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觉_十三陈月【完结】(28)

  崔思涵坐在副驾驶,周絮在宽敞的后座。

  司机准备开车时,崔思涵忙道:“稍等一下,还有个人。”

  话音刚落,后座的车门就被拉开,荡起一阵风,吹动周絮的碎发。

  熟悉的味道让她的心猛然跳动了一下。

  陆远峥今天穿的正式又低调,敞开的灰蓝色的西服里搭了一件浅蓝衬衣和一根条纹领带,头发被完全梳起,用摩丝固定,露出完整的额头,干净利落。

  周絮在公司几乎没有见到过陆远峥打领带,甚至连衬衣纽扣都不会系到最上方一颗,松散随性是他一贯的风格。

  面对此时迥然不同的风格,周絮难免会多看几眼。

  陆远峥目视前方,不为所动,似乎并未察觉。

  崔思涵对镜补妆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用小镜子轻晃了下刚坐进来的陆远峥,眉梢微微一挑。

  她把粉扑放进包里,扭头冲陆远峥一笑:“你就是崔明业的高中同学?”

  陆远峥礼貌颔首,报出了名字。

  崔思涵上下认真打量了他一番:“有对象吗?”

  西装裤凉滑的布料拂过周絮小腿,陆远峥唇角衔着很淡的笑意:“没有。”

  崔思涵晃了晃手机,心里盘算着陆远峥微信号的估价:“那加个微信喽?我叫崔思涵,新郎官的表姐。这么大喜的日子,你不会拒绝我吧?”

  陆远峥笑了一声,点开二维码名片,主动伸手往前。

  西装袖口上的金属纽扣恰巧触到车内的一缕阳光,亮闪闪的金色光芒刺着周絮的眼睛,有些疼。

  相比从前,陆远峥和她扮演陌生人的技能娴熟了不少。从上车开始,两人就没说过一句话,甚至连一个眼神的碰撞都没有。

  等车开到酒店,陆远峥先一步下车,系上西装扣,和崔思涵一并走入大厅。

  距离婚礼正式开始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来的只有新郎新娘最亲近的家人朋友。

  池雨和崔明业站在门口迎客。

  看到陆远峥和崔思涵一起过来时,池雨问:“周絮呢?她不是和你一辆车吗?”

  陆远峥的神情倒像是刚记起来这号人:“周絮?是你哪位同桌?”

  池雨对他的反映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在她的印象里,高中时期的周絮和陆远峥几乎没有任何交集,甚至有些讨厌对方,是在学校里见到都不会打招呼的那种关系。更何况现在周絮变化这么大,一时间没认出也很正常。

  不过,池雨突然想起来周絮告诉过她如今的工作地点,好像是和陆远峥同一家公司。

  正要进一步询问时,闪动的余光里多了个纤瘦人影。

  周絮穿了池雨为她挑的旗袍,配了双低跟棕色皮鞋。长发被扎成辫子盘到脑后,用一支银色簪子固定,垂下的流苏随着她步伐摇晃。

  她画了淡妆,眉眼间更灵动了些,像初春含苞的桃花。

  周絮走了过来,听到池雨说:“我记得你和陆远峥是在同一家公司,怎么他看起来对你那么陌生。”

  周絮看陆远峥并没有要开口解释的意思,便搪塞道:“公司部门有很多,员工也很多,不可能人人都很熟悉。”

  正说着,池越从大厅里走了过来,一眼看到周絮,愣了好久,回忆起来时又变得激动:“周絮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漂亮了。”

  周絮一时间不太适应池越穿西装的正经样子,显得有些滑稽,她顿了几秒,才缓缓地礼貌微笑。

  但落在池越眼里却变成另一种意思。

  池越张开手臂,转了一圈,夸张地把眉毛抬高,笑说:“怎么样周絮,我是不是今天很帅?”

  火热之外,倏然有一道冰冷的视线落在周絮余光中。

  周絮动了动睫毛,肯定地点头。

  大喜的日子,池雨忍住和池越斗嘴的冲动,挤出一个笑:“哥,你带他们先进去吧。”

  说完又拉住周絮道:“你陪我一起穿婚纱吧。”

  池雨选的婚纱是一款一字肩蓬纱裙,裙摆很大,上面有闪亮的碎片。

  周絮帮她把裙摆整理好,绕着她转了一圈,真诚评价道:“很好看,也很适合你。”

  池雨拉住周絮的手,露出期待的眼神:“我也想看你穿婚纱的样子。”

  周絮笑了笑:“我觉得或许离我还很遥远。”

  “那可以先谈恋爱啊。”池雨眼睛亮亮的:“你是不是之前谈过?”

