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欣喜的开始试新鞋子,穿上都是正正好!
“这新鞋子可真舒服啊,踩着都得劲!”
“是啊是啊,俺爬山的时候脚丫子都磨出血泡来了,这鞋子穿上一点都不疼了!”
“新鞋子新鞋子!伯娘,你真好!”
沈云淼这个小马屁精赶紧的跑到了夏樱的身边来,抱着夏樱的腿夸着。
夏樱看见沈云淼奶呼呼的可爱样子,也忍不住笑道:“淼淼喜欢吗?”
“喜欢!淼淼可喜欢了!”
沈云淼说着话,低头盯着自己脚上的鞋子,心里开心的不行。
他跑到沈知鑫的身边去,道:“大哥,我好幸福,我好久好久都没有这么幸福了。”
沈知鑫看着沈云淼的样子,也有些心疼的伸手揉着沈云淼的头,道:“三弟,等咱们找到大伯,大伯肯定能把咱们安顿下来,到时候咱们就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了。”
沈云淼闻言,却摇摇头,固执道:“一开始淼淼也想着赶紧找到大伯就好了,可是现在淼淼更喜欢跟着伯娘,伯娘对淼淼可好了!”
沈知鑫听着沈云淼的话,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沈南森却道:“那可不一定!大伯新婚夜就把她扔下了,盖头都没揭开,她估计心里也有怨气。”
沈云淼一愣,没想到这一层。
沈知鑫微微皱眉,看着夏樱的方向,道:“是啊,你们昨天听到她说的吗?她只想找到大伯之后,把咱们仨交给大伯。”
“至于她…估计会自己走吧?”
听着沈知鑫的分析,沈南森和沈云淼两兄弟就更难过了。
沈云淼忽然瘪嘴,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淼淼…淼淼不想让伯娘走…”
沈南森见沈云淼哭了,自己也有些难过。
虽然他是二哥,可是他也只有六岁而已。
他上前,抱住了四岁的沈云淼在怀里,安抚着他,“三弟别哭了…”
沈知鑫叹口气,“三弟,趁着现在还能和她在一起的机会,你就好好珍惜。”
沈云淼更伤心了,自顾自的擦着眼泪,奶凶奶凶道:“都怪大伯!大伯好歹把盖头揭了再走,伯娘肯定伤心死了。”
沈南森耸肩,道:“要是揭了盖头,你不怕大伯不想要这个媳妇啊?”
沈云淼生气,“伯娘不过是脸上有块胎记,又不丑…”
说到最后几个字,沈云淼明显的有些心虚了起来。
的确,夏樱脸上的胎记真的不小,虽然五官看起来是好看的,可是那一大块黑色的胎记,真的是很引人注目。
而他们大伯可就不是这样了。
沈曜年轻力壮,浓眉大眼,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英俊小伙。
更别提还饱读诗书,武功卓然了。
以前在外谋生,也没娶媳妇,年纪大了回村儿来,也没有几个钱,只有一副皮囊,家里还有三个嗷嗷待哺靠他养的侄儿,当然也没有姑娘愿意嫁。
后来,娶了夏樱,也是因为夏樱是脸上有块黑色胎记,怎么也嫁不出去。
十八岁都成老姑娘了,才嫁给了二十二岁的沈曜。
两个大龄青年,本以为凑活着过日子吧,结果新婚夜沈曜就去打仗了。
沈云淼想了想,还是攥紧了拳头道:“我一定要乖乖听伯娘的话,要是找到了大伯,我也想跟着伯娘!”
“那大伯呢?”
沈南森看着沈云淼问。
沈云淼道:“我不管,伯娘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谁让大伯留不住伯娘,我才不管!”
其余两兄弟也不做声。
此时,身在几百公里之外的军营帐篷之中的年轻男子,正赤着上身认真擦拭着手上的大刀。
他的皮肤是小麦色,胸肌强壮,往下看,六块腹肌整整齐齐。
宽肩窄腰,是绝佳的男模身材。
正在这时,年轻男子却无端的打了个喷嚏。
一旁,同样年轻的士兵笑了笑,道:“沈曜,穿着点吧,虽然身材不错,可是也不能这么露啊!”
沈曜闻言,抬起了头来。
男人脸庞线条极其完美,尤其是那浓眉之下是一双璀璨星眸,因为从军的缘故,多了几分内敛和深沉,高挺的鼻梁下是紧抿的薄唇。
下巴上刚剃过胡须,却还有几根青茬仍在,看起来,却多了几分成熟之魅力。
他漫不经心的道:“这不是刚练完了拳,有点热!”
