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明曦_明月西风【完结+番外】(116)

  “三尺的布料能做两个抱枕套,人家城里人做沙发,特别软的那种,就爱抱个抱枕。这种图案要绣得大,还能卖到十块钱一个呢。”

  这么一说,黄秀兰也不说她了。

  现在挣钱不容易,能挣一点是一点嘛。

  身上有钱,做事情胆子也大一点,没钱这怕这怕那,畏畏缩缩的。

  “那你也别偷懒,把技术给练好喽!你做得越出彩,人家越喜欢,真到了要减人减量的时候,人家才不会减你。”

  明曦非常认同这话,无论干什么,都是越精通越出彩价值越大。

  有价值的人,才不会被轻易舍弃,能被轻易替代的,也不会有多大的价值。

  “我知道了。”

  应了一句,明曦就专心做刺绣。

  她现在绣的是扇面,一面是白色的狮子猫在扑蝶,一面的黑色的狮子猫在扑蝶。

  底料用的也是她以前收集的上好的真丝布料,可不能绣坏了。

  这边的风俗,过年要过三天,除夕和初一初二。

  到了下午有人来家里玩,看到她们母女再做手工,还调侃了几句。

  黄秀兰一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能苦一点还好,就怕天气不好天天在家里坐着。”,然后那些人都回家那毛线去了。

  初一初二两天,明曦把扇面绣好。

  年过完,队上又进入到了农忙的时间,要把土地弄出来,准备种庄稼了。

  只是天气依旧不怎么乐观,虽然比去年好一点,农作物生产力依旧无法维持队里生活需求,大家都过得苦哈哈的。

  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高考恢复的第二年,才有所好转。

  之后高扬等这些知青回城,个体户开始出现的时候,明曦已经二十四岁。

  此时还没有结婚的她,带着黄秀兰搬到了省城定居,开始做起了小生意。

  黄秀兰还是喜欢织毛衣,所以开了一家服装店,进了一些潮流衣服来买搭着自己织的毛衣卖。

  结果现在的人讲究潮流,她织的毛衣都没卖多少。

  明曦看她不高兴,自己花钱假装是有人托她买的,把毛衣都买了下来堆空间里。

  现在缝纫机线那些不限购,她每年都会屯一批放空间里,还另外又买了好几台缝纫机放着。

  她农场空间里的肉屯了好多,她开了一家肉食店,专门卖肉。

  懒得售货的她,请了一个小姑娘来卖,又去开了一家绣品店,一边买绣品一边专心专研刺绣。

  三十岁这年,明曦在省城里买了房子,把户口也迁了过来,彻底与曾经的长田大队划清关系。

  前些年田大壮又娶了一个媳妇,那个女人是带着一个儿子来的,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田家宝日子过得苦哈哈的。

  他曾经好多次向黄秀兰表达,想要跟她一起生活的想法,但都被黄秀兰给拒绝了。

  她无法原谅曾经的一切,也无法原谅田家宝这个儿子。

  哪怕那时田家宝还小,她也做不到毫无芥蒂和他一起生活。

  迁了户口,明曦感觉黄秀兰整个人就像挣断了枷锁一样,心中也为她高兴。

  世界在飞速的发展,人也在快速的变老,明曦五十五岁这年,七十四岁的黄秀兰无疾而终。

  头天晚上好好的,明曦还给她讲了一些好笑的事,她笑得可开心了。

  等第二天明曦去看她时,人就已经走了。

  处理完黄秀兰的后事,明曦看着空荡荡的别墅,突然就觉得有点空。

  第149章 七零农女是戏精47

  同年,明曦把别墅卖了,店也给关了,在城边上买了一块地,盖了小院。

  把周围种上了一大片梨树,弄了一个小山庄。

  春天梨花开满枝头,风一吹,美的就像人间仙境。

  好多人来拍照,还有一些喜欢穿古装的人,也喜欢来她的山庄里打卡。

  到了梨子成熟的季节,还有人喜欢来她这里摘梨子,烤烧烤,可热闹了。

  有些年轻人听说她一辈子没结婚,还会好奇的问她一些从前的事。

  有一个小伙子把她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还挺畅销。

  书火了之后,明曦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见到了一个块四十年没有见到的人。

  看到高扬那一刻,明曦已经长了皱纹的脸上满是惊讶。

  高扬再没有当初那傻劲,在岁月的沉淀下,他变得稳重而又内敛,微笑着对她说了一句。

  “好久不见。”

