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荒年:傻夫别慌,我有千亿空间_焱焱会火【完结】(75)

  沈子文立马开口答道,“爷,我们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听了沈子文的话,沈大山满意的点头,“嗯,不错,这是个很好的开头,由易到难慢慢学。

  以后继续努力,争取学有所成。”

  沈晏说道,“我不仅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会写我媳妇儿的名字了。”

  沈家的几个孩子惊讶的看着沈晏,“五叔,你啥时候学的?

  自己的名字学会都很不容易了,你一上午学会写两个人的名字,岂不是记住了六个字?”

  对于刚入学的孩子来说,认字实在太难了。

  他们一上午,都忙着学自己的名字怎么写,还真没注意到沈晏的情况。

  没想到他直接竟然学会了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写。

  也就是说,比他们多记住三个字,真厉害啊。

  沈晏傲娇的说道,“这有啥难的?简单的很。

  不就是两个人的名字么?

  要不是三郎堂哥说我得循序渐进,慢慢来,一次不能学太多,我还能多学会几个名字呢。”

  听了沈晏的话,家里的几个孩子都不信,吹牛吹的太厉害了。

  在他们印象里,沈晏一直是家里最笨的那个。

  他们这些小娃娃都比沈晏更聪明。

  现在开始认字读书了,结果沈晏学东西的速度竟然比他们快这么多。

  这岂不是衬托的他们很笨很笨了?

  “五叔,你该不会是吹牛吧?”

  沈子富率先提出了质疑。

  其他几个孩子也觉得是吹牛。

  都是一起学的,五叔还没有他们聪明,没道理比他们学的快啊。

  “五叔,你真没吹牛吗?”

  “五叔,你可别忽悠我们。”

  沈晏自信满满道,“你们不相信的话,就来考考我啊。

  我到底会不会,有没有吹牛,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沈大山笑着点头,“对,考考你们五叔。”

  沈大山说着,指着沈晏道,“晏儿,你现在将学会的两个名字写出来,我看看。”

  沈晏立马拿出一根棍子,在地上写了起来。

  很快,地上就出现两个人名。

  “媳妇儿,你看看,我写的对不对?”

  整个沈家的人都没上过学堂。

  沈大山倒是认得几个字,但也就仅限几个字。

  在沈家,顾清芸是最有文化的人。

  沈家人都知道,顾清芸是认字的。

  因为她经常得跟方神医后面看医书,写药方子。

  如果不认得字,这些都是没办法进行的。

  顾清芸看了下沈晏写在地上的字。

  嗯,虽然歪歪扭扭的,不过确实写的没问题。

  顾清芸点头,“对的,相公真棒,都写对了。”

  沈晏扬着下巴道,“这又不难。”

  沈家的几个孩子被打击得不轻。

  “五叔现在咋这么聪明了?”

  “是啊,五叔的变化好大,现在好聪明,比我们厉害多了。”

  “五叔,你是怎么记住的?你的记性也太好了吧?”

  面对几个小家伙的崇拜,沈晏则显得一副很淡然的样子。

  “这有什么?就是很简单的东西啊,很好记的。”

  听到大家对他的夸赞,沈晏对于学习更多了几分信心。

  之前人家都说他傻,可是现在他是一点都不傻了。

  不仅不傻了,还很有当读书人的天赋呢。

  沈大山和张氏看到沈晏的学习能力如此出色,都非常高兴。

  老五若是能下功夫好好读书,以后或许真的能考上功名。

  那么他们家就能从乡下泥腿子变成官宦人家了。

  最重要的是,有功名傍身,才能配得上顾清芸这么好的媳妇儿啊。

  “好好,老五这么聪明,以后咱们家能不能发达就看你了。”

  说着,沈大山给沈晏夹菜,“晏儿学了一上午,辛苦了,多吃些。”

  顾清芸也帮沈晏夹菜,“相公,多吃些,下午才有精力继续学。”

  沈晏开心的扒饭,“好啊。”

  沈晏一边吃,一边冲顾清芸说道,“媳妇儿,等我哪天考上了功名,我就给你请一个诰命。”

  其实沈晏也不知道什么是诰命夫人,反正听别人说,很厉害。

  三郎堂哥说了,如果能金榜题名,就能请诰命。

  当上诰命夫人,绝对是人人敬仰羡慕的存在。

  三郎堂哥还说他很聪明,很有机会考取功名。

  这给了沈晏很大的动力,以后一定加倍努力,让媳妇儿跟着他成为人上人。

  顾清芸嘴角含笑。

  不管什么时候,沈晏都惦记着对她好。

  虽然不如别的男人稳重成熟,可胜在疼媳妇儿啊。

  张氏听到儿子的话,打趣道,“你给你媳妇儿请,回头能给娘也请一个么?

