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故事的筝_兰思思【完结】(70)

  他离开,留洛筝独自一人在房里,那啜泣声时断时续,走出去老远仿佛还在耳边。

  那天晚上,冯少杉没有回家,担心洛筝,就在别院二楼的空房间将就了一夜,也没睡踏实,才闭上眼就看见羽田举枪对着洛筝,她微笑相迎,眼里含着挑衅。

  他一下子惊醒。

  天一亮就起了,赵妈服侍他漱口洗面,又将早点端上楼来,昨晚他是偷偷留下的,不许用人告诉洛筝。

  正喝粥,湘琴急匆匆跑上来告诉他,洛筝要走了。

  少杉一下子站起来,“去哪里?”

  “小姐没说,她老早便起来了,一个人在房里收拾东西,说要离开这里。”

  少杉跟她下楼。

  洛筝已穿戴整齐,神色中饱含疲惫,行李箱就搁在门口。

  冯少杉蹙眉,“多住几日吧,外面依然乱得很。”

  洛筝只是摇头,“已经够麻烦你了,我不想……”

  “我从来没觉得你是麻烦。你可以住到随便什么时候。”

  “我总不能在你这儿躲一世。”

  “只要你愿意。”

  洛筝低首,半晌才道:“谢谢,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可她还是要走。

  “为什么?”少杉追问,心里忽然有气。

  洛筝不响。

  “你怨我没救祁静?”

  她摇头,“我知道你尽力了。”

  “那是为什么?”

  洛筝抬头,非要她说出来吗?

  少杉还死死盯着她,洛筝视线往边上一滑,轻声说:“我答应过宋希文,会等他。”

  “他的话,你也当真?”

  “我相信他。”

  冯少杉低着头思索片刻,忽然笑。

  “他在外面胡七搅八,你愿意等他,我时时处处为你担心,替你着想,可你总想着怎么摆脱我,就是这里,若非指望我救祁静,你大约也不会肯来吧?”

  洛筝沉默,脸上是倔强之色,令少杉心寒,失望转成了恨,他仍是笑着,笑声低沉,像盘桓在腹腔,始终无法飞扬。

  “那么你须明白,踏出了这里的门,以后你是死是活,我也决计不会再管了。”

  “我明白。”洛筝点头,拎起箱子。

  他看着她走出去,再到院子,然后是大门,心忽然有撕裂般的痛。他追上去,厉声喝道:“萱萱!”

  洛筝回头,仿佛劝他,又仿佛宣誓:“命是我的,不是你的。”

  她眼神傲然,隐含挑衅,与梦中所见一模一样,令冯少杉心碎。

  洛筝义无反顾地走了。她知道这样做对少杉不公平,可这世道又有何公平可言?他收起了保护伞,从此她是切实地踏足在尖刀之上了。

  这样也好。

  “命是我的,不是你的。”活得不痛快,死又何惧。就让她畅快地活,抑或畅快地死吧。

  祁静的死亡彷佛有一半降临在了洛筝身上,她从未如此清晰地嗅到过那恶毒的气息。母亲过世时她也伤心,死亡既是沾着忧郁的灰霾,也是一种解脱——对母亲而言。不像祁静的死,凶狠如兽、如刀,她能听见撕咬、砍斫的声音,将鲜活的生命割裂。

  冤魂嚣叫再度响起,与她一样愤怒。那是祁静的喊声,她一定没有屈服。这是唯一的安慰,她在洛筝心里更成了神,陪着她,在这不讲理的世界。死亡既是终极武器,也将是传达敬意的方式。

  湘琴拼命摆手,不肯收冯少杉递过来的钱。

  “二爷给湘琴的已经太多了,再说来陪小姐也是我的份内事。”

  她眼圈红红的,刚才那一幕全看见了。

  “二爷错怪小姐了,我本来不该说的.......阿芳小姐前天来过,问小姐以后究竟什么打算,还说二爷要和曾家联姻......”

  冯少杉什么表情也没有,把钱放在桌上,拂了拂衣袖走出去,汽车已等在院子里。

  湘琴哽咽,追上去问:“姑爷!你再也不管小姐了吗?”

  少杉仿佛没听见,脚步不停,很快就到汽车旁,保镖给他开了门,他一头钻进去。

  湘琴在台阶上望着,捂住嘴哭了。

  洛筝先与廖太太清了帐,到旅店盘桓了几日,每天不干别的,就是去找房子。

  还真让她找到了,弄堂里的亭子间,只一间几平米的房,卫生间和厨房都要与人合用。房租比之前便宜一半。

  房子一定,洛筝就回去找张婶,把地址留给她,以备有人来找,除了宋希文,还能有谁呢?张婶也明白,一口答应了。

  洛筝暂时失去了经济来源,处处都要俭省,用人也不请了,凡事都可将就,唯独三顿饭。

  一到傍晚,家家户户都忙着开炉做饭,整条弄堂里炊烟袅袅。洛筝一狠心,买了煤炉打算自己做,别人可以,她为什么不行?

