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90年代:唐老太追凶火葬场_胖小二【完结】(198)

  拳头硬的揍一顿能消停好一阵子,好欺负的不是搬家躲他们,就是没办法隔三差五让他们闹一通。

  秦清河对家中弟弟的去向和发展基本都很了解,除去后来失去音讯的,他都一一跟林宗华交待。

  其中有一个能大概对上尸体身份的,本名叫什么他已经不记得了,反正过继出去以后叫周顺。

  在秦清河口中,周家这辈子最富贵的一件事就是花钱过继了周顺。

  周家夫妇多年没有生下男丁,周顺是他们买回去继后香火的。

  当时秦家二房为了要钱也是去折腾过的,只是这家人穷,比秦家好不了多少。不过,孩子不是亲生这事儿终归是不想让人知道的,最主要是怕周顺知道,不是自己的种,怕晓得不是亲生有旁的心思。

  因着这层原因,周家也是让折腾走钱过的。

  周顺十岁上下的时候,周家夫妇居然生了个男孩,这样一来,周顺就显得多余。原本不太富裕的家多一张嘴吃饭,且还不是亲生的,最重要是他家里老来闹。

  打那之后,看周顺是哪儿哪儿都不顺眼,索性领着周顺给秦家送回来,彻底撕破脸要把花的钱要回去。

  钱的事情,秦家能松口?

  必然是不能。

  周家夫妇其实只想着闹一通,把周顺送回来,能不能要回来钱他们心中有数,他们早都想好趁机带着亲儿子搬地方,离他们一家越远越好。

  秦家既然能打着过继的旗号把儿子一个个都弄出去,还不管他们在这些家庭中过得好坏,一个劲闹腾要钱,他们会心疼自家儿子吃不饱穿不暖?

  周顺成了两家都不要的孩子。

  秦清河不晓得他是怎么过日子的,好多年之后再次看到他,秦清河差点儿没敢认。衣着光鲜,贵气逼人,一副大老板的派头,看起来混得很好。

  潦倒的秦清河绝对不会放过讨钱的好机会,毕竟从手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儿足够他吃香喝辣。

  但他知道这事情急不得,得先摸到周顺的家,这种事要闹到人家里或者工作单位才会讨到好处。

  没想到,周顺出入有汽车,他一个用腿走的怎么可能跟到周顺住处?

  秦清河没办法,只能在见到他的饭店门口猫着,一边等他一边找机会从饭店打听他的消息。

  或许是注定的,周顺又出现在饭店吃饭,身边还有不少人陪同,在秦清河眼里,这伙人个个非富则贵。他知道机会来了,在这些人面前,周顺一定不想身世被人抖出来,这时候闹那是再好不过了。

  眼见他们走进饭店,他在门口喊着周顺,动静不小,好多人都在看他。谁知道周顺只是看了他一眼,像是在看一个截然陌生的人,连脚步都没停一下。

  他想追上去,却被人拦住了,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结结实实揍了他一顿。

  别说讨钱了,他还倒贴进去不少膏药钱。

  不用猜都知道,周顺发达了,连保镖打手都有。

  秦清河想要钱,却怕再挨揍,挨揍当晚龇牙咧嘴寻思怎么能不挨揍又能从周顺那儿弄到钱的办法。

  还没等他想出来,一伙儿混混上门二话不说给他打了个半死。

  躺了一阵子,刚能下地走,又被打一顿。

  那一段日子,他随时可能被打。

  后来他明白了,周顺是他不能招惹的人。

  他不晓得周顺住哪儿,也不晓得周顺是做什么生意的。但他认得,周顺边上有个人是华老板,这还是他过了很久以后机缘巧合到歌厅唱歌看到华老板,觉得眼熟认出来的。

  秦清河还记得一件事,只是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当时在饭店他喊了一嗓子周顺以后,那伙人停下来看了一眼,周顺身边的人讲过一句,“唐先生,走走走,我们边吃边聊。”

  第263章 称呼各论各的

  话里,这声“唐先生”很难让人忽视。

  知道周顺化名的假身份多,但现在就站在唐家地盘上,来都来了,索性多打听一圈,万一瞎猫碰着死耗子呢?

  林宗华最先想到的就是问唐承锦,既然是交过底的人,也算是同坐一条船,无论他知道与否都会给个准话,再去跟其他唐家人打听也不迟。

  轻叩两下门,听到里头一声“进”后,推门而入。

  “嚯……”林宗华看着眼前相处融洽的古怪父女组合,双手抱臂后背靠着门,轻笑道:“这么会儿功夫,感情突飞猛进啊!”

  “那当然。”唐承锦一手勾住唐凤书的肩膀,“对吧,老太太!”

