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盯着他,“你若信,便太幼稚,成不了大事,迟早摔死你。”
宇文皓背靠在椅子上,淡淡地道:“那就不劳你费心,看你的样子,洪烈在哪里,你是不会说的了。”
林霄转了脸,神色冰冷地道:“有本事,自己找去,别以为拿下了我,便可从我嘴里探得什么,你这京兆府的什么大刑伺候,我不曾怕过,尽管放马过来就是。”
宇文皓盯了他半响,眼底锐光越发凌厉,“本王没打算从你嘴里探知什么,围剿你的据点,只是为了拿下你,本王一点都不着急找出他来。”
林霄盘腿坐好,缓缓地闭上眼睛,“是么?那既然目的达到,也没什么好说的,要杀要剐,悉随尊便!”
“本王不会杀你,会把你交给红尘处理。”宇文皓站起来,长腿立于牢狱前,隔着铁栏看着里头那陡然睁眼的林霄,“红尘会不会杀你,本王也不干预,要活命尽管使出你的三寸不烂之舌,好好说服红尘便是,横竖,你最是喜欢把女人玩弄于掌心之中。”
他说完,转身出去,吩咐了齐王,若笑红尘没有处置他,便把他送入黑水牢里。
“送黑水牢?”齐王一怔,“这黑水牢许久没人进去过了。”
“修缮一下,把墙面全部涂成黑色,药每天都要灌他喝下,不能让他的功力恢复,不可让他自尽,一丝的光芒都不许进去,要他长久在黑水牢里待着,对他用刑无用,得要从心理上摧毁他。”宇文皓眯起眼睛道。
齐王哼了一声,“都成落水狗了,还这么嚣张,真恨不得杀了他,我怀疑老大都是他杀的。”
“不用怀疑,他很快就会一点一点地吐了,你告诉他,每说一件事,就可以给他点一个时辰灯。”
齐王点头,随即又问道:“但是,如果笑红尘要杀了他呢?”
“笑红尘不会,顶多是发泄一下。”
“这可说不准,笑红尘恨死林霄了。”齐王道。
宇文皓沉默了一下,“如果笑红尘要杀了他,那就让她杀吧,她这口气不出,总归过不了好日子。”
宇文皓说完,便离开了京兆府。
他亲自去找笑红尘,告诉她,林霄已经落网,要不要去见他,要不要处置他,笑红尘做主。
笑红尘眼底狠意陡生,“好!”
随即恨意席卷而上,眼底殷红一片,看着宇文皓,“我可以杀了他吗?他对你可有用处?”
宇文皓道:“可以杀了他,只要你觉得解恨。”
“是否已经审讯?”
“审过,什么都不愿意说,他这种人,用刑无用,便是留着也未必能撬得开他的嘴巴,所以,你要杀便杀,不必顾虑其他。”宇文皓道。
笑红尘心头催生出愤怒来,和原先的憎恨不一样,她心里再恨他,却总还是存了一丝盼望,有一天他落网,或许会知道错。
但是,听了宇文皓的话,她顿时觉得,一直是她一厢情愿的悲天悯人。
“你什么时候想去见他,便差人跟本王说一声,本王叫老七给你安排。”宇文皓也不劝说什么了,说完便走。
笑红尘怔怔地坐着,一时,不知道该不该去见,见与不见,其实有什么分别?
这个男人,曾经盘踞在她心头长达数年的时间,曾让她做了好长好长的一个梦,又让她狠狠地跌过两次,遍体鳞伤。
她笑红尘自以为快意恩仇,却没想如此犹豫啰嗦,心头不禁也恨了自己。
宇文皓回到府中,进门就抱着元卿凌,许久都没放开。
这看似波澜不惊的几天,他其实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林霄一点都没说错,如果这分寸拿捏不到位,那么废黜太子的声音就会四起,他很难收拾局面。
但好在,他扛过来了。
元卿凌伸手轻拍他的后背,然后便紧紧环住,虽然这几天没问,更不知今日雷霆行动拿下了林霄,但是,好几次半夜醒来,都能看到他睁大眼睛看着帐顶,只是不忍吵他。
慢慢地,宇文皓才放开她,疲惫的脸上浮起了一抹笑容,“林霄拿下了,揪了一拨暗线,褚明阳也可以杀了。”
“那接下来……”
宇文皓拉着她坐下,眸子里头依旧藏着风云,“首辅中毒,林霄以为得逞,所以会通知洪烈,洪烈以为如今国中陷入混乱之中,会进京浑水摸鱼,接下来,或许是要与洪烈真正博弈了。”
“洪烈要来了?”元卿凌心头不由得紧张起来。
“迟早是要来的。”宇文皓轻声道,“如今迅速拿下林霄,洪烈进京之后,无法找到林霄,必定要选另外的接头人,如今满城戒备,洪烈一来与谁接洽,谁便是第二条暗线,所以第二条暗线,也不必太担心,定能揪出。”
“那洪烈擅长乔装打扮,如何知道是他?”元卿凌问道。
宇文皓道:“我们谁都未必认到他,但有一人可以,那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红叶!”元卿凌点点头,“对,一个人就算面容再怎么改变,眼神里的东西,若一旦被人熟悉了,就会一直认得。”
洪烈对红叶做过的事,所表现出来的残毒阴冷,后面的假情假意,红叶都清楚,刻于骨髓,怕是此生难忘。
他凝望元卿凌,道:“洪烈若落入我们的控制,北漠会在周边有动作,兴许,我还得亲征一次。”
元卿凌轻叹,“我知道,这在所难免,我只担心,洪烈不好对付,未必会如捕获林霄这么轻易!”
