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肉酱菜咸菜之类,只要方法得当,可以存放许久,卢阿姨得空就做一些。乔若净跟她忙活这些了。
这天,卢阿姨买回了十斤小鱼、好多大白萝卜。鱼是那种跟鱼苗差不多大的小鱼。她说小鱼跟腌萝卜放在一起炖一下,特别下饭。
乔若从没听说过这种吃法,但是相信卢阿姨这个堪称顶级厨娘的人的话,犹豫一下,说自己负责腌萝卜。
收拾丁点大的小鱼太考验她的耐心,何况那么多,她拒绝被考验。
卢阿姨晓得她一些性子了,自是从善如流。本心而言,她更希望自己做这些,只想让乔若看看书吃吃点心,被婉拒也就算了。横竖乔若在她眼里,跟自个儿的亲闺女似的,一起做什么事都很开心。
蒋静轩走进乔若家门时,看到的便是乔若站在院中单独设立的半人高的水槽前,对着清澈的水流清洗白萝卜。
长发用橡皮筋高高地束在头顶,穿着宽松的红色毛衣、黑色的松松垮垮的休闲裤、球鞋。
这么冷的天气,她也没戴手套,袖管还卷到了肘部,骨感美丽的手动作麻利得很。
这么冷的天气,她穿的球鞋也不是加厚保暖的,就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初中高中生在春夏秋常穿的球鞋,那些孩子到了冬天,如今一般常穿的是旅游鞋。
——蒋奕这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材料做成的?
——蒋静轩迅速回想,从不记得自己的老妈、雇用的阿姨会在大冬天里这样。
他处于生活细节的认知被颠覆的时候,乔若留意到了有人到来,转头望一眼,关掉水龙头,再转向他说话:“有事?”
“哦,有。”蒋静轩下意识地应声,感觉自己有些愣头愣脑的,急忙让神智复苏,“找你请教点儿事情,有时间么?”
“有。”乔若笑一笑,甩了甩湿淋淋的双手,“你也看到了,我没忙什么大事儿,有话到里面说。”
“好,谢谢。”
进到客厅,卢阿姨知晓有客人来,抓紧沏了两杯茶,随着葵花籽南瓜子花生核桃一起奉上。
乔若已经擦干双手,坐在沙发上,取了两颗核桃在手里,有核桃夹子也不肯用,尝试捏开,试过三两次之后,如愿以偿。
或许,她现在这样,才是鲜活地丰盛地活着的女人。蒋静轩这样想着,心里着实羡慕了蒋奕一把,却也知道这不是想这想那的时刻,直接说出来意,“不管你是不是有心,但我觉得你取店名什么的比较在行,就过来碰碰运气,有没有可能得到个更好的店名。”
这是小说里的男主。
老实说,乔若对他没好感,但也不反感。
他是那种韧性极强的人,你给他多少个坎儿,他也能接受面对,不换芯子的女主仝莹莹也是一样。
没点儿过人之处,何以成为男女主?
可惜,不知道出了什么岔子,女主心魂被另一个人取代。
乔若最早只想跟男女主互不相干,谁也别惹谁,一步步到了现在,是她不能控制但也乐于看到的。
这男主大体上还行,权衡利弊的理由与大多数人一样。
就像他不会主动帮助一个长期遭受家暴的女性,因为对方不曾求助,他认为累死自己帮到底,也有极大概率白忙一场,那就算了;
就像他明知祖母是金大腿,却也不去讨好卖乖,极小的概率可以成功,可他的自尊不允许。
对这类人,乔若没必要有先入为主的态度,按正常的社交情况面对就是了,想一想,说:“取名字里的字组合也行,用字母代替也行。横竖只是个名字,最重要的还是商品质量。”
蒋静轩倒没往字母方面想过,一转念就想到,英语是很多人正在重视、高看一眼的存在,不由由衷地笑了,“JZ、ZJ都可以,我这就去找朱明确定下来。真的很谢谢你。”
“小事,客气了。”乔若打趣他,“要是生意不好,可别认为是我建议的店名克你们。”
蒋静轩笑得不轻,“欧利民真是把你得罪苦了,害得你凡事往那些无聊的方面想。”
乔若也笑,“可不就是。”
“成,那我走了,回来再跟你道谢。明天的票,走之前事情挺多的。”
“不用谢来谢去的,只管忙你的事儿。”乔若送他出门,转身继续去洗大白萝卜。
傍晚,蒋静轩独自在租住房准备晚饭。
房子是和朱明一起租下的,但那小子有女朋友,女朋友又有自己的住处,两个人十天有六七天要腻在一起。
他本以为,明天上火车之前,都会平平静静的。父母那边打打闹闹,注定会成为常态,他已经提前一步接受,静阳则要三五天之后回来——根本没人能作妖。
可就在晚餐摆上桌时,呼机响了。
他看了看,见到朱
明给他的留言:乔若又打人了,当街打得薛盼满地爬。
蒋静轩稍稍震惊了一下,旋即穿上棉服,匆匆下楼去打电话。
他不怀疑消息有假,只是实在想不通,到这会儿了,薛盼怎么还去惹乔若?