  “必须的,小老爸!”唐凤书抿着嘴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这么轻松跟老爸相处。

  林宗华听着两人的怪异称呼,挑了挑眉,“二位这是唱哪出哇?”

  “我们俩说好了……”唐承锦伸出一指在自己和唐凤书之间来回比划,“目前这个状况,称呼各论各的。”

  “有那么点儿道理。”林宗华见唐承锦接受良好,揶揄他俩一句,“也对,她现在的孙子年纪都赶上你了。”

  “我听不见不中听的话。”唐承锦脑袋一歪,靠在唐凤书肩头,“老太太你可得为我做主哇。”

  反正他年纪小,正是告状刺软刀子的年纪,“不帮他给他儿子打电话。”

  “把你能耐的,出息。”林宗华哼了哼气儿,话题急转弯聊正事儿,把带在身上打印出来的周顺拼图展开放到桌上,“对这个人有没有印象?”

  他知道打印出来的人像拼图不一定像,提醒一句,“你结合秦清河的长相,想象一下他年轻时候的长相,再贵气些,有没有印象?”

  “能讲讲发生什么事儿吗?”唐承锦听案子有点儿上瘾,盯着拼图等听故事。

  林宗华也不藏着掖着,把从秦清河那儿打听来的消息说了一遍,最后没忘记补充这已经是约莫十年前后的事情了,那时候唐承锦年纪还小。但也知道事儿了,说不准会有印象。

  可惜,唐承锦完全没有关于周顺的记忆。其实他连秦清河年轻模样也有点儿想象不出来。

  “帮不上忙。”唐承锦两手一摊,“不过说起十年左右,饭店什么的,还有这个周顺是个拆白党,我想起来一件事。”

  看他们两人都好奇盯着自己,唐承锦骄傲地仰起下巴宣告道:“大概十一年前吧……我7岁那年,被绑架过。”

  林宗华眉头一拧,冲唐凤书使了个眼色:你爸……骄傲的跟公鸡打鸣一样,是因为被绑架过?

  唐凤书大概读懂了他眼里的意思,当即飞过去一记眼神为老爸辩白:我爸脑子没问题,聪明着呢!

  “报警了吗?”林宗华没忘记本职工作,“绑匪抓到没有?”

  “听故事不要急,你且听我细细道来。”唐承锦站起来了个京剧武生行当的山膀,好好亮了个相。

  林宗华闭了会儿眼睛,看起来这位小少爷没少看京剧,只是在说正事,能不能别整这一出?

  瞄见坐在凳子上仰头看爹,恨不得鼓掌的唐凤书,他算是看出来唐凤书的大心脏情绪稳定搁哪儿遗传的了。

  当爹的被绑架,这么骄傲。

  当女儿的比爹还勇猛,遇上这么多糟心事儿,面上依旧乐乐呵呵的,永远在想办法往前冲。

  也难为他们了,刚相认,兴奋在所难免,由着他癫一会儿吧。

  “话说当年唐家小公子,年仅七岁,不谙世事,岂料……”

  听着唐承锦压低嗓门学单田芳说评书那样慢悠悠讲起被绑架的事儿,林宗华已经能做到相当淡定了。

  七岁,人憎狗厌的年纪。

  即便是在重规矩的唐家,精力旺盛的唐承锦同样想着法子偷偷淘气。上树打鸟,下河摸鱼,泥地乱滚……这些他在唐家都没有玩过,他的淘气也就是忽悠走身边的工人,或者趁着午睡偷偷溜出来,一个人悄悄到附近的小河边打水漂。

  他怕爬树刮破衣裳,会被家里发现挨罚。

  也怕下河摸鱼浑身湿哒哒,回家还是会被罚。

  泥地打滚那就更别想了,所以他只能打水漂。

  当然,最主要是因为他那时候不会爬树,更不会游泳,这事儿他是不会说出来让林宗华和唐凤书知道的。

  那天趁着睡午觉溜出家门,没想到被个男人绑架了,捂着他嘴巴抱起来就走。

  绑匪是头回作案,只把他捆起来丢到汽车后座,也没给他遮眼睛。可能是忙中出错忘记了,也可能是一开始就计划好不留活口,所以无所谓是不是被看到。

  七岁的唐承锦出入都是坐汽车,且去过的地方有限,他不认得自己被带到了哪里,只知道那房子也挺大,看起来挺不错,只不过空空荡荡。

  绑匪绑了他,只知道他是唐家少爷,却不晓得他是谁的儿子。

  一个劲逼问他……

  关键时刻,唐承锦停住了。

  “嗐,你倒是说啊!”这下,连唐凤书都觉得唐承锦有点儿欠揍了。

  “我看你面子。”唐承锦挑了挑眉,继续拿腔拿调往下说,“唐理寰在哪儿?他形同疯汉,质问于我,非要问出唐理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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