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六十年代,山野汉子小娇妻_奶盖与芝士【完结】(26)

  “切!不吃就不吃,谁稀罕。”

  “我的东西还给我,我要回家。”

  不能吃肉的一可狠狠的盯着男人。这盯着盯着。她的花痴老毛病就犯了,对面的男子,小麦色的皮肤,睫毛长长的,像一把刷子似的挺直的鼻梁,浓浓的眉,厚厚的嘴唇看起来肉嘟嘟的,像果冻似的,红润润的,有想咬一口的冲动。这男人的嘴唇长成这样,明显是犯规嘛,这要是长在女孩脸上,那还不美死了。男人身上穿了一件灰色的衣服,头发也不再是乱糟糟的,整个人看起来健硕雄壮。

  “就是不知道身上有没有八块腹肌。”一可偷偷的想着。

  “我送你回去,向你家人提亲,娶你做媳妇。”男人看着对面傻呆呆的女孩,再次强调。

  “啊,啥?娶我?”一可惊吓得跳起来,指着男人就开骂,“我几岁,你几十岁,你想老牛吃嫩草,怎么不美死你呢?。”

  男人默默地坐着,等她骂够了,才淡淡的说了句:“看也看了,摸也摸了,你还想嫁给谁?”

  一可一时语噻,想到当时冻僵的身体泡在温水里,被他揉搓推拉活血,心里直想骂街。半晌才说:“我还小呢。”

  “我们先结婚,把名分定下来,再等你长大。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吃苦的,先结婚好不好?”男人的声音沙哑,磁性十足,意外的撩人。

  一可不仅是外貌协会的会员,还是音乐协会的狂热分子。男人那低哑醇厚的声音沉稳又带着磁性,一可听着听着,甚至觉得自己的心都打了个酥麻的颤儿。

  “嫁给我好不好?”男人醇厚带着蛊惑的声音又问了一遍。

  一可在带着蛊惑的声音催眠下,不由自主的跟着说:“好。”

  男人裂开了嘴笑了,“媳妇同意了就好。”

  “媳妇?谁?谁要做你媳妇?”一可这下子听清楚了,愤怒的说道。

  “刚刚你才答应了的!”

  一可仔细回想了一下两人刚刚的对话,才惊醒过来自己做了什么傻事。世上还有像她这样悲催的人吗?自己把自己卖了。

  “我的妈呀,这男人难道有萝莉养成爱好?明知道自己那么小,也要结婚,还愿意养大?算了算了,反正自己离长大还远着呢,等长大了再说吧,先凑合着过,反正傻子愿意养,那就让他养吧。”一可破罐子破摔的想着。

  “等你身体好一点,我带你去拜访长辈,然后再送你回去,向你的长辈提亲。”

  “你还有长辈在山里?”

  “嗯,他是我的叔叔,是父亲的一个朋友,父亲在临走前托他照顾我。”男人的思绪飘向遥远的过去:穿着中山装的父亲把他推向浩叔叔,急切的说,“快带他走,拜托了。”父亲对浩叔叔深深地鞠了一躬,返身和母亲以及大哥、二哥和姐姐向丛林深处奔去…

  第27章 萝莉养成计划

  李浩然叔叔是他父亲的保镖,也是父亲的拜把子兄弟。在战争年代,父亲和李浩然叔叔一直并肩作战,明面上是一个有钱的富商,实际上暗地里赚到的钱,支持现在的部队,是部队的钱袋子。为了赚更多的钱帮助部队,也为了更方便的买军械之类。他们把生意从国内做到了国外,而这点也是全家被迫逃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他们现在被认定为大资本家,还有着海外关系(国外有公司),最要人命的一条是说他们有把国家机密向国外泄露的嫌疑。父亲曾经和浩叔叔帮助过的部队和人,现在大环境下也自顾不暇,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前通知了父亲,父亲才有此机会带着全家人逃国外去。正规渠道走不了,只能偷渡出去。可是就在快要逃出去之际,上面有人追了过来。当时父亲的说法是有人告了密,知道父亲带家人偷渡的只有几个人,想必其中有人叛变了。父亲为了保留香火不灭,只得忍痛让浩叔叔带他逃向国内,反其道而为之,或许是一条生路。于是李浩然叔叔带着他东躲西藏,最后躲进了深山里。

  想到父亲离别时交代的,一定要把香火传承。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多打猎物,把这个小丫头养得白白胖胖的,好多生几个胖小子。如果一可有读心术,知道对面的男人心中的想法,一定会嗤之以鼻。等自己长大了,社会稳定了,自己还会窝在这山野里?陪着这个山野汉子,那是不可能的。生崽崽,找别人去吧。

  “哎!商量个事儿。”一可想到自己养的鸡、兔子等饿急了,就决定返回自己住的山洞。再说,这个山洞太小了,住两个人实在太挤了。

  “我叫萧子毅,今年二十三岁,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一可!”

