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当然不认他,但无可否认,他是个成功人士。
他还真娶到了贵族的女儿,现在在上流社会,他也算有一席之地。
哪怕人们会在背后嘀咕他是暴发户,是奴隶贩子,当面还是会给他笑脸。
谁让他有钱呢,那叮叮当当的银币,闪闪发光的金币,就是最好的身份象征。
在旁人眼里,康纳是个经历丰富,慷慨又有趣的家伙,一时手头紧问他借钱,他就会把一袋银币抛过来,“哦,我的朋友,能帮到你我很高兴,拿去吧,不用放在心上。”
这种家伙谁不喜欢?
但他对妻子和孩子确实算不上好,他从不理会自己的两个孩子,对小妻子冷嘲热讽,还暴力。
这就是原主害怕他的原因。
就林森看来,康纳史密斯和艾米莉亚卡穆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生活习惯还有三观全都不一致,本就不该结合,但偏偏成了夫妻。
康纳由于早先水手的经历,非常喜欢喝酒,但他不喜欢喝葡萄酒,最喜欢朗姆酒和杜松子酒。
这两种酒也有好坏,康纳现在当然喝得起最好的酒,但他也会喝一些劣质的酒,还大笑着说这个味道才对。
喝了酒,他双眼雪亮,嘴里喷着酒臭气,过来拽原主,“你是我花十万银币买来的,你躲什么躲!”
他把原主的衣服一件件扯下来,原主吓得瑟瑟发抖,最后昏厥。
康纳花了钱,原本可能只是想要一个身份高贵的妻子给他镶金边。
但他后来发现,真正的贵族原来也不过如此,他的岳父无能贪婪,他花大价钱买来的妻子平庸无趣,只是他们披了一层贵族的皮,就成了珠宝店里昂贵的珠宝,实际上,屁用都没有。
这一刻康纳失衡了,但他也知道,哪怕看透了贵族的本质,他也没办法,还得迎合融入他们。
但他不甘心,不甘心怎么办,就折磨自己的贵族妻子,他觉得自己这钱花得不值。
艾米莉亚不值十万银币,一万都嫌多!
康纳史密斯很会审时度势,他追逐名利,可惜,这个男人对于妻子和孩子来讲,不是个好人。
林森不是个妄下断言的人,她还想观察一下,她不谋求和康纳琴瑟和谐,这不可能,原主和康纳什么都不合,林森和康纳史密斯也是不合的。
但不合不代表不能和平相处,现如今贵族的婚姻,本来就和爱情无关。
结了婚的贵族男女都能有情人。
婚姻只是两个家庭组成的合作关系,在这个前提下,和平共处是最好的结果。
康纳就有不少情人,不过他被人诟病的一点是他不找身份高贵一点的情人,偏爱妓女。
情人的身份地位越高,自己脸上也有光彩,而找妓女当情人,那是不上台面的。
原主还没有情人,只有一个刚开始接触的异性朋友,是一个画家,当然毫无名气。
哦,对了,原主还有个贪得无厌的爹。
不过嫁女儿得了十万银币,现在原主结婚才一年多,这么多钱老卡姆还没用完,暂时可以不理会。
这么想了不知道多久,林森都没发现天快亮了,不过她这里拉着厚厚的窗帘,也看不见外面的天光。
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打开,一个手里持着烛台的女仆进来了。
为什么断定是女仆?
因为她穿着打扮就像是影视作品里的女仆,戴着白色的女仆帽,还有白色的围兜。
女仆看到林森醒着,忙道,“夫人,您醒了?”