  你现在光惦记你媳妇儿,都没见你惦记你娘了。”

  沈晏嘿嘿笑了一声,“娘,如果给我媳妇儿请过了,还能再请,我就给你也请一个。”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媳妇最大。

  即便是老娘,那也得排在媳妇儿后面,有了媳妇儿忘了娘,这句话形容沈晏最贴切不过。

  张氏也不恼,反而笑的更开心了。

  老五媳妇儿这么好,老五就应该最疼他,当娘的不可能跟媳妇争风吃醋。

  他若是不会疼媳妇儿,顾清芸本事那么大,咋可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张氏自己也是女人,最了解女人。

  很多在外面很有能力很能干的女人,其实内心都很渴望被自己的男人无条件呵护,永远摆在第一位。

  第100章 学一门手艺

  王招娣在一旁打趣起来,“五弟真是个会疼媳妇儿的。”

  李兰花笑着接话,“那是,当初五弟妹刚过门的时候,五弟就宝贝的不行。

  现在五弟妹变得这么漂亮,又有本事,五弟肯定更加宝贝她了。”

  顾清芸听着妯娌的打趣,再对上沈晏那俊俏的面庞,脸色微红。

  “咳咳,吃饭,都吃饭。”

  顾清芸招呼家里人吃饭,赶紧转移话题。

  吹过饭,午休了片刻,沈晏和几个孩子继续去沈三郎那边学习。

  听说沈家的孩子们都在跟沈三郎后面读书认字,逃荒队伍里不少家长也有这个想法,让家里的孩子趁这段时间没事干,认几个字也是好的。

  他们这种条件的家庭,不指望孩子读书考功名,但是识字肯定比不识字好。

  就像以前没逃难的时候,谁要是识字会算数,就更容易在镇子上找活儿干。

  大字不识一个的,出去找活儿也只能干苦力。

  当然,大家找沈三郎,也都没想让人家白教,愿意出束脩的费用。

  之前消灭鞑子还有山匪,顾清芸可是给大家分了不少钱。

  所以这会儿给家里的孩子拿些钱出来读书认字,还是负担得起的。

  沈三郎见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索性直接办了一个学习班,两个村想学读书认字的都可以过来。

  至于束脩的费用,他就不收了,权当是做好人好事了。

  而且他教的时间不会太长,他们在山里顶多住两三个月,收钱也不合适。

  沈村长也支持沈三郎这样做。

  沈家村的人就不用说了,原本就是一个族亲的人。

  沾亲带故的,帮忙教一下,这么点小事哪用得着收钱。

  至于赵家村,虽说不是本族人,可是一路上大家共患难,早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即便不是一个村的人,也是患难之交,此情天地可鉴。

  所以没必要和本村人区分,对于赵家村的孩子,当然是一视同仁。

  见沈三郎不收束脩的费用,大家都觉得过意不去。

  让人家白教孩子读书认字两三个月,他们这不是白占便宜嘛!

  沈村长手一挥,说道,“我家三郎说了,不收就是不收,大家不用过意不去,他开班教学,是想提高我们整个队伍的文化水平,并不是为了敛财。

  队伍里的小辈们多处几个有出息的,往后去锦州安顿下来,外人才不会小瞧欺负咱们。

  孩子就是未来啊。

  三郎若是能将孩子们领上道,对他来说还是功德一件呢。”

  听沈村长这样说,大家纷纷鼓掌叫好。

  村名们对沈村长父子都是刮目相看,无比钦佩。

  难怪人家能当村长,这觉悟比他们高太多了。

  沈三郎也是宅心仁厚,不愧是沈村长的儿子。这样的人如果有一天考上功名,当官了,一定会为百姓造福。

  就这样,本来只有沈晏和沈家的几个孩子跟在沈三郎后面学读书认字。

  现在变成了两个村子里的孩子都在沈三郎后面一起学。

  整个逃荒队伍的人不少,孩子也多。

  跟在沈三郎后面学的,一共有四五十个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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