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医吃瓜日常[九零]_苍久零【完结】(41)

  哦不,其实他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因为照顾他们的是他们自己,还有住在筒子楼里的那些好邻居。

  女人的菜送得有点晚了,再加上买了有七八样那么多,所以吃完后还剩下了一大半。

  正好今天陈为民晚上回来晚,等放在家里的新冰箱后,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周家的姊妹们也不舍得全吃干净,而是一人在碗里留了一点,等着回去放到王琴的饭盒里让她也尝尝。

  半块红烧肉、一块鸭脖子、还有两块排骨,原本只有素菜和咸菜的饭盒顿然变得丰盛起来。

  “恁妈在哪个饭店上班?我跟你一块去吧。”沈妙不放心招娣自己去,于是主动提出送她一起去,顺道就回家了。

  招娣高兴地点头答应,于是叮嘱妹妹们要照顾好小妹后,便拉着沈妙的手一起出门了。

  王琴工作的地方不算远,出了南果村后往南走两条大马路就到了。

  那是一家叫明珠大饭店的豪华酒楼,已经过了饭点,门前的停车场里只稀稀拉拉地停了几辆车。在进门时,沈妙不由得看向了停在停车场正中的那辆车。

  豫AQ6666

  嘶……这车牌好眼熟啊?

  感觉跟钱万里的Q8888很像。

  不止是车牌,车的款式也是一样的,就是颜色是深灰色的。

  这不会也是钱万里的车吧。

  驾驶座的位置是空的,只有副驾驶上有人在翻找着什么东西,走去后门的路上,沈妙不由得放慢脚步想看看那人是谁,直到那人拿着大哥大从车里出来后,沈妙和招娣同时惊讶地瞪大了眼。

  “姐姐姐!她,她不是……”

  “平平和安安的妈妈吗?!”

  第27章 你老婆是我老婆;我老公……

  是她没错,那身旗袍、那双高跟鞋……绝对是平平安安的妈妈没错!

  她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两束灼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从车里出来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对着化妆镜补满了唇上的颜色,这才无奈地转身离开。

  小轿车、大哥大,这是多少人奋斗大半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但女人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愉快和自在,倒更像是被关押着的犯人,哪怕尽力挤出几丝笑意,眼角眉梢也尽是疲惫。

  “陈阿姨好有钱啊……”看着女人离开时婀娜的背影,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回了回神后,她又产生了几分好奇,“可是既然陈阿姨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平平安安接走去住大房子呢?”

  这可问住沈妙了。

  沈妙也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分明自己赚了这么多钱,俨然从农民阶级跨越到了小资阶级,怎么就不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享福呢?

  在明珠大饭店吃一顿饭,得顶得上他们平常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吧。

  根据她以往吃瓜的经验,只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得意忘本,觉得丈夫和孩子给自己丢人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二是这钱不是她的,她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就像是商店里摆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招财但无财。

  小孩子的好奇心重,在碰巧碰到另一颗好奇心时,两两加乘,双方都会同时增大胆量。

  她们没有急着去给王琴送饭,而是手拉着手和女人一样从大门走了进去。

  很少有人会独自来饭店吃饭,沈妙猜测,王琴一定是跟什么人一起来饭店吃的,所以她想看看,和王琴在一起的人是何方神圣。

  再过几分钟就到下午两点了,按理说,过了两点饭店就会暂时休息打扫,等过了五点之后,再重新开门迎接晚餐点的客人。

  只是今天是周末,饭店里有不少趁着空闲时间喝酒应酬的客人,在一楼大堂剩余那几桌客人离开之前,这里的服务员都要随时待命。

  女人进门时,有两三个服务员在前面带路,可等到沈妙和招娣进来时,则变成了两三个服务员阻拦,所以她们并没有办法像女人一样走进内部的大堂。

  “我们是来找王琴的,她在这儿当清洁工。”沈妙解释道,“第一次来不知道该咋走。”

  服务生:“找人从后门进,前门不让走。”

  趁着沈妙在和服务生解释的时候,招娣稍稍往一旁挪了几步,踮起脚尖看向了屏风后的大堂,因为没有什么食客,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显眼的明媚。

  “姐!你看!你快看!”

