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女领主_三春景【完结】(50)

  路易莎让4名女仆分别占据一个平台四角,让她们用力均匀、不紧不慢地拉扯。直到剪开成平面的一个绵兜被拉伸成一片透明的薄絮,这才扣在平台上。

  这是个简单但费时间的活儿,一床蚕丝被要用一层层薄絮去叠,不知道多少层才能做成。

  海莲娜也过来看热闹,等到蚕丝被有一点儿成型了,立刻说道:“路易莎小姐是想做被子吗?”

  这时的被子,构造上和后世已经没什么差别了。都是一个被套,里面塞上填充物。差别只在于有钱人填棉絮、羊毛、鸭毛等,现代人听起来也会觉得可以的东西。而穷人的选择就要糟糕多了,他们往往只能有什么塞什么,破布头、苔藓、稻草……

  所以理论上,路易莎作为此时的大贵族之女,是能用上不错的被子的。然而这就是理论上,以她的眼光来说,即使是她的被子,别人眼里已经十分精美舒适的寝具,她也只觉得笨重又粗糙。

  棉花被想要保暖,本来就偏重。更不要说这时西方弹棉花的水平有待商榷,绗缝的棉花被在路易莎的感觉里根本不是蓬松,所以就算挺重了,保暖还是不行。

  是的,西方也会弹棉花,他们的弹棉花技术可能是独立发展出来的。因为他们很早就用弓子去弹羊毛,以代替部分梳羊毛的工序。引入棉花到本土后,弹羊毛的弓子基本上是拿来就用——据说有利益相关者还以这是梳羊毛工的专用为理由,要求禁止用弓子弹棉花。但当权者只看最终利益,禁止没有好处,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

  羊毛被更不必说,后世有羊毛毯,却没怎么听说用羊毛做填充物的被子,那就是不合适!

  羽毛则有另一个问题,虽说给贵族的寝具填充羽毛,会选择比较细小的。但一来还是不够小,多少带了一点儿羽毛梗。二来么,此时的被套布料肯定不像后世的那么致密(有的甚至带黑科技!)……这样一来,羽毛‘钻’出被套就无法避免了。

  只是损耗羽毛还好,关键是会刺到人的皮肤,简直和痱子发作的时候一模一样——这是路易莎的亲身经历,所以记忆犹新!

  相比起这些,丝绵被真可以说是轻巧暖和。一床丝绵被,一张厚毛皮都不换!毕竟后者大多气味不好闻,还容易生虫子、藏污纳垢什么的。

  生丝商人给路易莎带来的绵兜子,总共制作了十几床蚕丝绵胎。这些蚕丝绵胎用本色的亚麻包上,再绗缝菱形格,让绵胎不会随意‘跑动’,被芯就完成了。再将被套套上,就是一床被子。这样到时候清洗,就只需要清洗被套而已,要方便地多。

  这也算是一种‘先进设计’吧,这时候的被子要么没有被套,要么被套和被芯会缝在一起,拆换清洗起来可不是一点点麻烦。

  “这些收起来,是不同季节使用的。”路易莎指挥众人收起了做好的,暂时用不着的蚕丝被。

  十几床蚕丝被听起来多,但分成不同厚薄,还要准备更换的,也就不剩几床了。路易莎还打算让生丝商人明年照旧带一些绵兜子,再制作的蚕丝被可以作为不错的礼物赠送呢。

  实际上,她身边得力的人,这次就每人给了一床蚕丝被。

  雨果夫人就特别喜欢丝绵被,笑着对路易莎说:“小姐,您应该听听我的好丈夫说了什么!他一向是个反对舒适寝具的人,正是那种老派的骑士。不要说厚厚的羽毛垫子和绗缝的被子了,就是睡觉脱下盔甲以外的衣服,也觉得太软弱了。”

  “但这次您赏赐的被子,他也无法拒绝,形容自己是盖了一层云朵在身上呢!”

  第39章 穿越中世纪039

  丝绵被子对路易莎来说只不过是日常一瞥, 即使这确实极大提高了她的生活幸福感。

  而相比这样的‘小事’,还是前往布鲁多重镇普罗万城重要得多——几乎是刚做好丝绵被子,路易莎就出发去普罗万, 去和巡游到普罗万的巴尔扎克伯爵汇合。

  就财富而论财富,普罗万是布鲁多最富有、经济活动最多的城市,比身为统治中心的特鲁瓦还富。特鲁瓦还有首府地位加持,普罗万可什么都没有, 就一座城市独占六大集市的两个!

