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湾杀人事件_烧烧山雀【完结】(49)

  仔细看,像是两个中年人,穿着朴素的衣裳,老头瘦得只剩皮包骨,皮肤黝黑粗糙,像是在田里干过活的人,妇人则表情痛苦,双手都是操劳的痕迹。

  两人的脸上都已经结了一层霜,咸鱼似的直挺挺躺在车厢里。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群人看见死人已经见怪不怪。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活人比死人更吓人,更能要人命。

  “王演也是个杀人犯?”罗子昏激动地说,“他居然隐藏得这么深!”

  “我要吐了……”白絮阳开始干呕,“我们这几天,吃的居然都是和死人放在一起的东西?”

  “这个女的怎么和王演长得那么像?”潘达回过神来后说。

  他这么一说,大家也都注意到了,这妇人的面容,居然和那离奇死亡的司机有八分相似,眉眼,颧骨高度,包括发际线,简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不同的是这两人身材都在普通人体型范畴里,而王演却高大得对他们来说像个巨人。

  “我怎么觉得,像是他爸妈呢。”罗子昏说,“你看这老头,跟他也有点像,脸型一样,他五官像这个女的,脸型和耳朵像这个男的。”

  “这可能是他父母。”黎应别说,“他为什么要把他父母冻起来?”

  “太变态了。”白絮阳边呕边说,“谁会把死人一直带在身边?”

  大家的视线不约而同落在同一个人身上。

  “都看着我做什么?”蕾拉皱着眉,“我又不了解他。”

  “他不是你司机吗?”潘达说,“他密码都是你生日了,你还不了解他?他暗恋你挺久了吧。”

  “别说得这么暧昧。”蕾拉捂住鼻子,眼中没有丝毫同情,“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这世界上恐怕有几百万人的密码都是我的生日。”

  “或许他是个怀旧,且无法正视死亡的人。”黎应别微微摇头,“这下我们又多了两具尸要埋了。”

  今天天气不错,昨天风雨交加,今天倒出了太阳,远远挂在天边,像个隔着一层纱帐的透光大灯泡,但即使是这么一层朦胧的暖意,也能被当成上帝留给这群困境中

  蚂蚁的恩赐。

  只要有太阳,气温就不会太冷,生物就可以生存,即使是天鹅湾,也在这样薄光的笼罩下,显出几分梦幻的温馨来。

  几人大汗淋漓地在后花园芦苇荡埋尸,除了罗楠都在。

  那两具死亡已久的尸体,化冻后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来,皮肤表面像泡发的满头一样蓬松发胀,白絮阳借口不舒服想要在房间休息,被硬是拉了过来,美其名曰人人都要做贡献,于是她拿着铁锹边挖边哭,将人生中所有后悔的事情都忏悔了个遍,其中最后悔的就是来天鹅湾。

  这里土质松软,土壤很好松动,王演的尸体被包裹在一张地毯里,几个人大发慈悲地商量着把他们一家三口埋在一起。

  “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很好奇。”潘达擦了把头上的汗,“白天的时候,那女鬼究竟去哪儿了?我看她也不像是个魂,难道是藏起来了?”

  “也许她像吸血鬼一样害怕太阳,只有夜晚才能出现?”罗子昏说。

  “这鬼地方能有什么太阳,再说了,就算出太阳,也照不进房子啊。”潘达说,“还有,她第一天就说要我们帮她破解什么诅咒,我看现在被诅咒的像是我们几个。”

  “对,诅咒的事情还没有着落呢。”白絮阳低声说,“万一七天以后,也还是出不去怎么办?”

  潘达:“黎兄,我看你对这个地方研究挺深,要不你来分析分析?就你昨晚来看见的那女鬼,她每天晚上都出来,说要跟我们玩儿游戏,一到十二点过后又消失了,跟灰姑娘脚上那高跟鞋似的。”

  “有没有可能。”黎应别停下动作,双手搭在铲子上,“满月夫人身体里面的东西,和王演是一样的?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可能,她其实也只是一只被人为操纵的木偶?”

