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见此,没有再出声。
此时黑云遮住月亮,天地晦暗,林中鸮鸟惨鸣,连绵不绝,一群人,安静地看着一个貌美如妖的白衣女人食肉,火光映照她幽远的脸。
阴诡至此,来人再一次叹气。
“你便随着他们去见我,又能如何呢?我难道敢对你不敬吗?我当然知道你,睥睨张扬,目无下尘,凡事总要压人一头,我不敢有怨言,可你总要识时务!我来请你,来回数个时辰,你要走夜路,你过去,白日即到,不是少许多麻烦?”
钟浴已经吃完了炙肉,但还是不说话,搁下木盘,站起来,捏着帕子点了点唇。
对她,魏越是一点脾气也不敢有,但是有人忍不了。
长刀出鞘,两步上前。
魏越抬手制止,“不可无礼,退回去!”
少年不忿,“父亲!”
听得这一声父亲,钟浴终于抬起了眼,望过去。
星目,浓眉,鼻很直,生的不算白,不过脸很干净,十分俊秀,这会儿唇抿得很紧,眼睛里全是愤怒,也有一点委屈。
“小萝卜?”钟浴笑着问了一句,然后看向魏越,“是小萝卜吗?”
魏越笑着说了一声是。
钟浴哈一声笑了出来,“长得这么高,简直认不出了!”
魏震脸上满是迷茫神色。
他早不叫小萝卜了。胎里就弱,生下来时只一颗头大,就取了个小名叫小萝卜。
魏越笑道:“这是柳郎,你怕是不记得了,那会儿年纪还小呢。”
“柳、是柳郎?”
那会儿魏震年纪确实小,但是已经记事了。
“柳郎……”
记忆里柳郎不是这模样。
柳郎原来是个女人……
他霎时红了脸,好在是夜里,谁也瞧不出来。
钟浴这时候看见了朱煜,惊异地“呦”了一声,笑着问:“主簿也在?”
她既瞧见了朱煜,自然免不得也看见朱煜身旁站着的那个人。
看见了,脸色就不怎么好看。
“怎么你也在?”
天下局势,钟浴如今了如指掌,她又是头等的聪慧,不过刹那间,就明白了在此地见到朱煜的原因。
语气责怪,“朱明熠你实在无能。”又看朱煜身侧,“你也无用。”说完冷哼一声,撇过脸,不愿再看。
魏越看不下去,道:“将军已是鞠躬尽瘁,你太过了。”
钟浴又对着魏越哼了一声,手伸过去,道:“剑还我。”
两个时辰前,魏越正会客,属下来报,道有要事相禀。
朱煜是信得过的,魏越并不旁避,传人进来。
银霜,梁通的佩剑,心爱之物,魏越同朱煜都曾是梁通的部下,当然认识。寒昼没做过梁通的部下,但是也认得这把剑。
美貌女子,态度倨傲,气焰嚣张。
几乎立时就想到她。
可怎么会是她呢?
魏越去看朱煜,朱煜也看魏越。
两人都看出了对方想法。
事情无法再谈,本来也没什么好谈的。
一行人,快马加鞭。
见到了,实觉恍惚,原来竟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她已经完全长成了,美得无懈可击,叫人忍不住想,若是他还在,若是当初她没有离开,两个人,没有恨,只有爱,该是什么光景?他实在是一个太好的人,无法不为其惋惜。
魏越从马上取下剑,双手捧给钟浴。如此恭敬,是因为它是它前主人的旧物。
钟浴接过剑,佩在身上,挎住了,气势非凡。
魏越这时注意到,她腰上还悬着另一把剑,只看外观,便知绝非凡品。
“怎么带两把剑?”
闻言,钟浴微微一笑,挪了手,挎住另一把剑,“因为我如今不同了。”又问魏越,“可知这剑归属何人?”
“何人?”
“西北道行台尚书齐竞。”
齐竞名震四海,天下谁人不知?
但是同她柳菡有什么干系?
“你怎会有此物?”
“自然是他给我的。”钟浴挑了挑眉毛,复笑问:“你知我此来,所为何事?”
魏越略作思索,回道:“大约清楚。”
钟浴便问:“如何?”
魏越不说话。
钟浴就道:“你我旧识,你待我有情,我岂能无义,你放心,我能给你的,只多不少。”
魏越问:“此话何解?”