  所以对亲眼看看普罗万,路易莎还是有一些期待的。

  从特鲁瓦去普罗万, 一路耗费的时间不长。如果从地图上画一条从特鲁瓦到王都西岱的直线, 普罗万基本就在这条线的中点上。而这条线长大概150公里,所以从特鲁瓦到普罗万就只有七八十公里。

  虽然这是直线距离,但考虑到这也算是两个邻近的重要城市了,商贸往来频繁,道路是这个时代少有的笔直平坦……其实实际路程,也不会比直线距离长多少了。

  七八十公里, 就算八十公里吧,放在后世这不算什么,有时市内出行都会超过这个距离——就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国内一些城市都达成‘30公里城市半径’成就了!

  城市半径通俗一些说,就是市民平时愿意活动的范围半径,可以用‘1小时通勤圈’去理解。市内一个小时能移动30公里的话,偶尔特殊活动,一次移动个七八十公里也不是不能想象。

  然而在中世纪不是那样, 七八十公里并不是一个很短的路程,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家这么远——这里有一个标准的参照,此时地方上可以办集市, 但集市得申请牌照(虽然很多集市其实没有牌照,严格意义上是非法的)。

  这种集市就和后世的‘赶大集’差不多了,给附近农民提供出售盈余、购买必需、交换商品的机会。

  而这样申请牌照的集市,彼此之间距离得在14里以上。瓦松的1‘里’相当于1.6千米,14里就是后世22.4公里。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就是根据农民步行出行的‘极限’算的。一个农民早上去赶集,天黑之前要回家,再加上得在集市上呆一段时间,那出行距离就不能超过1/3天能走的路,即7里。

  距离超过14里的两个集市,辐射地区完全不同,也就没有互相‘抢生意’的可能性了。考虑到此时开办集市的,都是这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即使有自发形成的集市,有一定规模后也会被‘收编’),这也算是统治阶级内部的‘默契’了。

  换句话说,正常走路的极限,一天就是30公里的样子。而路易莎他们出行,虽然有车、有马,但不可能那么赶。该吃饭时吃饭,该休息时休息,这都是最基本的。所以从特鲁瓦去普罗万,还是三四天才到。

  而一到普罗万,路易莎就眼前一亮。相比起特鲁瓦,普罗万是一个更加优美的城镇。说实话,这都有些后世童话小镇的样子了,当然是除去梦幻元素,比较写实的那种‘童话小镇’。

  嗯,西方童话故事很多都源自中世纪晚期,童话小镇是中世纪风好像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影视作品归影视作品,现实是另一回事。哪怕是号称写实的那种,往往也差了好远,毕竟现代都市题材都会比现实精致,古代题材就更不要提了。

  真实的中世纪城市,大多都很粗糙、贫乏、肮脏,给人的观感是一片灰蒙蒙的,在嘈杂声里臭气熏天。

  特鲁瓦都算是好的了,好歹的是布鲁多的统治中心,而且历史悠久。建城之初是有规划的,布局相对规整,而且城内基本上是石板路,少了泥泞之苦——考虑到特鲁瓦工商业发达,市集期间进出运输队更多,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但特鲁瓦城依旧免不了侵占街道乱搭的建筑物;人和牲畜毫无界线地混居;排污槽是明渠的,各种肮脏之物淤积;还有无处不在的粪堆……

  除了集市上有些规矩,其他时候、其他地方,特鲁瓦都有一种无秩序的感觉。牛羊可能在街上横冲直撞,小偷和盗贼也永远伺机而动,街上少不了暴力斗殴的人。

  当然了,还有暴动,市民阶层为了争取更多权利的暴动——新成长起来的城市资产阶级,或者说‘布尔乔亚’,他们不满世俗领主或主教对城市的吸血。

  在他们看来,城市基本上是他们在治理,他们在维护,高高在上的大人们却坐享其成。甚至坐享其成还不够,有的还会妨碍到他们对城市的维护。

  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资产阶级们没错。世俗贵族们往往坚定地离开城市,停驻在乡村,很难说没有回避这种斗争的原因。至于宗教贵族们,他们是没办法躲!毕竟他们的基本盘就在人口集中的城市。他们不像世俗贵族是土地的主人,他们只是‘羔羊’的牧者。

  饶是如此,城市的情况也变得复杂起来了。已经有城市资产阶级意识到了教权和王权的矛盾,试图通过国王获得自治权。国王想要扩大世俗权力,当然乐得在这种事上给教会使绊子,给城市资产阶级帮帮场子!

  普罗万有没有城市暴动,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但在集市期间,它的繁华热闹居然给路易莎一种井然有序,而不是暴力无序的感觉——这或许和普罗万的地下货栈系统,以及便利的水道有关,这极大减少了市集期间的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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