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是这么想我的。”时崇垂下眼,哑然失笑,翻了身与李莱尔并行在同一平面,忏悔似的,“对不起,这都怪我。那我们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他盯着地面喃喃自语,绑着腕表的手臂捂住头,粘在表盘上的水珠一点点顺延往下流,颓唐的样子,“我们现在什么关系都不是。所以我也没有资格质问你。”
他抬头,睫毛上全是刚刚泼到的水珠,“反正话说开了也好,你这么厌恶我,我也恨极了你,那以后大家保持好距离,别见面了。”时崇迈出腿,将李莱尔狠狠甩在身后,再也没回头。
两个人不欢而散。
回到家,李莱尔打开时崇借住的房间,地板被打扫得一尘不染,屋内的摆设和他到来之前没有区别。好似他根本没来过。
她爱时崇吗?李莱尔怀疑。
当决定爱上一个人,就要拿起锋利的手术刀把自己厚厚的坚壳剖开,把一切都展示在对方面前。
那她准备好打开自己的心了吗。
第45章 勇气错位
“下次叫李莱尔和我们一起玩呗。”
”对啊对啊。”
“反正我们又缺女孩子。”
“你想多了。她不喜欢和我们玩。”时崇挣脱男孩们攀在他肩头的手臂,语气严肃,像在申明不可冒犯的规矩。眼见对方一脸质疑不解的表情,他接着加码,“她亲口说的。”
“奇怪了,那我们怎么经常见到你特意绕远路去找她?”
夜风从四面八方涌来,路旁的树叶哗啦呼啦响,像小孩在摇沙锤。风一阵强似一阵,一片几丈高的树叶被噫呼噫呼的风托着,原本习惯了被承载,骤然放手,整个叶身就这么直坠到地面。
“台风是不是要来。这天气变脸得也太快了。幸好这么厚的叶子没砸到人。”
秘书抡着方向盘感慨,“时总,接下来是要回到公寓里吗?”
时崇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出一支打火机,那是李莱尔离开时家忘记带走的。火机的气阀很难压下去,一看就是普通塑料制成的那种,他不按开,只是在手掌心翻来拂去。
“调车去总部,找老古董们聊聊天。”
匀速驾驶的汽车猛然刹住车。秘书惊慌得折过头,“我们不是和那一帮人交恶吗?时总,他们老跟着……您父亲……跟公司对着干。”
时崇把打火机硬生生拧了拧,“其实只要有人能带他们获得更多利益空间,他们就跟着走那边走。目前为止,我已经是他们最好的选择了。”
天很快暗下来,棉服空白的里面被翻成黑漆的鱼鳞乌云,潮湿陈旧的气味漂浮在空中。
秘书欲伸手打开顶灯开关。
“算起来,你应该从我父亲身边那到这来应该有一阵了吧,怎么还这么毛躁的?”
秘书扳动按钮的手轻颤了一下,凭借后视镜侧眼去瞧时崇。
酒黄的灯光描出他锐而深的面部骨骼,眉弓和鼻梁亮得愈亮,衬得眼窝和直立鼻梁旁的阴影浓得越浓。
大道上的车灯一盏盏刚好次第捻开了,光线直追着他们的车窗往前跑,一会亮一会黯的,时崇坐在这模糊的明暗分界线,像极老式电影放映机里吱吱幽幽才缓缓转映出来的人物。
后座的年轻人明明也没比自己大个几岁,现在却突然是一幅老气横秋的样子。
“既然你和他们一样离开了我父亲,选择加入我的阵营,那自然不会让你们失望。无论什么样的人,我都欢迎。但是有一点,我非常讨厌的就是临阵倒戈的人。”时崇正襟危坐,双手交叉搁置腰际,手腕上的银白色的表盘在夜风里一刺一刺的,纤长的秒针每踢到罗马数字上空就会嗒、嗒、嗒地响。
一声声固定频率的机械轻音像长长的指甲挠破玻璃,让人如坐针毡。
秘书紧张得喉头发哽,不住地点头,“时总,我明白的。”
“还有一点。”时崇随手将打火机丢进了车座附近的垃圾桶,廉价塑料壳扑通摔在盒底,沉的声音。
秘书的心再度被揪起来,压力逼迫他竖起耳朵听。
“以后车子不用特意驶到西门街了,我不喜欢当别人的消遣品。”
“好的。”秘书强忍住说出那位小姐名字的冲动,一失神方向盘差点滑出去,他立马紧紧攥住。
拐个弯,他们已经驶到灯火通明的地方,片片霓虹灯光廓清时崇的脸,他遥遥望向窗外,“开车小心点,不该想的人一点都不要想。”
纵然路道大亮,矮矮的乌云还是压住四角天空,炽烈的光束被劈成一线线血色丝绳纷散开来,遥远边际连串的某种鸟类如珍珠般在云间滚落起伏。
仔细一打量,原是一群白鸽压低着身体滑翔过来。翅膀收束起来的啪啪声很笨重,仿佛要坠落在地上也摔不烂的样子。
