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她轻轻柔柔的说,不喜不怒,声音甜脆。
一只纸页簪头的银簪,咻的从屋里飞窜而出,飞到姑娘的掌心上,因为太过欣喜而嗡嗡抖颤。
“嘘。”姑娘说。
银簪不敢拂逆她的心意,就怕惹得她不高兴,努力克制不敢再出声,一心一意想取悦她。
透着粉红的纤细指尖,朝前一指。
“去。”
急于取悦姑娘的银簪,朝前飞射出去,满地淡紫色的羽毛也被强大力量挟带着,奔往同一个方向。
银簪不偏不倚的穿透遍身浓羽,嘴尖成喙、指掌尖利的那人,在他胸口破出大洞,破落的浓羽每一片都沾着鲜血,淡紫色的羽毛回到身上,抖得几乎难以黏合。
直到这个时候,环抱小婉的利爪才松开。
她摔跌在地上,望见曾经恩爱缠绵的躯体,露出巨鸟的真身,竟比蔡家祖屋还大上许多倍。
受重伤的巨鸟发出悲鸣,冲飞上天际,淡紫的色彩拂过她眼前,巨大的身躯遮蔽正午的阳光,在砚城映下阴影。
然后,在她的泪眼注视中,巨鸟坠落在雪山的山麓,云杉坪的附近,激得那处绿树崩倒、土石滚落。
纸页簪头的银簪奔向姑娘,因为染了血,还先飞过蔡宣的白衣,把血迹都往他衣服上抹,直到恢复通体白灿后,才敢回到那粉嫩的掌心上。
柔嫩的掌心圈起,握住银簪,红丝从姑娘的脸庞、绸衣以及绣鞋褪去,汇集到掌心,直到其余各处再没有一丝颜色。
线条逐渐模糊,立体又恢复平面,信妖这才吐出一大口气。
“好险,有姑娘的朱泥在身,才能请她降临显了厉害,不然我差点就要被扯烂了!”它只剩一手指掌还维持少女模样,银簪才没有作乱,乖驯的被握着。
小婉的视线,没有离开过那处山坡,身后信妖说的话,断断续续传进耳中。
“姑娘说,那是从外地来的鹦鹉,能学人形态语音,牠躲居在褚树林里,本来也还算安分,但你们把褚树砍得太凶,还来不及长回来,牠没地方藏躲,又见你们不在家,就来诱骗你家媳妇。”
信妖还有些心有余悸,卷起另一角,拍拍自个儿心口。
“哎,牠可难应付了,能耐不比臭泥鳅低呢,以往,都避开正午才出现,根本无法奈何牠,今日牠却在正午就出现,这时阳气最旺盛,才能用姑娘送的银簪重伤牠,你们——”
后来,信妖又说了什么,小婉听不见。
她昏倒在地上,如死去一般,只有不停流下的泪,证明她还尚有一丝气息。
再醒来时,小婉已经回到娘家。
睁开双眼后,她下床奔出家门,直到能够看见,雪山山麓上巨鸟的身躯仍在,才抚着心口,摇晃的跪坐在地上。
巨大的鹦鹉重伤而死,化为一块巨石。
因为木府也知晓这件事,蔡家不敢休掉小婉,故意装作宽宏大量,强拉着蔡宣来陈家书铺,说要把她接回婆家,一点也不会在意发生过的事。
小婉走出来,对着蔡宣说:
“跟我结发的,不是你,是牠。你爱的是姑娘,并不是我,那就请把我休离了。”
然后,她就回屋里去了,不论家人怎么劝,她就是不肯再出来,蔡家人只好悻悻然离去。
之后,她在鹦鹉巨石旁,搭盖了一间草屋,住进那里去。
娘家的人没有办法,只能时常带饮食跟衣物给她。
有一次去时,看见她的发间簪着淡紫色的羽毛,神情非常欣喜,跟家人说不用再来了。
之后,家人再去,就看不见她的身影。
屋子内外都整洁,没有一丝灰尘,桌上搁著书卷簪头的银簪,摸着还留有余温,象是人才刚离开似的。
因为很是奇异,所以在砚城中成为人与非人们谈论的事,直到如今鹦鹉巨石仍在山麓上,从砚城就清晰可见。
第四章 、白食
砚城里有个男人,人憎鬼厌。
齐家九代单传,上一代掌柜八十五岁才得了齐田这么一个儿子,宠得如珠如宝,从小就舍不得拂逆他的心意,就算他不小心嗑着门槛,明明不怎么疼,他也哭得呼天抢地,齐掌柜心疼儿子,当场要人把门槛锯了。
闹了几次下来,每次都让齐田得逞,他心里透亮,知道自个儿得宠,于是更嚣张,吃的、用的都要最好,还浪费得很。
丰盛的一餐,他嫌热汤太烫、米饭太白、猪肉太油、酥饼太甜,仆人伺候他用餐,刚喝了一口汤,他就直嚷着烫烫烫,用力推开仆人,热汤洒在好衣裳上,毁了远从邻城买来,今日才第一次穿的衣裳。
纵使金山银山,也禁受不住这样的浪费。
齐家虽然有些积蓄,但这流水般的挥霍,才十多年光景,齐家不但收了生意,门前冷落车马稀,整个家也破败,仆人走得一个不剩,田掌柜生了重病,也舍不得看医生,用最后一点财产,替儿子娶了一个妻、一个妾,才安心死去。
寻常人家只娶妻,除非富贵豪门,元配多年肚子没动静,为了传宗接代才会勉为其难纳妾。
齐掌柜连死前,都担忧后继无人,宁可病死,也要花钱替儿子娶进妻妾,就盼着往后齐家能够人丁兴旺。
只是,父亲过世后,齐田非但不思振作,还当自己是公子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