他的嗓音略微沙哑,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低音炮,有磁性。
一旁,年轻的士兵笑着道:“沈曜,我看你不是练拳有点热,是想媳妇了吧?”
第24章 还有地方收留咱们吗?
沈曜没做声,继续擦拭着自己手里的大刀。
可是思绪,却飘到了一个月之前的那个夜晚。
那是自己的洞房花烛夜。
原本是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可是没想到当天就接到了命令,要跟随太子去平定战乱。
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一去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才能回来。
所以,他在夏樱的面前,忍了又忍,才忍住了想揭开她盖头的手。
自己这一去,若是战死,那她岂非要给自己守寡?
倒不如别揭开盖头,双方都没见过彼此的样子,这样的话,以后她再嫁,也没事。
沈曜想到这,心中有些隐隐的担心。
也不知道自己的三个侄儿如何了?
夏樱…又如何了?
自己终归是对不住她,这个战乱年代她一个弱女子带着仨孩子…
沈曜暗暗地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早日回去找到他们。
这边,夏樱看着大家都换上了新鞋子,很是满意。
却见三个孩子正站在不远处说着什么,夏樱便喊道:“你们仨干嘛呢?”
三个孩子一下子反应过来,都朝着夏樱走来。
夏樱笑着道:“一会儿咱们要开始赶路了,不能耽搁了,别玩了啊。”
三个孩子齐齐点头。这会儿,几个男人扛着东西回来了。
夏樱上前,好奇道:“这是啥啊?”
薛志高一脸的得意,“夏樱你快瞧瞧,这些都是俺们从村子里找回来的能用的东西!”
夏樱看了看,半成新的木桶,还有看起来还算干净的烧锅。
夏樱满意的点点头,“都行,这些都带上,咱们还能用这烧锅煮饭吃呢。”
大家伙都是开开心心的将东西给搬上了马背。
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夏樱便带领着大家准备出发了。
马儿在临出发之前,又被钱文和钱武两兄弟割来的马草给饱餐了一顿。
而且还喝了不少的水。
现在也算是酒足饭饱,虽然背上驮着的东西增加了很多的重量,可是也能精神抖擞的往前走。
一路上,大家都欢声笑语,远远地看去,真的不像是去逃荒的。
倒像是一群人出去郊游的。
不怪大家这么开心,实在是吃饱了肚子,又换上了新鞋子,这人的精气神也跟着变了。
“哎呦,俺这鞋子可怎么看怎么欢喜呢!”
“可不是,这鞋底儿咋的这么软和?踩在地上跟踩着棉花一样,真舒服啊!”
“就是啊,俺都舍不得穿嘞!”
大家伙一路笑着说着话,这种气氛,也逐渐的感染了队伍前面的夏樱。
夏樱牵着马儿往前走着,听着大家伙的话,心中也是明朗了起来。
她忽然想起了之前听过得那首歌。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是啊,现在大家包括自己,都是对未来的路很不明朗的,可是现如今,就在当下,却没有病痛没有饥饿。
这样,就足够了!
几人不紧不慢的赶着路,走出了这个村子,又到了一个小村子。
这个村子看起来比之前那个要小的很多,夏樱看了看,这个村子也已经没人了。
到处都烧的黑黢黢的,看起来十分的荒凉。
沈云淼看了看,道:“伯娘,淼淼害怕…”
夏樱忙抱住沈云淼的身子在怀里,低声哄着,“不怕不怕哦…伯娘在!”
沈知鑫和沈南森见状,也上来牵着沈云淼的手。
沈云淼害怕是有理由的,这被烧的黑漆漆一片的村庄,看起来就很破败荒凉,如今又是下午日落时分,的确看起来有些诡异的可怕了。
几家有孩子的,都害怕的缩在了母亲的怀里。
章勇锐看了看,叹口气,道:“哎,这村子的人看起来也都没了,估计也跟咱们似得去逃荒了。”
余氏见状,道:“这些村子的人去逃荒,指定也是去禄阳城,这禄阳城现在真不知道已经收留了多少难民了,咱们去的时候,禄阳城还能收的下咱们吗?”
余氏的一番话,让大家伙的心里都沉重了起来。
是啊,禄阳城很好,城主能好心收留难民,可是这一点不止是他们知道,现如今到处哪里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