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进斗金,我的小吃店通异界_微光半夏【完结+番外】(74)

  阿毛用心记下。

  很快,第一位客人的串烤好了,阿毛撒了一点辣椒面,递给他:“客官,您的肉串,请拿好!”

  客人接过肉串,转身离开,没走两步就被人拦下了。

  “兄台,你快些尝尝,看看这烧烤是否真的那么好吃!”

  客人左手羊肉右手猪肉,他想了想,猪肉有两串,先吃猪肉的!

  花卷今天买的都是五花肉,三瘦二肥,被炭火烤过后,绝大部分油脂已经滴落。

  入口的时候毫无油腻感,香脆的外皮、变成油渣的肥肉和肉香四溢的瘦肉,三重口感,嚼起来特别过瘾。

  还有那特殊调料的香味最为突出,硬生生把猪肉的味道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他一口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旁边的人看着,急得很:“你倒是说话啊!味道怎样?”

  他沉醉地摇摇头,接着吃羊肉串。羊肉油脂饱满、不腻不膻,咸辣鲜香,每种味道都刚刚好,比五花肉串更有味道!

  “这位兄台,你莫不是吃傻了?”

  他一下子就吃完了三根肉串,然后舔舔嘴唇,意犹未尽地说:“太好吃了!原来肉也能做得如此美味!”

  “真的如此好吃?该不会是托吧……”

  他不再理会,摸摸钱袋子,叹了口气离去了。

  林墨书是个有口福的人,他正好今天来取果冻,老远就闻到了一阵奇怪的香味。

  前方是喧闹的花卷小吃店,那味道必定是小吃店传过来的!

  他快马加鞭,不一会儿就到了,一眼就能看见花卷正站在一个冒着烟的摊位旁。

  “花老板!”林墨书热情地和花卷打招呼。

  “是你呀!你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就在药坊里存放着,我带你去拿。”

  “不急不急,你这是烧的何物?好香!”

  花卷拿起两根,大方地给他:“这是烧烤,你尝尝。”

  林墨书也不客气,接过来便吃,一吃就惊住了。

  他怀疑地问:“这是羊肉?这是猪肉?”

  花卷点点头。

  羊肉可以大致分辨出来,孜然只掩盖了一部分膻味,保留了羊肉的独特味道。

  可这猪肉……印象里猪肉有股臭味,现在竟一点都没有了。

  花卷说:“喜欢吃的话,再给你几串。”

  林墨书是大客户,这几串肉串就算送的了。

  “不、不,怎可占你便宜。这肉串怎么卖?”

  花卷说:“羊肉二十文一串,猪肉十五文一串。”

  “那我全要了!”一看就知道他是个不缺钱的主。

  这话一出,周围观望的人开始急了,别看他们站在旁边一直不动,他们早就被香味熏得晕头转向,只是在犹豫价钱。

  如今有人抢了,他们就慌了:“等等!公子,你怎可一人全部拿完?我们正要买呢!”

  “就是就是,你全买完了,我们怎么办?”

  花卷也劝他:“肉串冷了就不好吃了,吃几串烤几串,那味道才是最好的。”

  林墨书想了想:“你说的有道理。那猪肉和羊肉各来十串吧。”

  胖婶在一旁立刻问道:“客官吃不吃辣?”

  林墨书答:“多放辣!这么冷的天,当然是辣的才够味!”

  第99章 蛋炒饭

  莫川搬来一张椅子,林墨书便大摇大摆地坐上去,还不忘吩咐手下人:“你们,去把花老板给我备的货先拉走!”

  几串肉串沾满了辣椒,他一口一串,辣得他直哈气。

  “好辣!从未吃过这么过瘾的食物!”

  不得不说他是会吃的,寒冷的夜晚,这么一辣把汗都发出来,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花老板,有什么喝的吗?”他喊道。

  “有啊,您稍等。”花卷进店倒了一杯啤酒。

  林墨书浅品一口:“味道有些奇怪。”

  花卷说:“这是啤酒,要大口喝才能尝出味道呢。”

  林墨书闻言,大口喝下,再配上一串羊肉串,太爽了!

  等他吃饱喝足,他的人也把果冻之类的零食装好,林墨书起身,对花卷说道:“花老板,品尝美食是我唯一的爱好,今日算是不枉此行。”

  然后扔了一大袋银子到桌上,说:“这付果冻钱。至于羊肉串吗,你说是送我的,我便不给钱了,要不,我也送你一样东西。”

  他说完便要解下腰间的玉佩。

  花卷急忙制止,这玉佩上刻着奇怪的字符,万一是什么信物,她可不敢收。

  “玉佩就算了,太珍贵啦,我可以要另外一样东西吗?”

