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的命不是命?垫脚石_页不白【完结】(104)

  “我已经找遍整间屋子,而且我清清楚楚记得通知书就在柜子里。”

  冷静下来的顾向阳其实知道周秀秀没有偷通知书的理由。

  但家里就他们两个人,不是周秀秀,还能是谁?

  他们心里同时浮现一个人名,却又觉得不可能。

  顾向阳觉浅,稍微有点动静就会惊醒,于可夏一个女人怎可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在他眼皮子底下偷东西?

  而且她也没有理由来偷。

  两人想不明白。周秀秀灵机一动道:“是不是有老鼠趁我们不注意把通知书叼走了?”

  虽然顾向阳觉得不太可能,但似乎又是最可能的可能。

  想到自己还要多等一年才能回城,他整个人阴郁暴躁起来。

  噼里啪啦!

  碗柜里的碗筷被他砸个干净。周秀秀下意识想逃,下一秒却对上顾向阳暴虐的双眼,瞬间整个人抖成筛糠,但她只能绝望的看着顾向阳的拳头在她眼中越来越大。

  ……

  姜与乐不知道顾向阳和周秀秀是怎样的崩溃绝望,因为她马上就要踏上求学之路。

  临行前,袁胜男来送她,与她一同前来的还有王广胜。

  见到姜与乐的那一刻,王广胜脸上浮现出怨毒的神色。他快步冲过来,恨恨的质问姜与乐:“贱人,是不是你把我害成这个样子?”

  姜与乐刚想开口,就被“啪”的一声打断。

  “老娘给你脸了是不?”袁胜男打完巴掌不解气,对着王广胜的胸口就是一脚,啐道:“呸!给你点颜色就不知道大小王?老娘都没开口,轮得到你在这逼逼叨叨。再敢造次,老娘现在就打死你!”

  王广胜急忙从地上爬起来求饶:“老婆我错了,我跟于知青开玩笑呢。”

  “于知青,对不起,是我嘴贱,你原谅我吧?”

  王广胜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就是看姜与乐的眼神怎么看都不像服气的样子。

  她轻笑笑,柔声对袁胜男说:“袁同志,我怎么感觉王同志的眼神像要杀我似的?”

  “什么?”袁胜男的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她一把抓住王广胜的后脖颈,转过他的头,“啪啪”又是两巴掌,然后往姜与乐面前一甩,冲王广胜骂道:“废物,故意丢老娘脸呢?歉都道不明白,是不是要老娘回去教你?”

  袁胜男那两巴掌完全没留情,打完好一会儿王广胜都还是恍惚的。脸上鲜红的手掌心很引人注目。

  “说话啊?哑巴了?”袁胜男一巴掌扇在王广胜后脑勺,直把他脑子扇得嗡嗡的。

  好在他反应过来,急忙向姜与乐道歉,不然还得挨巴掌。

  “于知青,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吓着您了。”言辞恳切,比刚才情真意切不少。

  姜与乐一向是个大度的人,摆摆手道:“没事,都是小事。”转头她却对袁胜男说:“王同志能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都是袁同志你治家有方。相信王同志在你坚持不懈的纠正下,一定能重新做人,重塑思想。”

  “于知青不愧是文化人,就是会说话。”袁胜男笑呵呵道:“于同志放心吧,今后我会加倍努力纠正他身上的毛病。”

  “我很期待你的成果。”姜与乐扬唇轻笑,与袁胜男四目相对。

  王广胜总觉得两人说的话让他毛骨悚然,但又没发现哪里不对。

  “于知青,一路顺风。”

  “好。”

  袁胜男目送着姜与乐离开,回头看到王广胜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气不打一处来,顺手就是两嘴巴子,喝道:“回家!”

  声音之大,已经走远的姜与乐都清晰入耳。

  出火车站时,她一眼就认出人群中的于父于母。

  于父儒雅随和,于母知性优雅,在一众匆忙的旅人中尤为显眼。

  两人一见姜与乐皆红了眼眶。于母双目垂泪,拉着她的手直唤“夏夏”。

  姜与乐替她拂掉眼泪,安慰道:“妈,我过的很好,很想你们。”