钟浴抽剑出鞘,锋刃破风而鸣,“我说了,我如今大有不同,非昔日可比,齐太尉,我的祖父,已经答应要做忠臣,天下,是我同母弟的天下,也就是当今天子,你可明白了?”
魏越倒抽一口冷气。
莫说魏越心惊,连寒昼也忍不住睁大双眼。
钟浴又道:“你当明白,我给你指的才是明路,我来之日,雍凉大军已经开拔,不日便至,你应下我,有益无害,你当明白,我绝不会亏待你。”说着看向朱煜,笑问:“主薄以为呢?”
魏越沉默不语。
朱煜心中却急切。钟浴这几句话,言简意深,分明是说齐氏已与天子相约结盟,齐氏肯出兵,幽州复安,指日可待!
“魏将军!”
他不再称魏越为大王,而是将军。
朱煜向魏越表露投奔之意时,魏越未见色变。这只是表象,内里早已是激荡难平。
魏越生于边境,出身贫贱,五岁父母双亡,十三岁时,迫于生计,无奈落草为寇。首领也是多次失业,彻底没了生路才做了贼寇,虽是为贼,却从不欺凌弱小,只是打劫一些过路的无德商贩,有战事时,也会趁机过边境,劫掠一些胡人残兵,发一些死人的小财。每逢灾年,首领会向小户放贷,谷种,不收利息,只要来年丰收,还同等重量的谷子,哪里能算为害一方呢?以贼论倒不恰当,说是侠也不为过。山里的日子,是好日子,只是有一天,好日子戛然而止。
消息有误,说是奸商,实际却是郡守的独子,虽也是无恶不作,可商与士,两者如何能比?郡守震怒,引兵剿匪,幽州是久战之地,将士皆是浴血之辈,山匪如何抵挡?首领叫手下人逃,自己却不肯退。魏越逃了,因为首领向他托付幼子。首领头颅挂上城门后的第三日,魏越潜入郡守府中,于郡守睡梦中将其乱刀砍死,尸身碎成数块。魏越带走了郡守的首级,逃出郡守府,藏身粪车,第二日有惊无险的出了城。郡守被杀,死状惨烈,尸身又残缺不全……一时间掀起千层浪。
魏越却不怕,彼时他早将生死置之度外,他向府衙投信,要以郡守的头颅换首领的全尸。匪贼如何能与郡守相比?他当然如愿,可是旁人亦存了请君入瓮之心,只要他一露面,便要将他碎尸万段。他自然也知。他有郡守头颅在手,优势在他,地点选在深山幽谷,连番布置,最后竟真叫他逃出生天,自此名声大振。
做匪徒,太有名不是什么好事。为他,州府来了人,势要将他绳之以法。
纵然他因忠勇的名声引来一帮豪壮之士相助,可面对训练有素的军队,到底不堪一击。
他有心宁死不屈,可是被人抓住了命脉,无奈只能束手就擒。
他是要犯,被押往州府治所。
他在晏城见到了赵王。
赵王赏识他的才能,没有杀他,而是给他改了名字,送他到军营里。后来他知道,赵王肯给他机会,是有人在赵王面前说他有趣,想见一见。
军营里的日子,也是好日子,可惜并没有太长久。
赵王死了,他失了倚仗,谁都能对他下手,而他命不该绝。
逃亡路上,他忍不住想,天会降下如此多磨难,是因为他不是凡人,他几次历经生死,最后皆是化险为夷……也许他才是天命所归。
今非昔比,他已经不是草莽英雄,他已经从自己敬仰的那个人身上学到太多。
这是谁也不能拒绝的诱惑。
他明明是有机会的。
如今一切都成了空。
他知道,一旦齐王与齐氏连势,太平不是奢望,届时他也只是秋后之虫。
天地间为什么要有一个柳菡?
西北不动,齐氏分明是有所图,现今竟然要做忠臣了!
这叫人如何甘心。
可是不甘心又能如何呢?
如他所言,人不能不识时务。
况且,柳菡是他的恩人,没有她,他早已是枯骨一具。
他叹一口气,对钟浴道:“天色已晚,容后再谈。”
朱煜闻言,喜形于色。
钟浴不过是矜持地点了下头,“可。”
魏越伸出一臂,尽起了地主之谊:“来时我已做了安排,我为柳郎接风洗尘,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