第1113章 偷跑出去
元卿凌在太平盛世里长大,但是来到北唐已经好几年的时间,知道有些事情,尤其是关系到国家层面上,不可能当圣母。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句不是口号,是鲜血与生命为代价的壮志。
明天要处置褚明阳,所以,宇文皓道:“在家里头憋闷了几天,明日带你出去散散心,就我们两人去,可好?”
“去哪里?”元卿凌其实心心念念想要去一趟镜湖的,但是,去镜湖的话,得带包子一道去。
“也不定去哪里,只是随便出去走走,但只能住一晚上,后天便要赶回来,所以去不了镜湖。”宇文皓也知道她的心思,镜湖一直是她心头牵挂的,那是她回家的路。
其实他不知的是,这镜湖对元卿凌来说,不仅仅是回家的路,还有可能是活下去的路,方妩的话,她始终记在心头,方妩如此重视叫她看脑扫描图,定是察觉了不妥。
去不了镜湖,元卿凌便道:“既然只有一天,那我们就在京郊走走,或者,去去农家的地方,可好?”
“农家的地方?”
“是啊,北唐的农村,说来,我在这里这么久了,似乎都没真正接触过农村。”元卿凌本只是随口一说,但是,这么说着,却是真充满了期待。
宇文皓笑了,“去农村还不简单?京中也有农村,不需要离京去的。”
“那太好了,我们明天就出发。”能和他单独出去走走,丢开这里的一切,总是让人期待的。
瞧着元卿凌眼底的欢喜,宇文皓深觉亏欠她良多,再拥她入怀,唇印在了她的秀发上。
五年的相伴,除了出征那会儿,几乎日日夜夜相伴,他实在无法想象,若生命里忽然没了元卿凌,他将怎么办。
他忽然放开她,眼底充满了热切,“不如,我们先早就去?”
“现在?”元卿凌怔了一下,“可这都马上入黑了。”
“我们租一艘花艇出湖,泛舟湖上,等明日一早,便策马往乡下去。”
宇文皓越说越兴奋,往她脸上亲了一下,眉目飞扬。
这般恣意轻狂的笑,许久都不曾在老五的脸上看到了,元卿凌心底一阵酸柔,眉目含笑,“好!”
瞒着孩子偷跑出去,两人仿佛是卸下了一身的烦忧,轻装上阵,但是策马走在青石板大街上,元卿凌却知道,这所谓轻装上阵,偷跑出去也不过是假象,身后暗中跟着许多人。
但也不管了,能这样跟他出去一趟,所有事情抛却脑后,也当随行之人不存在吧。
在老五临朝摄政的时候,元卿凌曾看着他,心里头有些感触,他越来越有一朝太子的威仪,市井之气和鲁莽之气褪尽了,那属于天潢贵胄龙凤子孙的气势举手投足间就能看到。
而她,和原先并有太大的分别。
到了湖边,这里依旧热闹非凡,租花艇的文人墨客富家子弟很多,也有许多轿夫在此等候,密密麻麻的一串串灯光,照得湖面迷离如星夜。
舍得银子的话,租花船很容易,小小的船身,装扮得十分豪华,许久不出来一次,宇文皓也不吝啬银子,五两银子一晚上,随手就给出去了。
船家是夫妇两人,还雇了个伙计,在岸上接了两人,便上了花船。
在船老大与伙计划动船桨之后,船渐渐地离了岸边,宇文皓玩心大起,趴在边上看着底下,“有鱼吗?”
元卿凌坐在身边,也看着那漆黑的水面,除了倒影的星子与火光,水底下其实什么都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