢?”

  祝沅头一次听姜锦慈说起这桩旧事,眼睫微颤,只干巴巴道:“哥哥定然不会坐视不理的。”

  “阿慈,我相信他。”她放轻声音,“我……应当还算了解他。”

  “昔年阿檀姐姐之事,也是这般呀。他不会与皇上直白地针锋相对,但最终,他想要的、我们想要的结果,不是都达成了么。”祝沅安抚地捏捏姜锦慈的指尖,“你也试试看,相信他。”

  “你当然算了。”姜锦慈揉了揉眼睛,轻轻扬唇,“我信你。”

  “二十就要结业考试,阿慈,考完了试,你有什么安排么?”祝沅舀着碗中的莼菜肉丝汤,转了话题,问。

  “还没想好呢。怎的?”

  “我听闻腊月里,东郊会有年集,很是热闹,想着结业考试过后能去逛一逛。”祝沅垂着头,小声道,“听闻要逛个三五日……”

  “廿三祭灶,廿三得回府噢。”姜锦慈提醒。

  “嗯,那就二十考完了过去,廿三再回来,也足够尽兴,好不好?”祝沅道,“那年集离着仁姝寺不远,我们可以住在仁姝寺的静院里。”

  “啊?”姜锦慈意外,“明日不休沐,你与太子殿下上一回见面还是初二、初三吧,到结业考试考完,你都有半月没见他了,还要出去玩呐?”

  祝沅手中玉箸微顿。

  原该是很想见沈泽谦的。

  她近来太疲惫,初七未对徐翠芬设防,不想却被打小就以为极其疼爱她的姨母如此算计,现下知道了原委,比愤怒更多的是被背叛的委屈。

  受了委屈,她向来是习惯躲到沈泽谦怀中大哭一场宣泄情绪的。

  可而今却……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很陌生,很新奇。

  纵是很羞耻,也不得不偷偷承认,很舒服。

  心中依旧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感,只有惊讶,惊讶哥哥当真会纵容她至此;也因而,尤为不知所措。

  祝沅不敢再回忆了,只同姜锦慈撒谎道:“可是年集一年到头也就这么几日才有,错过了这一回,便要再等一整年了。”

  “也是,反正还要一起贺岁,不差这几日。”姜锦慈点点头,“那我们便一起去好了。”

  丑月二十,沈泽谦从庶务中脱身,赶来明德书院接她时,便见人去楼空。

  “……罢了,她贪玩,便让她去吧。”他听盛忠战战兢兢地回了话,低声,“没心肝的小木头。”

  年集就这般有趣么。

  她就一丁点儿都不想他么。

  真真是同他截然相反。

  “廿三散朝,孤再来接她。”

  -

  东郊的年集是京中最热闹的年集之一。

  长街上的小摊一个挤着一个,一串串喜气洋洋的红灯笼层叠错落,暖红的光晕连绵,散了一整条街巷。

  挂红春联贴窗花,倒写福字粘年画,每一家铺面都被如是装点得喜气洋洋,经营的、赶集的,人人都换上了喜庆的红衣裳,深的浅的挨在一块,如同画纸上肆意晕开的朱砂。

  这样好的氛围,不知为何,祝沅心里却总觉着没能真正地高兴起来。

  胸腔里像是坠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偶尔浮起来了,也会再沉下去。

  或许是因为,这样热闹的街市,不管身旁有没有友人陪伴、有多少友人陪伴,哥哥都一定会在她身边。

  拉着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十指相扣?

  祝沅用力地晃了晃脑袋。

  她为何偏偏就这次没失忆。太可恶了。

  不仅没失忆,还全部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种情况下,如何装失忆可以瞒过洞若观火的沈泽谦。

  她很急。非常急。火烧眼睫毛似的急。

  “却说那花魁姑娘久处风尘,心底素来孤寂,一朝深陷情意,便不禁逾越世俗分寸,以身相许,交付一片赤诚痴心。”急头白脸想不出方法之时,祝沅听到说书人朗声。

  以身相许?她驻足。

  “可怜却是枉自倾心。书生贪慕名利,连夜远行千里之外,杳无踪迹。”

  “结果,大夫诊脉时发现——嘿,坏咯,穷书生去了,却给娃娃留腹中了……”

  娃娃?一夜过后,花魁姑娘有喜了?

  祝沅彻底僵在原地。

  “怎么了呀?”姜锦慈走了两步,才看到她一动不动地僵着,调笑,“这俗段子,给我们阿沅听入迷了?”

  祝沅摇摇头,头脑越摇越懵。

  花魁姑娘和穷书生这一夜是如何过的,她也不知道啊。

  她也……没人问啊。

  “你说那花魁姑娘,翌日一早发现自己有喜了,会如何呢?”半晌,祝沅慢慢地问姜锦慈。

  “翌日一早发现不了。”姜锦慈客观地回答,“喜脉脉象如珠走盘,通常要一月半才能诊出;便是妇科圣手,也得一月多才能有数,且得赖着身子异样的情状断定才好。”

  “异样的情状?”祝沅喃声。

  “对,比如说孕妇常常恶心反胃、食不知味;或是成日里慵倦,格外贪睡……当然,最明显的,还是癸水迟迟不至。”姜锦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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