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_爱吃草莓的小橙子【完结+番外】(98)

  现在这形势,他还胡说八道,那必然得让他吃点教训、长长记性。要是还不理他,万一他出去胡说八道,那还有活路吗?所以,关他几天,主要是为了教育他,让他学会闭嘴,不是真的要惩罚他。

  菜园子里是有饭的,但是很差,比她家的饭还差,叶初关心他,每天中午给他送一顿饭。

  想到这儿,叶初赶紧从空间出来,把他们家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又翻了一遍。找出几本杂书,收进空间。

  原世界中,过一阵子,小兵们就会到村子里来大肆翻找,重点搜查读书人和地主家,在她们家翻出几本杂书,她爹刚被放出来没多久,就又被关进去了,直到明年开春才出来。

  叶海波家早些年生活很好。据说叶海波的爷爷的爷爷辈还非常富有,盖起了两进的大宅子,但是经过他曾爷爷和爷爷两任败家子的不懈努力,家就败的差不多了。

  到了他爸这一辈,也就能吃饱饭而已。现在,叶海波连吃饱饭都勉强了,两进的大宅子就剩了一进。日字形大宅变成了口字,上面那一半都倒塌了。

  现在是暑假期间,叶初不用去学校,也就每天割点草,给她爹送顿饭。

  现在该去割草了。但是,她看了看外面依旧炙热的天气,又缩回了空间。

  算了,摆烂吧。

  叶海波虽然被关进了菜园子,但是又不耽误干活挣工分,就是干的活从普通的锄草浇水,变成了挑大粪而已。叶初不走心的对他表示了一点同情。

  有他的工分打底,她们爷俩肯定是饿不死的。

  等到9月份开学,她还得去上高小。

  叶海波到底是个读书人,62年日子刚一好转,就送她去上学了。村里有小学和初中,小学又有四年初小和两年高小。过不了几年,他们村的初中就取消了。上初中的孩子都得去公社。

  南山村的孩子上学都很随意。小的时候在村子里疯玩疯跑,等到差不多岁数了,就去上学。上个几年,就辍学回家干活。

  感觉上学并不是为了学知识,而是一个过度。就是到了那个年龄,还在村里疯玩的话,有点不像话,但是真要去地里干活,又有点太小了。所以,就去学校里混几年日子。混到十二三岁,就出来挣工分。

  南山村小学不要钱,免费的。到了开学的时间,自己去就行了。纯靠老师讲,连课本都没有。就跟个识字班一样。

  第113章 被捡来的弃婴(3)

  原世界里,叶初上完了高小,又上了初中。

  在她上完初二该上初三的时候,村里的初中取消了。她不得不步行到公社去上学。

  70年秋天,原主16周岁刚过,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推进了路边的大水坑,淹死了。

  她在挣扎的时候,看见了一张狰狞恐怖的面孔,是刚来南山村没多久的一个女知青,叫韩莹。

  叶初大为不解,她和这位女知青毫无交集,连一句话都没说过,为什么她会害死自己?

  她倒是不怕死,但是她放心不下自己的父亲。她知道,她爹虽然不靠谱儿,但是对她是真心疼爱的。她就这么死了,她爹不知道会有多难过。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死了以后,叶海波的确伤心欲绝,但是他却表现得格外冷静,和平时判若两人。大家都以为他是伤心傻了,但其实,他只是在想该如何找出真相。

  因为他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会失足落水。他了解叶初,这孩子做任何事情都小心谨慎,特别爱惜自己,特别惜命,这条路走了那么多次了,不可能自己落水,肯定是有人推她了。

  这大概就是一个父亲的直觉。

  韩莹做事又不是滴水不漏的,她对叶初的事情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关注,刚来村子就打听叶初的身世来历,后来又主动打听叶初死了没有。

  没过多久,叶海波就怀疑上了他。

  他也不讲什么证据,也不再细细追查,直接拿刀架在她脖子上,问她为什么要推叶初下水。

  周边围了很多人,而且越聚越多。

  韩莹起初还在抵赖,知青所的知青也替她说情,问叶海波是不是搞错了。

  但叶海波这会已经有点入魔了,根本不理他们,直接给韩莹肩膀上来了一刀。鲜血迸发,韩莹立刻就怂了,承认是她推叶初下水的,但又狡辩自己不是故意的,“我不小心把她碰下去的,当时我害怕极了,就自己跑了回来,我不是故意害死她的。”

  叶海波给她另一边肩膀也来了一刀,“你还不说实话?我闺女去上学,你一个知青,不在村里干活,怎么跟她同路的?”

