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荷适时转了话头,钟灵秀脸上笑意更深,果然是个聪明姑娘,知分寸,懂世故。
所以说,人人都爱和聪明人打交道。
说起将要出世的孩子,钟灵秀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好妹妹,我就不客气了,我替宝宝谢谢你这个当姨的。”
她拿起清荷准备的小衣服,果真是手感柔软,针脚细密。
许是担心伤到孩子娇嫩的皮肤,衣服上并没有绣太多图案,只在衣角上绣了些可爱的动物图案。
或是圆乎乎的兔子,或是机灵的鱼儿,每一个都俏皮别致。
钟灵秀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越看越喜欢:“妹妹,你绣活真好,不仅绣得好,上面的图案也好看得紧。”
清荷捂嘴偷笑:“钟姐姐,这可不是我绣的,是我家金婆婆绣的,她以前在官宦之家当差,厨艺和绣活都是顶顶好。若换成我的手艺,只怕钟姐姐会嫌弃得不想收。”
“你这丫头,感情是叫别人动的手,你来借花献佛。”钟灵秀仔细端详着衣服上的绣图。
从图案来看,这人的绣技比县里头的绣娘技艺更精湛,周家妹子眼光不错,能在镇上挑出这样的人才。
“谁说的,我也是出了力的,你看上头的小动物好看吧,这图案可是我画的,不过金婆婆绣出来的图案,比我画得更好看些。”清荷指着蓝色衣服上的胖兔子道。
衣服上的动物图案,其实就是些简笔画。
上一世清荷并没学过画画,不过因为职业原因,会画着简单的简笔画逗孩子们开心。
她把图案画出来后,金婆婆觉得简单了点,又在原图基础上修改润色了不少。
两人说着话,时间过得也快。
“娘,我练完字了。”宋巧巧手里拿着一叠练好的字,乖巧地走到钟灵秀面前。
待她娘接过那叠纸后,小丫头冲清荷笑笑:“周姨。”
“哎,巧巧又长高了。”清荷瞧了几眼小丫头写的字,顿时有些咂舌,小小年纪一手簪花小楷已经写得有模有样。
她虽然字也写得不错,不过那是硬笔,毛笔她没摸过几次,想起自己写得一团糟的毛笔字,清荷一脸赫然。
为了不当个文盲,清荷一直叫清文教她识字念书。
只要有时间,她便陪着清文一块温习功课,每次清文弄不明白的地方,她还装作冥思苦想一阵,再给清文讲解。
弄得清文经常念叨,要不是她是个女孩子,进了学堂,肯定能考个举人。
她的傻弟弟哪里知道,她可是念过十几年书的人,还一心以为她天资聪颖,一点就通。
就是她一直不习惯用毛笔写字,偶尔她需要记点什么东西,都是拿根细木棍上厨房烧烧就用。
当然只能在家里这样做,在外头定然不能。
她不想在这个时代表现得太特别,在这个皇权至上的世界里,普通便是最好的保护伞。
为了日后方便,不管怎样都得把毛笔字练得能见人才行。
要不,若是碰上需要写个凭据契约啥的,字丑得都拿不出手。
尽管清荷觉得,在宋巧巧这个年龄能写成这样,已然很好,但钟灵秀的表情似乎并不满意,许是因为有外人在,她并未多说什么。
清荷心底更觉诧异,钟家姐姐似乎不是出生于普通人家,她虽然性格大气爽利,可进退有度,举手头足之间自有韵味。
接触过几次后,清荷发觉她懂得也格外多。
琴棋书画,市井文化,样样皆有涉猎,就像是她以前看电视剧里的大家闺秀。
若是钟姐姐是大家小姐,为何会嫁给宋书吏一个落榜秀才,蜗居在这小镇上?
思及此处,清荷摇摇头回过神来,怎么越想越远了。
算了,不想了。
这都是别人的事情,左右她是和钟灵秀这个人交好。
至于钟姐姐出身何处,那是钟姐姐的私事,就像她自己,一样也有秘密不能说出口。
第134章 愤怒难当
不多时,张婆子背着背篓回来,背篓里装着满满一背篓的东西。
因着钟灵秀肚子越来越大,张婆子每次出门都买好几天的菜,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就在家守着主家,就怕出什么意外。
清荷说中午她来掌勺,可不是说的客套话,她留下来吃饭,中午的饭菜必然简单不了。
可钟姐姐肚子大不方便,张婆子一个人张罗起来也费劲,索性叫张婆子给她打下手,她来做饭。
上厨房瞧了瞧张婆子买的菜,清荷脑中迅速列出午饭的菜色。
有鱼有番茄,那做个番茄鱼片。
番茄鱼片口感清香鲜美,番茄汤酸爽开胃,鱼肉嫩滑,小孩子就没有不爱吃这道菜的。
张婆子五花肉买得好,这种夹层的五花肉,用来做回锅肉再好不过。
再拌个藕丁,烧个茄子,煮个青菜豆腐汤,五个菜足够了。
张婆子和清荷两人手脚麻利,又做惯了灶上的活,半个多时辰后,一桌热腾腾的饭菜摆上了桌。
番茄鱼片果然受小孩子喜爱,宋巧巧连汤都喝了大半,钟灵秀则更喜欢回锅肉和凉拌藕丁。
她如今爱吃重口味,都说酸儿辣女,张婆子方才在厨房还跟清荷念叨,担心太太这胎还是个闺女。
清荷却不信这个,凭口味判断性别都是不准的。
现代时,光她身边的亲戚朋友,就有好几个算得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