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几生几世_愤怒的咸鸭蛋【完结】(6)

  这年京中大雪,似乎有什么不好的预兆。

  果然蛮族雪灾,举全族之力一路南下。

  新帝登基,各路守备军不是一合之敌,蛮族竟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打到了皇城边。

  新帝派出自己最精锐的守城军,于城下大败。

  敌军压境,兵锋直指城下,皇城已无兵可用。

  众人一筹莫展之际,不知是谁提起了娘子军。

  「娘子军曾在边关八年,对蛮族最是了解,似乎可以一战。」

  这一提,仿佛在死寂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石子,泛起了层层涟漪。

  圣旨突然降临。

  深闺中的公主再次披上戎装。

  

她身披铠甲,目光坚定。

  「姐妹们,曾经我们并肩作战,击退了来犯之敌,证明了女子亦能在战场上绽放光芒。

  「如今,国家需要我们再次挺身而出,为了百姓的安宁,为了国家的尊严,我们必须全力以赴!」

  回应她的是女子的齐声高呼。

  「保家卫国,万死不辞!」

  28

  李灵秀看准时机,带领一队娘子军直捣敌军中军。

  敌军阵脚大乱,纷纷溃败。

  战斗极其惨烈,娘子军死伤大半。

  蛮族大伤,精锐全部被歼灭,起码十年内不会南下。

  举国皆大欢喜,李灵秀和娘子军的威望达到顶峰。

  全国歌舞升平,新帝第一道命令就是让娘子军的姑娘嫁给他的亲兵。

  美其名曰:「娘子军的姑娘年纪大了,再大就不好生养了,许配给朕的亲兵也不算辱没了她们。」

  或许他也知道,嫁了人就能让女子拘于尺寸之地,不再想着带兵打仗。

  这样的话,娘子军算是彻底名存实亡,不会再对他有任何威胁。

  当我把消息告诉公主的时,本已决定退居内宅的她突然有了行动。

  她大摆宴席,招摇过市,甚至公然养起了面首。

  皇家本就是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出了这样一个荒唐的公主,满大街都是她的风流韵事。

  从保家卫国的女将军到残花败柳的荡妇,只需要几场宴会。

  这场无声的较量还是公主胜了。

  她用名节对抗皇帝。

  为了皇家的尊严,皇帝低头了。

  他允许娘子军的姑娘们自行婚丧嫁娶。

  可经此一事,倒没人想嫁人了。

  29

  公主将财产交给我打理,让我做慈善。

  用她的话讲,钱财放在那里生带不来,死带不去的。

  还不如做点善事,免得最后便宜了外人。

  我用公主的钱财收留被抛弃的女婴,开办了育婴堂。

  凡是育婴堂长大的女孩,都会在手背刺上一点红。

  我会为她们讲述红点的来历,也会讲述公主的事迹。

  我告诉她们,曾经有一位女子为我们争取和男子同等的权益。

  只可惜,她败了,被关回内宅里。

  她用行动告诉世间女子,你们还有很多种可能。

  成人礼时,我会让她们在李灵秀的长生牌前起誓。

  「今日立誓,永为姐妹,巾帼同心,誓言铮铮。

  「风雨同舟,患难与共,此誓不渝,天地可证!」

  这是娘子军的姑娘们一起决定的。

  没有李灵秀,就没有娘子军,也不会有现在的育婴堂。

  30

  安稳日子没过几年,公主病了。

  我翻遍医书都没能治疗她的病症。

  大夫给出的结论是郁结于心。

  她油尽灯枯之际拉住我的手,拼命想发出声音。

  我知晓她想问什么。

  「娘子军很好,育婴堂也很好。」

  公主双眼含泪,满意地闭了眼。

  这辈子是我唯一平安终老的一世。

  我和娘子军的姐妹将育婴堂的孩子们养大,又教她们识文断字。

  这些女子聪慧不输男儿,打理起育婴堂的产业也是井井有条。

  渐渐地,也打出些许名气,有些酒楼也会雇用她们。

  女人的工钱比男人更加便宜,做事也更加细心。

  不少商铺也开始接受女子管事。

  李灵秀到底还是在男人掌控下划开了一道口子。

  再次从黑暗中醒来,我感觉到很不一样。

  我好像来到了姐姐说的那个时代。

  等三岁时,我看着我娘把我的脚裹起来,我才知道,这不是姐姐说的那个时代。

  31

  「你不裹脚,将来怎么能嫁一个好夫婿?」

  我好像在某一世听过类似的话,抑或者在姐姐口中听过。

  「你不学着执掌中馈,将来公婆怎么可能看得上你?