李莱尔倚在阳台吸烟,烟雾浮成古典画卷里的祥云状,可她却不是画中的温雅仕女,这一点她是心知肚明的。
那天被老同学揭发后,过去的记忆超核负载占据她脑海。
她全都想起来了。
李斯萍、陈明河、阿香、时崇……
回到家,她边流泪,火急火燎翻看了日记,每一页无不是对自己的恭维赞美。她是因为太受欢迎而个别同学被孤立的,这是十七岁的李莱尔对自己的解释。重重合上日记本,后背砸向时崇睡过的床,也是自己少时曾安眠过的床,她两腿直直往上伸,去蹬天花板中央的铃铃琅琅的风铃。
风铃外壳掉了一块瓷皮,响起来的时候依然清脆悦耳。
十七岁的李莱尔也这么玩过吧。
她面朝着风铃,就像面对十七岁的自己说话。
你连日记里面的内容也要骗自己。
说谎好像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点,就像李斯萍的天才之处显在刺绣一样。
她的师傅、她的母亲李斯萍毕身都在追求完美作品。为了刺绣凹下去的干瘪眼袋,手背浮起青色的紫色的血筋,爱李斯萍的人爱她入骨,恨李斯萍的人也恨她入骨。李斯萍是“吸血鬼”,他人的赞美与诋毁,一一接纳,开出血红色的花,妖艳无比,纵然有人讨厌至极,也不可否认花朵美得惊人。
李莱尔是这两群人拔河时手中抓的那根绳,被两边拉扯得痛苦。她和刺绣一样被当做李斯萍的作品。
作品不仅要设计得严谨,还需具有一定的艺术性,符合受众心理需求才能具有商业价值。
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完美。
李莱尔是李斯萍催吐出来的,另一个新的李斯萍。一样的性别,一样的姓氏,要是天赋才能一比一复制过去也好了。李斯萍一部分完美主义迁移到女儿李莱尔身上,重塑李莱尔,打磨她。她就像李斯萍手中的一块名不经传的绣布,由李斯萍的经手,终于成为教科书上的参例。
“未来你要撑起绣厂的,功夫不能这么弱,不能毁了这块招牌。”
“就你这点技术,连我当年的百分之一都不够到。”
李斯萍要李莱尔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连连质问李莱尔为什么不像当年的自己那样卓越超群。
可她是人,不是物,不是可以被驯服的兽。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怎么弥补,唯有靠一个一个美丽的谎言了。
李莱尔一直这么认为的。
小学作文课,老师让写梦想。同学纷纷羡慕她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梦想,不是科学家,不是宇航员,是真正摸得着的,是真的能实现的——目标。她的妈妈就是特别厉害的刺绣传承人欸。
她一度游走在自暴自弃的边缘,用别人的话语勾勒自己。
他们说她是千金,她冒充自己是真千金。
他们说她是天才,她冒充自己是真天才。
李莱尔给别人吹下一个个泡泡,再在里面一一填实,变成铅球。
只有一点需要防备的,那就是小心掩护好自己的皮毛,别让他们发现自己是野生兔子,毕竟一开始他们就是为了高级品种的名号接近自己的。
那时崇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这是李莱尔对他好奇的开端。她承认自己确实有点喜欢他。她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身、心完全被调动起来的兴奋。
感情停留在这就很好了,太深沉的爱她拿不出,她没有为别人掏出一整颗蓬勃心脏的准备,却欣然愿意接受别人的,无怪其他,她实在太好奇其他人关于爱的体验了,
李斯萍临死前安慰她说,我这辈子最牵挂的就是你了。
对谎言的百种变化了如指掌的李莱尔一开始不免因此困扰。恢复那段记忆后,她早早堪破,李斯萍最爱的还是刺绣。
她不知道爱的滋味,但至少从本能上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应该不会让对方太难受吧。
可李斯萍的爱让她太难过了。
爱是要贬低自己所爱的人,爱是要自己百般顺从,爱是要被缚住手脚。
这样的爱,让李莱尔想要逃,却迈不开双腿,她已经被铁链锁得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