  第32章 Day3.小孩我现在以富翁的名义命……

  路原站在天鹅湾三楼富翁房间窗边,看着后花园的几个人卖力挖坑。

  老实说,她还没有适应黎应别也出现在了这里。

  每次一小会儿看不见他,就要以为先前发生的那些只是幻觉,以为其实他从来没有来到这里过。

  他的出现实在是太让人意外。

  路原看着蕾拉阴沉着脸,情绪似乎不高,懒散地走来走去,白絮阳蹲在地上,装模作样地拿着小铲子翻土,可以说是在帮倒忙。

  三具尸体横在旁边,面部朝天,路原看着那两张发青的脸,忽然有种他们在盯着自己看的错觉。

  那发胀的面孔,逐渐和记忆中的某张脸重叠起来。

  路原陷入恍惚,时间回到十年前,有个警察站在她面前对她说:“程顺意,你妈妈找到了。”

  她跟着警察来到河边,看见一具刚刚被打捞上岸,肿得发胀的尸体,她面朝上躺在岸边,半边身体还在水里,瘦弱的躯干经过河水的浸泡后变得膨大,无论是发怒还是微笑,都没有办法再从这张脸上看到了。

  程芳最后留给程顺意的,是一张紧闭着眼安详的面容,程芳将四十来年的苦痛和自己的身体一起,决绝地沉入河水,这让程顺意找不到理由再恨她。

  那是一个冰雪消融的春天,天气不是很冷,程顺意呆呆地走过去,担心如果自己表现得不悲痛一点的话,会让旁人产生其他的想法,于是她模仿电视剧里的情节,突然开始放声大哭,鼻子皱了好久,才开始有眼泪淅淅沥沥地掉下来。

  她抱住程芳的身体,感觉到她的关节硬得像铁,程芳仍然穿着出门时那件红色的棉袄,这件衣服她穿了十来年,久到程顺意已经不觉得那是一件衣服,每次一到冬天,程芳的身体上就会长出这件红棉袄,同时裹挟着发酵的面粉和咸菜的味道,但现在,它开始散发出一种难闻的苦味,程顺意甚至觉得假如现在把它扒下来,能直接看见程芳的骨头。

  警察问,你还有其他监护人吗?

  程顺意站起来,擦擦脸上的眼泪说,我是被捡来的。

  所有流程比程顺意想象中的要快,这次再没有疯子在耳边叫嚣。

  半个月后,她顺利来到那个她梦寐以求很久的家庭,周洛青为她精心准备了一个浮夸的回归仪式,好像只要彩带和气球够多,就能够弥补那大片的空缺。

  程顺意成了派对主角,可她的内心却高兴不起来,只要一回头,她就能看见程芳哀怨地站在窗外,对她一遍又一遍大喊,你是我的女儿,你是我的女儿。

  上大学的黎应别当晚特地赶回来,看见他的一瞬间,程顺意忽然有种不真实感,我们以后是一家人了?

  在她的理解中,周洛青所组建的家庭与她原本的家是两个世界,在周洛青庇佑下的家,就像一个小小的幸福王国,所有人都需要遵循偶像剧一般的幸福法则,大家会一起在春天去游乐场,去公园放风筝,夏天去沙滩晒太阳,所有小孩都可以获得漂亮的泳衣和冰淇淋,冬天泡温泉和滑雪,只要被周洛青纳为自己的子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享受这一切。

  更重要的是,这里有黎应别。

  少年人的心总是冲动得毫不讲理,更不用说是程顺意这么一个从未感受过安全感的小孩,从一年前的那个夜晚开始,从他穿着兔子玩偶服在自己面前跳舞开始,从他递给自己那块蛋糕开始,从他为自己擦掉脸上的眼泪开始,她的目光就再也没法放去别处。

  更不用说,她从他身上感受到的那种挥之不去的阴影和孤独,程顺意像一只流浪到荒漠里小狼,时隔多年终于再次嗅到同类的气息,她渴望靠近他,了解他,渴望时时刻刻待在他身边,在他身边程顺意总是可以得到一种没由来的安全感。

  所以她如此渴望。

  而现在她终于可以和他成为一家人,朝夕相处,在黎应别推门进来的一瞬间,有个人先她一步冲了上去。

  周洛青把孩子们都教得很好,在普遍内敛和不善表达感情的社会氛围下,她言传身教地教女儿要学会用拥抱和亲吻来表达感情。

  “哥你回来了?我好想你!”

  “晚上好小原,抱歉回来得晚了,今天下午有课。”黎应别淡淡地笑起来,将手里的盒子递给她,里面是一块巧克力草莓蛋糕。

  程顺意瑟缩着站在一旁,感受到心里某处碎掉了,她终于认清了现实。

  这不是一个她可以在其中找到归属感,可以由衷获得幸福的地方。

  十五年,她已经被程芳带成了一个扭扭捏捏的,阴郁自卑的女孩。

  “欢迎回家,小妹。”

  黎应别微笑着对她伸出手。

  她握了上去,觉得自己表现得像个傻子,她也很想像妹妹那样扑上去拥抱他,也想装成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可她的心里的阴霾太多沉重,以致于身体无法做出这样的动作。

  她忽然觉得浑身像有针扎,手足无措地站在客厅,脑中只剩下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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