  周絮沉默了一秒,淡淡道:“算是。”

  池雨被这两个字逗笑:“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

  周絮只说了其中一个原因:“没有多久,就分开了。”

  周絮承认自己在感情里不是个勇敢的人,面对超载的情感,她会自动选择避开,保持一种轻盈的安定。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她不知道在陆远峥心里,他们到底算什么。

  或许正如他所言,那段感情是他年少时犯下的一个错误,是一段愚蠢的过去。

  第24章 2014/人后超熟

  宴会厅里,宾客络绎不绝。

  池越忙着接客收红包,水都来不及喝,一上午口干舌燥。

  转到陆远峥那边时,他看到桌子上摆了瓶矿泉水,伸手就要拿,却被陆远峥抢先一步。

  池越又伸手去够一旁的水壶,又被陆远峥突然伸出来的脚绊了一下,差点趴在桌子上。

  “几个意思?”池越扭脸质问道:“我哪儿得罪你了?”

  陆远峥不做声,西服敞开着,懒散的靠在椅背上,慢条斯理的旋开矿泉水瓶,仰头喝了一口,才平平开口:“没有。”

  “鬼才信你。”

  池越一拳头锤到陆远峥的胸口上。

  周絮被安排在观礼的最佳位置上。

  随着《AThousandYears》的前奏响起,大厅的两扇殿门被缓缓打开,一束灯光落地,池雨挽着父亲的胳膊走了进来。

  这是周絮第一次只身一人参加朋友的婚礼,小时候虽被周耀民带去过,但经常坐在专门包厢里,没有什么机会观礼,就算有机会,彼时的她也很难体会到婚姻的神圣与厚重。

  毕竟她的亲生父母已经为她演绎过了什么是生活的一地鸡毛,再好的爱都会被那些鸡零狗碎的小事磨灭到所剩无几。

  恋爱是一回事,过日子又是一回事。

  周絮不止听一个“过来人”说过,没有生下来就完美匹配的两个人,要在漫长的后半辈子里不断的磨合以及适应对方。

  但周絮却认为这是丧失自我主体性的一个过程。适应对方的同时,也是在拆解自己,磨灭特性以及将就都会产生痛苦。

  这个历程,她在青春期时就体会过了。

  恋爱里,激情过后的虚无让她找不到自我存在,反倒更无所适从。

  她需要独处来感受以及审视自己。

  经典誓词适时在耳边响起,把周絮的思绪彻底打乱。互相肯定的回答后,舞台顶端洒下纷纷扬扬的花瓣,他们拥吻在一起。

  音乐曲调配合地变高,席下响起欢呼声和热烈的掌声。这样令人动容的、十分神圣的画面很难令人去遥想婚后的生活,只想去抓住现在这一刻。

  就现在,无比的确定,一生只爱眼前这一个人,要和他去共同抵抗生活的空洞与乏味。

  高朋满座间,周絮有预感地抬眼,和舞台另一侧,陆远峥深远的目光轻轻相碰。

  周絮朦胧的视线陡然变得清晰。

  有光束落在陆远峥身上,西装的颜色变得浅了些,胸针闪亮,衬出几分矜贵。

  陆远峥的目光很快挪走,摇晃了几下酒杯,将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和一侧的人谈笑,视线再也没有转到周絮这里。

  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流。

  这是周絮从未见到过的一种气质。

  池雨很早就说过,陆远峥小时候不怎么招女孩喜欢,最主要的原因是性子顽劣至极,学校好几块玻璃窗都是他踢球踢碎的,老教师种的菜也被他拔过,还总爱揪女孩小辫,他妈妈跟在后面没少赔礼道歉。

  不过在他母亲去世、父亲重组家庭之后,他便变得沉静许多,之后就转学去了江临。

  等他再回来时,俨然蹿成了一棵挺拔的小白杨,再没有幼年时的一点影子。

  高中时代,少女们显然对喜欢有了自己的定义。她们不喜欢咋咋呼呼的幼稚鬼,反倒钟情于静默又十分有个性的男生。

  一开始的周絮也是如此。

  但后来周絮更喜欢陆远峥在万花丛中拿捏得当的分寸感和疏离感,能够巧妙地避开或者劝退那些喜欢他的女生。

  当然对于陆远峥喜欢的,他也有办法在推拒和靠近之间,借助一些微妙的试探,来牵动对方的心。

  周絮喜欢无声的对视,像是一条缠绕在两人指尖的透明红线,时紧时松。

  一道道菜被端上来,周絮挑着自己喜欢的吃。她和池雨的表亲们坐在一起,几乎都是女性,不怎么喝酒,所以半瓶葡萄酒都落进了周絮的杯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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