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梅又问她:“你家人埋在哪儿了?要上坟烧纸吗?”
李兢兢一脸落寞,“不用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张小梅说:“以后,我们就当你的亲人。”
她挽着李兢兢的胳膊,笑嘻嘻的问她:“你觉得我二弟怎么样啊?兢兢,你给我当妯娌好不好啊?”
李兢兢表情羞赧,“小梅姐,你说什么呢!我都不知道天明是怎么想的。”
“他?他还能怎么想?你要是答应嫁给他,那还不美死他!”
李兢兢想到张天明看她时那专注的眼神,就和上辈子一样,只是上辈子的他更加深沉内敛,这辈子的他还很青涩,眼神更加直白一些。
她的心脏怦怦跳。
爱情来了。
张小梅一看她这表现,就知道有戏。
她心里其实有点瞧不上李兢兢的做派,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庄,见到一个陌生的男人,被人调笑两句,立刻就看对眼了,这也太随便了吧?这真的是大家小姐吗?
村里的姑娘相亲都没这么随意的!
而且,这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张家村呢?
想不明白,张小梅就问:“兢兢,你还没跟我说过,你家在哪儿啊?你怎么到我们张家村来了呢?”
李兢兢神情一紧,她该怎么编呢?
“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我一觉醒来就出现在野外,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地方,只能硬着头皮选了个方向走,走着走着就到咱们村来了。我的家人都不见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张小梅开动脑筋,这是被家里人抛弃了?并不是家里人已经死了?
“那他们有给你留下什么东西吗?”
李兢兢摇头,“没有。”
她当时是去爬山的,包里根本没装什么东西,倒是有点钱和手机,但是穿越过来之后,她看过了,不符合这个时代的东西都消失了。
她所有的家当就是一身衣服,一个军绿色斜挎包,一个铝制复古军用水壶。
那身衣服是初秋穿的,现在穿太冷了。昨天晚上她脱了下来,现在穿的是张小梅的衣服,一件碎花夹袄,一条藏青色夹棉裤,鞋子还是她自己的。内衣也没有换。
想到这些现实问题,李兢兢多了几分真心实意的愁苦。
美好的爱情和残酷的现实,同时摆在了她的眼前。
但是她别无选择。她上辈子来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年代,她很快就去随军了,一直在大院生活。
这辈子来的那么早,她上辈子的经验并没有什么用。而且,张天明要去当兵,他要先去战场,她肯定是不能跟着的,只能等到打完仗,他升官了,有随军资格了再说。
最近这几年,她要在农村生活。
李兢兢对这个年代并没有太多了解。元初最开始给她的梦境都是美好的,她做了准备,但没做什么实用的准备,连真实的社会背景都没有仔细去调查。
她大概是没想到她会穿到国家初建的这个时候。
李兢兢怀念第一次穿过来的时候带的金手指,有它在,她至少不用担心会饿肚子。上辈子她还觉得金手指可有可无,没什么大用,现在,又觉得还是有一个比较好。
张小梅笑着转移了话题:“那你和天明成亲的时候倒是省事了。”
李兢兢叹道:“我现在一无所有,借住在张家实在是不好意思。”
“那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再说了,你也不是借住啊。你要是真觉得不好意思,就和天明赶紧成亲,成了亲以后,你就是住在自己家了,总不会再不好意思了吧?”
“小梅姐,你知道我能做点什么给家里增加点进项吗?不然总觉得是吃白饭的。”
“嗐!别瞎想,一家人不说这个。你刚来我们这儿,还不习惯呢,等你习惯了再说。”
“嗯。”李兢兢点了点头,“小梅姐,你放心,我不是那种光吃饭不干活的。”
张小梅笑得更加真心了,“姐信你。你可真是个打着灯笼难找的好姑娘。”
俩人在村里逛了逛,说说笑笑地回了家。
张小梅带着李兢兢去见张母,把她介绍给张母认识:“娘,这是我的小姐妹,她家遭难了,没地方去,就来投奔我了。”
说完,她还冲李兢兢眨了眨眼,姐姐够意思吧?一切都给你圆好了。
李兢兢笑了笑,满脸感激之色。
张母笑着跟李兢兢点了点头,她现在张嘴就是个小黑洞,说话也漏风,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就少说。
张小梅又说:“娘,我给天明做个媒吧?他也老大不小了,俗话说,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男人不成家,那就还不算是个人呢,结了婚,娶了媳妇,就是个完整的人了,就得为媳妇孩子打拼呢。我看,天明只要成了家,他绝对就能有出息。”
张母又笑着点头,问她:“是哪家的闺女啊?”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她把李兢兢推出来,“娘,你看我这小姐妹,长得标致吧?我把她说给天明,怎么样?”
