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进斗金,我的小吃店通异界_微光半夏【完结+番外】(84)

  花笙说:“我不敢吃,我怕它咬我。”

  花卷又看阿满,阿满摇头加摆手双重拒绝。

  就连莫川也盯着盘子犹豫。

  花卷夹起一只,在六只眼睛的注视下,淡定地放到嘴里,边嚼边点头:“好吃!”

  三个人瞠目结舌,后退一步:“你还真吃了!”

  这真不是耍他们玩吗?真能吃!

  见大家还是不敢吃,花卷准备先抓一个:“莫川!你尝尝!”

  莫川拔腿就跑,被花卷拉住衣摆扯了回来。

  “快!你不是说我做的菜都好吃吗?”

  “那前提是真的菜啊!这就是一盘活虾,它根本就不是菜!”

  “你再跑?!”

  莫川绕着厨房转了三圈,停下来,满脸愁容,可他还是怕花卷的,只能拿起筷子,夹上一只虾。

  筷子上的小河虾还在使劲蹦跶,一不注意就可能被它溜走。

  莫川用无比畏惧的表情,视死如归一般把虾送进嘴里。

  虾在嘴里还在动!他差点呕出来,下一秒就被花卷拿手掐住嘴唇皮。

  他颤抖地咬下一口虾,五官这才慢慢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嗯?外壳脆脆的,轻轻一咬壳就爆开,里面的肉则是又甜又糯、酒香四溢,口感出奇的好。

  “真香!”莫川惊喜地说,和上一秒的他判若两人。

  花卷总结:“你不去学变脸真是变脸届的损失,吃个虾跟要你命一样。”

  莫川嘿嘿笑,一只接一只吃得停不下来,眉毛都要鲜掉了。

  花卷又热情地招呼花笙和阿满,竟然是阿满先接受。

  阿满的想法是,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大厨师,什么菜都要勇于尝试。

  她吃完以后也是一脸惊艳,对花卷竖起大拇指。

  花笙看大家都吃了,她也鼓起勇气吃下一只。

  可惜她不是很喜欢,她觉得酒味太重了。

  河虾得趁新鲜吃,三人也不管螺蛳了,站在厨房就把虾吃完了。

  吃完大家还意犹未尽,好在还有螺蛳。

  花卷拿剪刀把螺蛳壳的尖头剪掉,方便入味,吃的时候也更方便。

  阿满找来剪刀,帮着一起做,她每天都非常用心地学习这些新奇的菜式,不错过一个小细节。

  花卷见状,也乐见其成,做菜的时候从不避着人,有人想学她都倾囊相授。

  螺蛳洗干净以后放在一旁,花卷准备好葱姜蒜和辣椒,等到锅里油冒烟了,把这些配料都倒下去。

  大概翻炒二十秒,再加入一块火锅底料,炒出红油。

  这时就可以倒入螺蛳了。既然是爆炒,就一定要用大火,不停翻炒。

  看着差不多了,花卷再倒入两瓶啤酒,大火煮开,等到麦香味充分散发出来以后,再关小火收汁。

  除了认真学习的阿满,另外两个馋猫也围着灶台,眼睛亮晶晶,嘴巴哇哇个不停。

  在这样热烈地注视下,花卷拿来一个大盆,盛下,再放在厨房里的小桌子上。

  这个时候的螺蛳经过一个冬天的休眠,肉质肥嫩,还没有土腥味,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嗦螺蛳也有方法,水平高的人,就像花卷,拿着筷子夹住螺蛳壳,舌头一顶,嘴巴一吸,肉就乖乖进了嘴里。

  技术生疏的人就要借助工具了,用牙签戳进螺肉里,再一挑,把整块肉都扯出来。慢是慢了点,但是总归是能穿到的。

  莫川喜欢美食,也爱琢磨,看见花卷吃得这么快,他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观察,立刻就学会了。

  “这螺肉丰腴细腻,味道鲜美,给我一盆我能嗦一整个晚上!”

  边吃边聊天,花笙突然想起来,说:我爷爷去私塾找老师,听说那个村子进了大虫,叼走了一个人呢!”

  花卷奇怪:“大虫?什么虫?还能吃下人啊?等等,大虫……该不会是老虎吧?!”

  “就是长得很大的,脑壳上还有个‘王’字!天气暖和,山上的雪化了,它下来找吃的呢!”

  冬天挨饿的老虎是极为凶残的。

  花卷有些慌,现在房子还没有搭好,只有帐篷,万一老虎顺着路过来,那不就是吃自助餐了吗?!