第66章 她压根儿不肯为殴打薛盼……
蒋静轩回电给朱明。
朱明说马上回来,跟他当面说。
二十多分钟后,两男子相对坐在餐桌前。
桌上是蒋静轩做的清蒸羊排、皮蛋豆腐、米饭,还有朱明买回来的切好装盘的酱牛肉、精肉火腿和一瓶白酒。
朱明显得有些兴奋,倒酒时说:“你那大美人邻居,也忒牛逼了。”
蒋静轩一乐,“要不我总纳闷儿呢,薛盼死活喜欢不上她。聊了聊就清楚了,也算是那小子有自知之明,人家不论什么样儿,他都知道自个儿配不上。”
“薛盼这回丢人可丢大发了,我恰好看到了。”朱明吃了块羊排,跟蒋静轩碰杯喝了一大口酒,说起目睹全程的原因,“这两天你不是跟我提了蒋奕和乔若两回么,蒋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也压根儿没见他的由头,乔若不一样。
“明眼人都清楚,青之月的货是她带回来的,不然那仨小老板倒是开得成那个店,生意可不见得这么火。
“我女朋友早想去那儿买两套衣服,但这一阵总加班,没腾出空,到今天才能早退两三个小时,让我陪她去的。”
蒋静轩点了点头。
开服装店的几个熟人都跟他说,青之月的时装不是名牌,但款式时髦,质量其实跟牌子货差不多。同样七八十块一条的牛仔裤,人家质量好又是杂志上明星穿的款式,怎么样的女孩子能不选择买青之月出售的?
另外,青之月店里质量最好、样式不同的棉服和大衣价格,也就二百来块,而在商场里售价三五百的,质量是有保障,可款式略嫌死板,一般追求时髦的女性,都会去青之月添置新衣。
同类的服装店早就有了,但质量很过得去、款式又走在时髦前线的优势共存的店,青之月无疑是做得最好的。
拿货的人很懂得消费群体的心理,并深谙如今的流行元素,懂行的人去青之月转一下就知道,那里根本没有会滞销的衣服。
所以,明知人赚大钱的确眼馋泛酸,却也不能不服气。
“这一趟可真没白去,连我女朋友都说,这事儿起码能记个二三十年,简直是震撼的感觉。”朱明谈兴更浓,“她在青之月买了好几套衣服——自个儿预留了五百,我单独给她存了几百,高高兴兴消费一回不成问题。
“青之月周围的店面类型杂七杂八的,对面是卖大麻花、糖炒栗子、干炒花生的铺子,我们俩过去逛了不短的时间,就当提前买年货了,精挑细选了一大堆,叫来熟悉的面的司机,送到她爸妈那儿去。
“然后,正要回她那儿的时候,青之月店前出事了。”
蒋静轩知道,到了自己最关心的事件现状,忙问:“看到了什么?”
朱明很需要他这种捧场的态度,何况明显是由衷地在意而起,笑笑地说:“起先看到的是,薛盼拎着他表妹从青之月出来——女孩儿是叫胡建月吧?
“后面是店员跟一人高马大的男的打起来了——店员是卖电子品的男孩儿,挺招人喜欢的,我本来没想买什么,让他一撺掇,买了个游戏机。
“我们不是在路对过儿么,好些话想听也听不清,但看那情况特紧张。
“只那么几步路的工夫,薛盼开始是扯着胡建月的手,后来就是扯着她头发了。
“也不知道俩人吵了什么,胡建月抽了薛盼一耳刮子,薛盼呢,立马把人往后一搡,回了一耳刮子。隔得不近我都看得到,胡建月嘴角当下就见血了。
“然后,薛盼又扯住胡建月的头发,拎着个洋娃娃似的,把她往一辆面包车里拖。
“之前我真是懵着,看到这会儿也醒过神儿来了,觉得那小子忒不地道了,不管胡建月是不是他表妹,他都不应该这么着。
“我让我女朋友原地待着,往那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