张母使劲点头,“好!好啊!就是不知道这闺女愿意不愿意?”
说完,她一脸期待的看着李兢兢。
张小梅推李兢兢,“傻妹妹,快答应啊,我们天明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儿郎。”
李兢兢矜持地点了点头,又说道:“还得问问天明的意思。”
张天明立刻从外面窜了进来,“我同意。”
元初烧完纸,盘腿坐在李家人坟前,看了这么一出大戏,跟系统感慨:“果然不能小瞧底层人民的‘智慧’,他们在生活的锤炼中掌握了很多生存技巧。”
系统心有戚戚,“是的。张家人都挺会算计的。关键是他们配合的还挺好,真不愧是一家人!”
第211章
***
李兢兢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天下午,张家人对外放出消息:张家老二张天明要结婚了!婚礼就定在三天后。
关于新娘子的来历,张家人和李兢兢商量了一下,统一了口径:逃荒来的孤女。家里人都没了,就剩了她一个,现在走投无路了。张家收留了她,正好张老二还没娶媳妇,就让她嫁给张老二。
这种情况在这个年代十分常见。逃荒很常见,逃荒路上死人很常见,因为几块干粮、几把粮食就把女儿嫁掉、或者走投无路的孤女随便找个人嫁了给自己找个落脚的地方,也很常见。
李兢兢对这个说辞毫无意见,她的真实来历不能说,担心说了以后会惹来大麻烦,张家给她编出了这么个身世,倒是省得她自己想了。
她来到这个世界,只在第二天上午出了趟门,接下来的时间就一直在张家待着,张家也没再让她见人,有人来串门的时候,她就躲起来。
张家其他人该干嘛干嘛,还刻意在村子里溜达,找人聊天。
有人问他们:“怎么没见那个大小姐啊?”
张家人就说:“人家走了。当时就是走到咱们村,临时歇歇脚,住了一天就走了。”
“她是哪儿来的啊?”
“不知道啊,没敢问。人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人,我们哪敢问啊。”
“要是你家天明能娶那个大小姐就好了。”
张小梅噗嗤一笑,“你可真能瞎想!我们做梦都不敢想这个!人家是什么人?我们天明是什么人?人家是大小姐,我们天明是泥腿子,不般配!”
……
大小姐带来的热闹没两天就散去了。张家人对外宣布婚讯的时候,全村人没一个把新娘子和李兢兢联系起来的。
结婚那天,张家摆了两桌席,请了亲戚邻居来吃酒,顺便收收份子钱。李兢兢穿着张小梅的一身衣服,头上裹了个红头巾,出来和大家见了面。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仅仅8天,李兢兢和刚来的时候就大不一样了。
没有牙刷,没有牙膏,没有洗发水和沐浴液,甚至连肥皂都没有,没有办法洗澡。虽然现在已经是秋末了,天气转寒,人已经不怎么会出汗,但是,农村生活的另一个大难题却没法避免——尘土飞扬。只要稍微刮点风,空气中一定有尘土,几天不洗澡的人,一定是灰头土脸的。
李兢兢讲卫生,一开始还用水擦洗,但是,真冷啊,被温水打湿的皮肤一沾冷空气,立刻就是一身鸡皮疙瘩。
连擦两天,李兢兢开始打喷嚏了。张小梅劝她:“我们村里人,秋收完以后洗个澡,下次再洗就是夏天了。不出汗了,也不干活了,就不用再洗了。不是我们心疼柴火不让你用热水,而是天冷,一洗就容易生病。”
李兢兢就坡下驴,顺势就把擦洗停了。人一旦接受了自己邋遢的样子,就会越来越邋遢。
当然,来了才8天,就算变化再大,也到不了判若两人的地步。
有的人之前见过李兢兢,觉得新娘子和那天的大小姐长得还挺像。
还有人问张小梅:“这不就是那天那个大小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