  第113章 买狗

  特别是阿毛家,如今在做烧烤生意,听他说囤了一些羊肉,就怕老虎闻着味找过来。

  花卷脑子不停地思考,现在的村民实在太脆弱了,没有坚固的房子,更别提武器,只有一支不专业的巡逻队,安全系数太低了。

  她将筷子伸进盘子里夹螺蛳,翻来翻去只看见大料,再一抬眼,莫川吃得满嘴是油,正在嗦手指。

  花卷看了一下还剩下的螺蛳,炒两份绰绰有余,她回到灶台准备炒。

  阿满起身帮忙,她另起一锅,对花卷做着口型,想要试试。

  两个人两个锅,花卷做一步,她便看着,跟着做完,她已经把方法牢记于心了。

  她夹起一颗给花卷,花卷尝了一口,不错,味道相差无几。

  甚至因为阿满手劲比较大,味道更足一些。

  花卷装在两个木盒子里,让莫川分别送给陆明礼和江时越。她收拾好厨房,便走到门口,阿毛正忙得不亦乐乎。

  看见花卷来了,阿毛抓了五根炉子上的羊肉串,递给她:“花老板,您吃。”

  花卷只拿了一串,剩下的还给了阿毛。

  胖婶弄了一条围裙,一边摆着串,一边和花卷聊天。

  “多亏了花老板,如今这日子过得可比以前舒坦多了,串卖的好,家里羊头也不断。”

  对于现在的生活,他们非常珍惜,每天小吃店闭店以后,他们都会仔细地先把烧烤架子洗干净,再把店门口打扫一遍。

  花卷说:“听说远一点的村子进大虫了。”

  阿毛也听说了这件事:“可不是嘛,怪吓人的,听说叼走了一个人呢。”

  一个在边上等烧烤的客人加入聊天:“城里都知道啦,那大虫的头啊,据说比井口还大!”

  胖婶说:“听说是村子里一个老头出来解手,正巧看见大虫跑过,他惊得一叫,没想老虎杀了个回马枪,一口就把他叼走了。”

  花卷听得一阵冷汗,她对阿毛说:“想办法去弄几只狗吧,我出钱,你帮我买。”

  阿毛挠挠头说:“花老板,这村里哪有狗卖啊,再说老虎真要是来了,狗也不管用吧。”

  “如果有大虫进村,狗能弄出点动静提醒大家。”她想了想,补充道:“你明天去城里看看,多买几只,挑机灵的买,给巡逻队也配上。”

  说完他塞了二两银子给胖婶,胖婶只拿了一两,说:“哎哟,买狗用不了多少银子,就这一两还有剩呢。”

  阿毛正好第二天要进货,他在城里走了一圈,巧了,家家都只有狗崽子卖,这么小的狗跑也跑不快,怕是还没有吓着大虫,自己先成了口粮。

  他想了想,打听了一下山下猎户的房子在哪里,便去问问看有没有大狗卖。

  猎户家倒是有几只狗,可他视狗为家人,怎么可能卖掉,于是果断拒绝了阿毛的请求。

  已经是下午了,眼见太阳就要落山,阿毛找不到别的方法,只好苦苦相求:“我们村子房子还未建好,只有帐篷,若是大虫来了,恐怕人都要被吃光了,不然你就把狗赁给我们也行。”

  这个猎户一听这话,停下了关门的动作:“你说帐篷?可是离花卷小吃店不远的那些帐篷?”

  阿毛一看,有戏啊,赶紧说:“没错没错,正是花老板托我来买狗的!”

  他试探着问:“你认识我们老板?”

  原来这个猎户不是别人,是小吃店刚开业就光临过的吴青。

  他至今都还记得店里的食物的味道,后来他也去过几次,要么店没开,要么人太多,再加上价钱也涨了起来,他不敢再去了。

  吴青点点头:“小吃店刚开业不久时,我也曾去吃过。店家一看就是有善心的。”

  “可不是嘛,她可是大善人啊,她收留了我们这些难民,给我们地方住,她还给我开烧烤摊呢!”

  一说到烧烤摊,阿毛就来劲了:“那羊肉串味道美极了,肥瘦相间,大哥你去了我请你吃!”

  食物最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消半个时辰,两人便相谈甚欢了。

  .最后,吴青借给了阿毛三只大狗,还约好晚上到烧烤摊子前去,阿毛给他烤肉串吃。

  阿毛把狗送回村子里,看看时间还来得及,又跑回城里,还是买了五只小狗崽。

  等晚上再开店时,阿毛便把所有的狗都牵好了,往店门口一拴。

  花卷一开门就看见了,三只大狗体态纤细,毛色油亮,小狗则像毛团子,一蹦一跳可爱极了。

  阿毛对花卷说了这三只大狗的来历,花卷想:难道是那个要送她野山鸡的客人?

  等吴青来的时候,花卷一眼就认出来了。

  她笑着迎上去,说:“猎户大哥,果然是你,今天多谢你的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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