  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沈妙看到女人坐在了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彩菜色,同样的菜,装在精致的陶瓷盘中就是要比一次性盒子更加高档。

  而在圆桌的另一边坐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发福、满脸横肉的丑男人。

  不对,不能说是丑男人,应该说是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因为他的眼神里满是对女人的贪图和垂涎!

  招娣不认识那男人是谁,只觉得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不该和陈阿姨坐在一起。

  但是沈妙却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以至于在认出男人的身份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钱万里?!

  坐在女人对面的男人是钱万里!吴桂芳的丈夫,钱万里!!!

  女人原本坐在钱万里的对面,但当女人坐下后,钱万里却又站起身坐在了女人旁边的位置,光是坐着还不够,他的两只手甚至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

  一只拉着她的手,疼惜地摩挲着,另一只手则缠在她的腰间,手指……

  沈妙看不下去了,跟服务员道了一声抱歉后,赶忙拉着招娣离开跑去了后门。刚才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哪怕找到了还在后厨刷盘子的王琴,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们咋来了?”

  “想着你中午没吃饭,给你送点。”

  “红烧肉?哪来的?”

  “安安她妈今天回来了,给他们带的。”

  “你见着她妈了?”

  “嗯……她现在还在饭店前头,跟个男的一块吃饭。”

  虽说孩子们的友谊和当家长的无关,但王琴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陈平和陈安的爹妈有什么接触,因为她怕自己的孩子接收到什么不太好的影响。

  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村里人,不像城里人花样式玩得那么多,所以她得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们。

  见沈妙的神情有异,王琴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说道:“见到他们妈了吧?”

  “嗯,”沈妙点点头,“可她咋会跟姓钱的在一块?他可是吴……”

  招娣还小,沈妙也不想她小小年纪就吃到这么一口噎人的瓜,于是及时收住了后面的话。

  王琴开始还很惊讶沈妙怎么会认识钱万里,后来一想吴桂芳曾经去找她看过病,便理顺了这段逻辑。

  王琴原本是不想跟沈妙说别人家的是非,不过既然沈妙已经知道了,她也只好把自己听说过的事都告诉她,免得以后见到这一家人后会再被吓到。

  陈为民的媳妇,也就是陈平陈安的妈,名叫马素华。王琴他们才搬来南果村不久,一开始只听说过有一户扒着有钱人吸血的寄生虫,后来才知道邻居们说的就是他们俩。

  陈为民和马素华刚带

  着孩子搬来时,穷得只有一只装着衣服的行李包,听他们的口音不像是豫省的,像是从南边哪个省跑来的。

  没人知道他们家里的事,只知道他们很穷,很穷很穷,穷到在交完房租后都没有钱吃饭了,是陈为民连夜去找了个临时工干,第二天才买来一些饭,而且只有一些馒头和咸菜,因为这些很便宜,多买一些就能吃得久一点。

  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平和陈安年龄小但却很懂事,爹妈白天出去打工的时候,他们会安静地在家里呆着,偶尔和楼里的孩子们一起玩,但从来不会跑出筒子楼让大人们担心。

  后来,陈为民找到了一份给公司老总当司机的工作,又引荐马素华去公司里当了保洁工,从那之后他们的生活才算是逐渐好起来了。

  其实不能算是好起来,应该说是“飞”起来了。

  陈为民刚给老总开车没多久,有一天,邻居们看到他带了个中年女人回来看孩子,那人正是吴桂芳,而他们来的那天,陈平和陈安则在邻居家里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

  人人都知道陈为民干了什么事,也知道他和吴桂芳不正当的关系。当时他们都很心疼马素华,心疼她是这段关系中的受害者,直到那天有人在街上碰见马素华也挽着一个胖男人,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两口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从那之后,邻居们就不再管他们的腌臜事了,只知道陈为民每天要“耕作”到晚上才回来,而马素华为了“工作”基本不回家,就算回来也只是匆匆坐一会陪陪孩子而已。

  “唉……”

  故事讲得差不多后,王琴手里的饭盒也空了,盖上盖子,她不禁叹了一口气:“长得也都是排场人,咋净好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现在孩子们还小不懂事,长大了叫他们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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