  一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知道姓名,就说要结婚,是不是只要是一个女的就会结婚?”一可真相了。

  子毅为了传承香火,只要不是太差的女人,就真的会结婚的。

  本来李浩然叔叔就决定今年天气回暖就下山,看看能不能买个人回来让他结婚。李浩然叔叔为了完成大哥交代的事儿可是十分上心的。第一件任务安全逃出来基本完成了,第二件任务传宗接代,如果不是他抵触的太厉害,早几年,他就要被动结婚了,也就能完成了。这次子毅看见了一可,丫头那灵动的双眸一下子吸引住了他,还有那稀奇古怪的滑雪板,不一般的身手,让他舍不得放手,反正都是要娶妻生子的,而这个小丫头这么有趣,娶回来生活会增添许多乐子。于是他萌生了要娶小丫头做媳妇的想法,可是小丫头不同意,他想着放弃了吧,他也干不出那种强迫人的事。可心里却又舍不得。当小丫头逃跑时,就暗中跟着,想看看小丫头往哪里去?家住哪里?以后再找机会接触,想办法看能否勾回来做媳妇?没想到小丫头却又回头了,他心中大喜,以为小丫头回心转意了。还没等他现身,小丫头就直挺挺地往地面倒,急得他猛扑过去,抱住了倒下的小丫头,发现丫头全身僵硬,知道是冻坏了。急忙抱回洞里,脱掉僵硬的外衣,全身揉搓,直到感觉丫头的身体不再僵硬,才放进热水里泡。所以他口里说的抱也抱了,摸也摸了,不是虚的。一可也懂得对冻僵人的救活方法,必须先揉搓活血后才能浸泡的道理,在这个年代拉拉手就是耍流氓,像这种情况结婚是唯一的解决方法。一可想着拖延之计。

  “哎!那个,那个…”

  “萧子毅!记住了。”

  “哦,子毅呀,我家里就我一个人,但是我的山洞里还养着鸡兔,这几天没人喂食,应该饿坏了,咱们回去看看,好不好?”为了让对面的男人同意,她只好用小孩的口吻软软的说。

  “好的,咱们现在就出发,早去早回了。”一听见小丫头说“咱们”,男人心里乐开了花,这说明小丫头接受他了,暗乐!

  一可要是知道男人的内心活动,一定嗤笑“呵呵!真臭美!想多了呗!”

  两个人带上弓箭,男人还带上了他的金箍棒------大木棒。一可给这个能打死老虎都不断的木棒取名“金箍棒”。

  男人说这木棍是铁木,是山里一棵被雷劈断的树上取材料做的。那棵树,听李浩然叔叔说叫铁木,是这个世上最硬的树,如果不是雷把它劈断,用现在的工具是没有办法砍断的。

  “难怪老虎的头都没它硬。”一可心想。

  为了快速赶路,子毅在学会了怎样用滑雪板后就执意要背着一可走,美其名曰她太慢。如果不是他微红的耳垂子和微翘的嘴唇,还真相信了他的说辞。呵呵!闷骚男!

  子毅真的很聪明,刚学会用滑雪板,速度比一可这个老手还快。很快,平时要走半天的路,今天只用了一个多小时。

  趴在子毅的背上,一可心里美滋滋,其实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被男人背着走还真是不错呢,反正她一直奉行的是让自己的日子怎么舒坦怎么过,现在不用自己走路不用防备蛇鼠猛兽等,看来做这家伙的媳妇还是可以试试的。

  “要是这是自己前世的丈夫就好了。穿越大神,把我老公送来吧,拜托了。”一可暗搓搓的想。

  到了山洞外面,一可得意的指着瞭望塔悬崖,“这就是我住的山洞,在悬崖上面。”

  “嗯,很隐蔽!”子毅道。

  “就这一句,没有感叹。”一可看着面无表情的男人,心里默默吐槽,“冰山男!”

  一可带着子毅爬上瞭望塔,进入山洞后,看着高大宽敞的洞穴,竹制的房子——一可在冬季就把竹屋建起来了,干草下堆成小山的红薯,竹架上摆放着的一包包草药,成筐成筐的干菜,子毅震撼当场。

  子毅内心说:“山洞真大!食物真多!小姑娘真能干!自己捡到宝了。”

  一可从进山洞时就一直观察着子毅的神情,看见他那种震惊的表情心里乐开了花,忍不住得瑟。

  “怎样?是不是比你那山洞又大又漂亮?羡慕不?哈哈哈,只要你答应嫁给我,以后就可以共享,快点快点答应吧。”

  子毅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了眼一可,说,“好啊!那就快点结婚吧,谁嫁谁娶都一样,结婚后我们是一体啦,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看着一可差点龟裂的表情,子毅怕把她惹毛了,就赶紧找补一句:“你喜欢怎样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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