  「你只生了一个女儿,在夫家怎么抬得起头?

  「你性格太强势,哪个男人能驾驭得了你?

  「你花钱大手大脚,哪个男人能养得起你?

  「你忙工作不顾家,哪个男人能一直容忍你?

  「你不会做家务,哪个男人愿意跟你组建家庭?

  「你不化妆打扮,怎么吸引到优秀的男人?

  「你不会做饭,难道让男人回家吃外卖?」

  原来这千百年来,一直都没变。

  「裹脚都是这样,忍一忍便好了,忍得这一时的疼,往后的日子就甜了。

  「女子脚大,人家会笑话咱家没规矩的,好婆家看得就是女子的端庄娴静。

  「你脚越小,越不需要干活,养尊处优就好,等你长大就知道娘的苦心了。」

  虽然这辈子父母很爱我,但是这份爱让我有种说不出的压抑。

  我拿起剪刀抵在脖颈。

  「你要是非给我裹脚,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死!」

  这一刻,我是真的想死了。

  这些根深蒂固的传统束缚压得我喘不上气。

  我气她为什么要把好好的脚掌折断。

  她的脚皮肉溃烂,脓血狼藉,看着就让我发怵。

  长长的裹脚布沾染着脓血汗气,走起路摇摇摆摆。

  明明她自己也很痛苦,非要把这些痛苦再强加到我的身上。

  偏偏她自己也是裹了脚的,这让我无从指责。

  因为她真的觉得这样是为了我好!

  这份压抑的爱意让我无比难受。

  如果实在说不通,我真的不想活这一世。

  好在娘到底还是疼我的。

  「罢罢罢,不裹便不裹吧,希望将来你别恨我。」

  我家是书香世家,祖父曾是前清官员。

  礼仪要比寻常百姓更注重,平日里要晨昏定省,侍奉饮食。

  自小爹爹便给我定了娃娃亲。

  男人名叫程望,十几岁的时候便去国外留洋。

  我一直在考虑怎么推掉这门婚事。

  可没想到留洋归来的程望给我带来了好消息。

  32

  「伯父,我这次是来退亲的。

  「时代变了,现在奉行自由恋爱,我在国外遇到了我的结婚对象,我们俩已经是合法夫妻了,你也不想婉宜妹妹做妾吧?

  「这次是我不对,你要打要罚我都接受,只要能让你们消气,说出来的补偿我都认。」

  见程望被我爹打出去,我眼眸一闪,急忙跟了出去。

  「婉宜妹妹,你那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理论已经过时了,我们这样的包办婚姻是不会幸福的,你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我懒得解释,索性就让他误会吧。

  「那你说我要是想像你一样进步的话,该去哪里呢?」

  程望生怕我纠缠他,给我指去了女校。

  「你要是真想学习先进的思想,就去我妻子的女校,她从国外回来被女校聘用,留校当老师了。」

  我不在乎什么妻子不妻子的,我实在是太想进步了。

  33

  「你从哪里找到的这个前清古董?从坟里挖出来的?」

  我低头看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宽袖大袍,嘴边礼貌的微笑拉回一条直线。

  「不要胡说,这是我世伯家的女儿,陆婉宜。」

  「哦~这就是你家给你包办婚姻的妻子?」

  程望刚想开口,就被眼前女子打断。

  她上下一打量我,主动伸出手:「你好,我是甄妮。」

  我看了看她示好的手,别过头去。

  甄妮也不恼,她笑嘻嘻直接拉过我的手,放在她手里,口中振振有词:「算我们认识喽。」

  得知我要上女校,甄妮便带着我去购置衣物。

  「你去外面看看,现在哪有你这身打扮,人不人鬼不鬼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去唱大戏呢。」

  我摸了摸头上的发髻发簪,又看向甄妮的披肩卷发,任由她拉着我。

  34

  我不自然地将裙子往小腿下面拉,走路也是别别扭扭的。

  活了几辈子,我还是第一次穿成这样。

  以往的中衣还是能遮住身子的,现在小腿全都露在外面,像是没穿衣服上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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