  忙了半个傍晚,别人家的饭都做好了,她炉火都没生出来一星半点,脸比猫还花。又羞又气,第一次觉得自己笨。

  邻居一户姓江人家的女人看不下去了,帮她生好炉子,勉强做成了一餐饭。

  江家男人在外面拉车,女人叫彩珍,在家忙活几个孩子,她见洛筝穿着考究,又这么拙手笨脚,猜到是哪里落难来的小姐,便邀她在自己家开伙,象征性地收一点钱,洛筝很高兴,饭菜虽然粗糙,但三餐好歹解决了。

  江家一共四个孩子,最大的男孩跟着亲戚学木工,吃住都在那边,偶尔才回来看看。第二个是女孩,10 岁,彩珍留在身边使唤,家务多,总听见她“杏娣”“杏娣”地喊。第三个也是女孩,才四岁,叫小月,最小那个男孩还没断奶。

  小月很是活泼好动,喜欢爬高就低,时不时掰倒了碗,打翻了酱油,把彩珍恨得一天到晚骂。小月对洛筝好奇,会忽然跑到她房间门口,不说话,也不进去,两只眼睛吧哒吧哒闪,盯着洛筝打量。洛筝招手叫她进来,她也不认生,东看西看,什么都觉得好玩。与洛筝熟了之后更是每天都去,彩珍也能稍稍喘口气。

  “这个字念 yang(二声)。”小月指着报纸告诉洛筝,“是太阳升起的意思。”

  洛筝凑过去一看,还真是个“旸”字。

  “你怎么知道的?”

  “姨姨说的。”她管洛筝叫姨姨。

  洛筝想了想,的确有这么回事,楼上阿婆有天让她给写个信封,儿子名叫顾旸,她赞过这个名字好,想不到小月都记得了。

  以后洛筝常教她认字背诗,小月学得飞快。彩珍知道后笑说:“洛小姐你即便教了她也没用,小月进不了学堂,不多久全还给你了。”

  洛筝道:“认字总比不认强。”

  “是啊!”彩珍先点头,紧接着又说,“等她大了,没使唤两年就得嫁出去,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呀!”

  洛筝恻然,有些人的命运大概一出生便注定了。不过小月再来时她还是教,做一点徒劳的抵抗。

  第五十三章 :复仇

  祁静的尸体是她叔叔家去收的,草草葬在郊区的一个公墓里。洛筝寻了几次才找到,坟前竖了块简陋的石碑,也没有照片,叔叔家怕惹麻烦。

  洛筝带了束花去,将那枚发夹埋在碑下面的土里,祁静爱美。

  起初遗憾没能在她走前见上一面,后来想想也未必是坏事——如果真见到,洛筝也许会受不了。听她婶婶说,人领出来时已经面目全非了。

  她现在能记得的是祁静在巷子里拼命奔跑的样子,明明匆忙慌乱,记忆里每个镜头却都放得很慢,足以让洛筝品味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她蓬松凌乱的长发,赤着一只脚,衣摆飘然。永恒的定格,还是美。

  洛筝在杂草丛生的野地里坐了两个多小时,回忆起她们初次见面时的投缘,以及她如何给洛筝鼓起离开冯家的勇气——祁静从她一篇忧郁色彩浓厚的小说里嗅出了气味,婉转地安慰她,洛筝终于找到可以倾诉的人。她的倾诉是有节制的,但祁静还是懂了。

  她想着这些往事,把两人相处的过程在脑海里慢慢过了一遍,终于有所释怀。

  祁静的一生短暂如烟花,在夜空中璀璨绽放,随后阒寂无声。她也许不够完美,却耀眼过,辉煌过。

  她说,即便要死,也要为一件有意义的事而死。她没有辜负自己的誓言。

  洛筝只去上过一次坟,总觉得里面躺着的不是她认识的祁静。她要把真实的祁静写下来,写进故事——这是洛筝答应过她的。

  小月重感冒初愈,大约是嘴里没味道,整天缠着彩珍买糖吃,彩珍恨得要打她,洛筝在房里听见,便走出来说:“小月别吵妈妈,跟我来,姨姨带你去买糖。”

  小月马上不闹了,乖乖牵着洛筝的手,随她去巷口的杂货店。洛筝买了两包糖,一包给小月,一包给杏娣,不买姐姐会和妹妹抢。

  付了钱准备回去时,视野里陡然晃入一张恶魔的脸,不远不近,神色泰然关注着她,洛筝待看清了,霎时脸色苍白。

  羽田朝她走来,笑吟吟称呼她:“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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