  林墨书停下动作,好奇地问:“你想要什么?”

  花卷指指他的马车:“我想要你上马车的那个脚凳子。”

  林墨书被逗笑了:“花老板是个有趣的人,行吧,那就把脚凳子送你了。”

  说完,便扬长而去。

  花卷把凳子放好,再用手掂了掂银袋子,估算一下起码有一百两。

  她有些佩服自己了,倒买倒卖的事做得越来越顺手。

  烧烤摊这边,点单的人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一串羊肉加一串猪五花这样搭配,既尝到了两种味道,也省了些钱。

  胖婶说话声音洪亮,做事雷厉风行,一看就是气血很足的样子,记性也好,不用纸笔,光是脑子记就能把谁点了什么,先给谁烤后给谁烤分得清清楚楚。

  插队是不可能插队的。

  点肉串的基本是小吃店门口排队的食客,他们点完就回到队伍里,等阿毛烤好,再由胖婶送过去。

  于是小吃店门口不一会儿就尽是撸串的人。

  点烧烤的人一多,烤肉的香味就更加浓了。谁能拒绝烧烤呢?哪怕是在现代的夜市上,它的味道都是最诱人的。

  不一会儿,小吃店里正在吃的客人都闻到了,他们就走到店门口往外喊一声,烤好了就送到位置上。

  小吃店定价不低,一部分客人比较富有,而更多的客人是攒够了钱才来吃一次。

  于是今天的烧烤变成了额外的开支,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

  但是这一切在尝过肉串之后就消失殆尽了,那独特的香味足以让他们忘记钱包的拮据。

  胖婶是最忙的,除了忙里忙外送餐,还要串肉,好在还有花卷一起。

  “明天可不能这样,”胖婶说,“明天要早早把肉串好,不然可忙不过来。”

  花卷还想着今天是试营业,少卖点,结果是她低估了烧烤的火热程度。

  小吃店结束营业不久,烧烤摊也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

  阿毛和胖婶点了点数,今晚这么几个时辰竟然卖出去了将近一百三十串肉串!

  他们把装钱的小桶倒过来,清算里面的铜板,一共两千二百五十文!

  阿毛乐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花老板,我们竟然卖了这么多!”

  羊肉的本钱都回来了。

  胖婶也说:“我们在田里干了一辈子,现在才知道做生意来钱这么快!”

  阿毛纠正她:“啧啧,哪里是做生意来钱快,没有花老板你能卖这个?难怪大家都说,跟着花老板能吃饱饭!”

  花卷拿出阿毛夫妇的工钱,交给胖婶,剩下的让莫川收好,笑着说:“勤劳的人都能吃饱饭。这些你们收下,分成一个月一结。”

  胖婶装好铜板,说:“都听花老板的!那剩下的肉我们今晚串好,省的明天忙不过来!”

  胖婶干劲十足,日结工钱,月结分成,还是无本的买卖,又只用干晚上两三个时辰,肯定是佛祖保佑才能轮到他们家,可得珍惜。

  花卷等他们串好,把肉放进冰箱。

  地上还有羊骨、羊杂和羊头,花卷拿了一些羊杂,剩下的都让阿毛带回去了。

  让阿毛多烤了三十串烧烤,花卷拿进店里,说:“该准备我们的晚餐啦!”

  花笙接过羊杂,到水龙头底下仔细清洗,花卷看了一下厨房,今天准备的米饭有些多,还剩下大半锅。

  “我们今天吃蛋炒饭吧,再炒一个蒜苗烩羊杂。”

  “好耶!”花笙开心地拍手,她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吃饭的时刻了。

  莫川也期待地等在一边。

  一直在旁边看的阿满突然拉了拉花卷的手臂,她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锅。

  “你想试试炒饭?”

  阿满点点头。

  花卷把锅铲交给她,让出位置。

  没想到阿满是个厉害的,她仿佛到了自己的战场,拿着锅铲就变成了一个充满信念感的士兵。

  花卷喜欢用猪油炒饭,比植物油更香,她提醒阿满:“猪油在你的左手边。”

  阿满拿起猪油罐,挖了一大勺,放进锅里。

  大火很快把猪油融化,她直接打入鸡蛋,然后迅速炒散到成型。

  这样的鸡蛋蛋白和蛋黄分开,最后炒好的时候会更好看。

  然后直接加入米饭,右手不停拿锅铲背面按压翻炒,左手抓着锅把手开始上下掂锅。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224444.sho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美食文 穿越重生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