她快手快脚把屋子里的烛台都点上,林森总算能看清屋内的摆设了。
家具带有很典型的巴洛克风格,材质好像是胡桃木的,所有家具的雕工都很繁华富丽。
靠窗还有一张小巧的贵妃榻,包着丝绒包布,上面有几个鼓鼓的绣花绸面枕头。
林森自己也穿着一件长袖带蕾丝花边的塔夫绸睡衣。
女仆点了灯,立马又去端来了一盆热水,服侍林森在床上洗漱。
然后又把一张小几放在林森面前,这是让她在床上吃早饭摆餐盘用的。
说实话,林森非常不习惯,但目前只能忍。
她那时候做手工,也了解过各国风俗,对于在床上吃饭的原因也知道一点。
那就是已婚贵族女性不用再寻找伴侣,那就能在床上享用早餐,还有个原因是贵族女性的衣服很复杂,一套衣服穿完,腰腹被勒起来,想吃也吃不下了。
很快她的早饭就被拿了过来,居然很丰富,抹了黄油的白面包,煎鱼排,熏肉,火腿鸡蛋,土豆肉饼,牛奶,蘑菇汤。
林森很饿,原主为什么吃得少她不管,反正她是不愿挨饿的。
等女仆离开,她开始狼吞虎咽。
她的早餐品种丰富,但量不大,于是她两三口吃掉面包,咬一口煎鱼,再搭配一口熏肉,然后用熏肉配着把面包吃完,然后再把煎鱼排吞掉,也就一两口的事。
剩下的继续,最后蘑菇汤喝掉,牛奶喝掉,她打了个饱嗝。
等到女仆过来收餐盘,看到光溜溜干干净净的盘子,瞪大了眼睛。
再看看夫人无辜的眼神,赶紧低头,什么都没说把餐盘收走,把小桌子拿走。
林森还能睡个回笼觉。
她吃饱了,确实有点昏昏欲睡,其实这点早饭不算多,不过原主习惯了少吃,胃已经被饿小了。
女仆把餐盘送去厨房,胖胖的厨娘顺嘴道,“夫人又没吃多少?哦,可怜的夫人……”
女仆道,“你猜错了,夫人吃光了所有的食物,所有的!”她强调。
厨娘,“……哦”还没回过味来。
等回过味,她也不能指责夫人吃得多,于是就道,“先生昨晚没回来?”
女仆道,“不止昨晚,已经好几天都没回来了,夫人病得这么重,他还是不管不问。”
厨娘咂嘴,“可怜的夫人。”
林森睡了个回笼觉,感觉好多了,拉了床边的铃叫女仆。
现在贵族夫人的服饰没人帮忙是穿不成的,有紧身胸衣,束腰外衣,裙撑,然后才是华美的大裙摆外裙,还要佩戴各种首饰和小玩意,还有假发。
如果出门,还要戴蕾丝手套,披肩,头发更要摆弄半天。
不过林森拒绝了女仆准备的华丽裙子,选了一件相对简单朴素的裙子。
她又不出门,不用打扮得像个花瓶。
实际上这个家里只有她一个女主人,康纳的两个孩子都在读寄宿学校,一个月只回来一次。
穿好衣服,差不多到了午茶时间,现在玫瑰公国还是两餐制的,不过有午茶和下午茶。
普通人家午茶也就略微吃点东西垫垫肚子,贵族的午茶就是午餐,可以很丰富。
康纳虽然不是贵族,但也供得起家里这些开销,那当然要向贵族靠拢。
女仆问林森要什么饮料,林森要了热可可,还有饼干点心,煎鱼,羊排,洋葱肉碎火腿土豆汤。
吃完午茶,她去康纳的书房,康纳其实不爱看书,但他一门心思往上钻营,总要摆个书房出来。
林森在书房里看到了报纸,她马上搬了一叠认真看起来。
原主的记忆不太多,很多她想了解的事原主并不知道,有报纸就好多了。
林森如饥似渴,知道女仆上来问她下午茶要什么才抬起头,“咖啡吧,加奶和糖,再来点黄油面包,给我煎个鸡蛋,拿到这里来。”
女仆领命而去。
林森不担心高糖高油脂,因为她现在的身体很需要营养。
等女仆下去,林森一边吃一边看报纸。
从报纸上她了解到现在究竟是什么年代,有什么社会风俗。
简单点说现在玫瑰公国还在国王的统治下,正处于工业革命前期,女性毫无地位。
继承权,财产权,教育权等等,毛都木得。
哦,不是,寡妇还是有一点财产权的,在没找到新丈夫,也就是新主人之前,她可以支配亡夫的钱财。
不过现如今的女性也是被洗了脑的,大多数都认为女人还是要嫁个男人才行。
要不然门也不能出,什么事也不能干,一天到晚穿着黑衣服,太可悲了。
既然没有教育权,原主为什么能读书认字?
因为原主是贵族女孩啊,卡姆先生再拮据,也不能不让自己的孩子念书,家里的女孩子不会说几句优美的香鸢语,不会弹琴,绘画和刺绣等等,那是很丢脸的。
天色暗了下来,女仆过来点蜡烛。
林森放下报纸,“不必了,我下去用餐。”
光线昏暗下看东西费眼睛,今天看得够多了。
晚餐很丰富,有烤鸡,大块的煎牛排,鸡肉馅饼,黄油面包,奶油海鲜汤,撒了奶酪碎的烤土豆。
林森心下纳罕,因为上辈子有个刻板印象,好像这个国家是美食荒漠来着?
可她今天吃了一天,没觉得荒漠啊,菜品还是蛮丰富的,味道也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