  “她们是我在大发村认识的朋友,黄静如和甄馨,一直很照顾我。”姜与乐介绍道。

  于母和于父光想着自家闺女,忘记闺女的朋友也在。夫妇俩表示歉意,然后邀请她们一起去家里休息。

  几人来到一座二进的四合院。这是于家的祖宅,已经有些年头。

  回到家中,于父于母简单地和她们聊几句,就让她们去梳洗休息。

  因为回来之前姜与乐就来过信,所以于母已经为黄静如和甄馨准备好房间。

  不过待了两日,就该去学校报到。

  这两天黄静如和甄馨也住在于家,期间于父于母带她们逛了京都,吃了京都的特色美食,才在开学这天把她们和姜与乐一起送到学校。

  “夏夏,我刚才听到她们议论,说每个省状元的录取序号是001诶,我怎么记得你就是001?”黄静如疑惑问道。

  姜与乐还真没注意这个问题,不过她的确是001。

  “是或不是不重要,能继续学习就好。”姜与乐不甚在意地说。

  这次高考比较仓促,并不会像后世一样排名,全国公布。再加上信息传播没那么发达,所以不会每一个状元都出名,甚至有的状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状元。

  黄静听了姜与乐的话还是激动,毕竟状元是她朋友诶。

  不过这个时代的人更内敛,她也就在心里激动一下。

  三人学的专业各不相同。姜与乐选的物理,黄静如和甄馨分别选的英语和历史。所以她们没有分到一个寝室。

  到住宿楼后,三人就分开,各自回自己寝室。于父于母把她们送到学校后姜与乐就让他们回去了。

  她到宿舍时两个人在收拾床铺,一个人正坐在床上照镜子。三人中只有一个将近三十岁左右,另外两个和她这具身体年龄相当。

  “啧,又来一个乡巴佬。”

  阴阳怪气的一句话成功引起姜与乐的侧目。

  说话的女生上身白色衬衣,下身红白相间的格子半身裙,脚上一双小白鞋,手上戴着精致的腕表,两只耳朵还戴着耳环,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时髦女郎了。

  姜与可不惯着,立马扇着鼻子状似疑惑地问另外两个舍友:“两位同志,咱们寝室是不是有死老鼠什么的?”

  “死老鼠?”年纪稍大的女生疑惑道:“我来的时候都检查了,没什么问题。”

  “哦。我一进来就臭气熏天的,我还以为咱们寝室有什么腐烂了,这么臭呢。”

  姜与乐这么说,其他人一脸疑惑,忍不住使劲嗅了嗅。

  一开始时髦女郎还跟着另外两人一起嗅,很快反应过来的她一张脸变得铁青。

  第139章 年代文中的女知青22

  “你!”

  “这位同志这么激动,是不是你也闻着了?”姜与乐似笑非笑道。

  时髦女郎差点气冒烟,正准备反唇相讥,又突然平静下来,然后抱胸冷笑:“乡巴佬,嘴这么臭,我看你得意到几时!”

  “原来是你的嘴臭,我说怎么一进来比臭水沟还味儿呢。”姜与乐捂紧鼻子,一脸嫌弃。

  另一个年纪小的女孩憋不住笑,使劲捂着嘴,肩膀一抖一抖的。

  稍大年纪的女生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姜与乐在怼时髦女生,顿时忍俊不禁。

  “乡巴佬,你说谁呢?”

  姜与乐没理她,皱眉道:“这味儿怎么又大了?”

  把时髦女生又气得够呛,她才转头和另外两人打招呼。

  然后得知年龄稍大的女生今年二十八,名叫赵荷。稍小的女生十九岁,名为沈兰。

  时髦女生的名字叫田凤娇,二十岁。

  赵荷已经结婚,沈兰和田凤娇未婚。不过田凤娇有一个未婚夫,所以只有沈兰还是单身。

  由于姜与乐一来就和田凤娇呛声,田凤娇接下来的时间没给她一个好脸,甚至有意无意的拉拢沈兰和赵荷,想让她们一起孤立姜与乐。

  这点小把戏姜与乐自然不放在眼里,而且沈兰和赵荷明显看不上田凤娇这一套,压根不搭理她,反而拉着姜与乐一起去吃饭。

  “真是不知道怎么和她分在一个寝室。她一进屋,眼睛和鼻孔就差翻上天,一副她最高贵,不欲与凡人接触的样子。”一出宿舍沈兰忍不住吐槽道。

  “只要她别碍着我们,不搭理她就是。”姜与乐回道。

  若不是今日田凤娇要往她枪口撞,她才懒得搭理她。

  吃饭过程中她又了解到赵荷的丈夫是她下乡时村长的儿子,两人没结婚的时候她丈夫就很照顾她。

  如今鼓励发展个体经济,她上学,她丈夫就干脆在附近租间房子,一边带孩子,一边做点小生意补贴家用。

  沈兰运气算不错的,下乡一年就赶上高考。不过现在她父母正琢磨着送她去相亲。

  “我才不想这么早嫁人呢。我要努力读书,为我们国家的的建设添砖加瓦。”

  赵荷虽然已婚,但是没有觉得沈兰的想法有什么不对,反而赞同道:“投身国家建设是件好事。若不是当初返城无望,我家那口子对我的确体贴,我才不会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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