  一个知青说道:“那条路是通公社的,韩莹是去公社买东西,也可能是同路啊。”

  叶海波才不信:“那条路那么宽,又不是独木桥,你要不是故意的,怎么把她碰下去?”

  随着鲜血的流逝,韩莹的意识渐渐模糊,神志不清的时候,她终于承认,是她故意推叶初下水的,希望叶海波放过她,先送她去医院。她感觉自己快不行了。

  “你为什么要推她?”

  这个问题,叶海波没有等到答案,韩莹晕了。然后,再也没有醒来。

  叶海波因为故意杀人要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也挥刀自杀了。

  这件事情让村民们都唏嘘不已。

  韩莹的父母知道了女儿的死讯,想要追责,但是韩莹害人在先,大家都听到她亲自开口承认了,人家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也情有可原,而且凶手也已经死了,他们也没有了追责的理由和对象。

  这届知青被韩莹连累惨了,在村里一直干着最累的活。

  好家伙,一来就敢害人,谁还敢相信这帮城里孩子的品行!叶初是他们看大的孩子,叶海波也是自己人,亲疏远近还是分得清的。

  上辈子,父女俩都没弄清楚韩莹为什么要害人。长宁从世界线中却是一清二楚的。

  这背后隐藏着一个真假千金的狗血故事。

  京城棉纺厂的厂长韩学举,娶了一个貌美如花但家世普通的媳妇李文秀,夫妻恩爱。婚后先生了一个女儿,又生了两个儿子。

  李文秀一直是一个家庭主妇,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出来工作。这个年代,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

  包括棉纺厂的一位名叫王秀娥的女工。俩人名字里都有个“秀”,凭什么日子过的却天差地别?她对李文秀疯狂的羡慕嫉妒,凭什么都是女人,李文秀能被丈夫疼爱,什么也不用干就能吃好喝好穿好。

  而她不但要上工,回家还要伺候一大家子,还经常被丈夫和婆婆挑刺,甚至还会挨打。她的丈夫,也不过是屠宰场的普通工人而已,哪能和韩厂长相比。

  凭什么李文秀有儿有女,她一连生了三个都是闺女!

  她一方面疯狂嫉妒,另一方面又处心积虑的交好、巴结李文秀,成了她的闺蜜。哪怕成了全厂人眼里的哈巴狗也在所不惜。

  王秀娥和李文秀,就跟个对照组一样。他们的前三个孩子,几乎都是一样大。

  就在李文秀第四次怀孕的时候,王秀娥也怀孕了,而且,比李文秀早两天生下了孩子。

  在棉纺厂的职工医院里,她悄悄换了两个孩子,她的女儿,成了厂长家的幺女。

  厂长的亲生女儿被她扔到了北山。

  她是和丈夫一家商量过后才扔的。“咱们家已经有三个丫头片子了,再养一个也没什么用,浪费粮食。”

  她丈夫和婆婆当然没意见,家里已经有三个女儿了,这个要不要都无所谓,扔了更好。亲妈都主动提了,他们还说什么?

  那时候王秀娥在家坐月子,消失两天也没人注意。

  当然,换孩子这事她没跟任何人说,她夫家还以为她扔的是自己的孩子。

  对外,就说自己的女儿没养住,夭折了。

  她还跑到李文秀面前卖了一波惨,成功得到了她的安抚,也为自己接近韩莹做好了铺垫。

  “我可怜的小闺女,跟你家莹莹一样大,可惜她没福气。不像莹莹,一看就是个有福的宝贝,托生在你肚子里,以后干什么都不发愁。”

  李文秀这个人,有点圣母属性在身上的。被王秀娥哄高兴了,又同情她刚没了小女儿,头脑一热,就让自己的小女儿韩莹认了王秀娥当干妈,还认真的走动了起来。

  就这样,韩莹作为厂长家的千金一帆风顺的长大了。作为家里的老幺,备受韩厂长夫妻的疼爱。长姐长兄也对她疼爱有加,只有总排名第三的二哥,跟她亲近不起来。

  第114章 被捡来的弃婴(4)

  68年,知识青年下乡的时候,大姐韩冰和大哥韩律都已经参加工作了。

  韩冰大学上到一半,赶上了运动,果断休学给自己找了份工作。韩律高中毕业正好赶上高考取消,直接参加了工作。韩璋还在上高中,韩莹本人上初中,都不需要下乡。

  但是70年,韩璋高中毕业,韩莹初中毕业,至少有一个需要下乡。韩学举作为厂长,更要以身作则。不能给儿子女儿安排工作,免得被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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