  时隔三十多年,再见到曾经的熟人,明曦还是开心的,热情的招待了高扬。

  两人考了烧烤,还整了几杯酒,聊了许多曾经的事。

  说到曾经,高扬摇头笑了笑,“那时你拒绝我说这辈子不结婚,我还以为只是你不喜欢我,随意找了一个借口。”

  “没想到,你真的没有结婚,一个人潇洒的过了这么多年。人老了就怀旧,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写年代文的书,看了下来,才知道书里主角是你。”

  明曦挑了挑眉,“我的事全写在书里了,那你呢,这些年你是怎么过的?”

  听到这话,高扬叹了一口,慢条斯理的跟她说起了自己的经历。

  “当年回城以后,我重新参加高考,后面还出国混了几年。”

  “在国外,我认识了我的妻子,她也是我们国家的人,同在异乡为异客,我们经常向对方倾述自己的心事,慢慢的就走到了一起。”

  “后来我们回国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在家人的帮助下,我弄了一个小公司,赚了点钱。”

  “八年前,我妻子得了癌症,熬了三个月走了。前两年我把公司交给我儿子,自己就到处去旅游,去看看以前没有见过的风景。”

  高扬用短短的几句话,就概括了自己的几十年,语气满是惆怅感慨。

  明曦听完笑了笑,脑子里闪过许多熟面孔。

  “说起来,我也有好多年没有见过燕子了,她十八岁的时候嫁到了镇上,婆家管她管得很严,就算在街上遇到了也说不上几句话。”

  “当初她妈是不想让她嫁到那家的,觉得那家人太强势,担心她会像我妈当初一样。”

  “当时她觉得,就算嫁在农村也不一定过得好,至少那家人有三个人都有工作,以后不用饿肚子,梗着脖子就嫁了。”

  “后面我去赶集的时候遇到她,挺着个大肚子来买菜,脸上的肉都瘦没了,见到我就哭。”

  “话都没说上几句,她婆婆就把她喊走了,之后就算回娘家,她男人也不让她跟我来往,后面我们搬到省城,就彻底断了联系。”

  其实主要是她当时二十多了没不结婚,队上说什么的都有,刘春燕的婆家觉得她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不让她们来往。

  明曦也不想刘春燕难做,干脆就不和她来往了。

  刘春燕的事高扬也知道,当年他们那些知青去到长田大队,认识的好几个姑娘嫁人后都过得不好。

  他感叹道:“其实刘春燕这都不算什么,你还记得赵二丫吗?”

  明曦点点头,“记得,说起来我们还一起烤过野鸡吃呢!”

  高扬长叹了一口气,“我前些年回去过一次,赵二丫都死了二十多年了。”

  “我听村里人说,她姑娘被她婆婆一推一把,从石槛上摔下来,后脑勺磕在石头上死了。”

  “她和家里人闹了一场,闹着让人她婆婆偿命,结果被她男人打了一顿,用绳子拴在柴房里关了一夜。”

  “第二天她做饭的时候,在饭里放了一把耗子药,拉着一大家子人一起死了。”

  明曦:???

  这么惨的吗?

  重男轻女还真是害死人。

  没嫁人之前的赵二丫,那就不是个逆来顺受的。

  又只有那么一个宝贝闺女,闺女都没了,她的半条命也没了,会干出这样的事也不奇怪。

  说到赵二丫,明曦就想起了许博延,当即问道:

  “对了,当初赵二丫还喜欢许博延来着,许博延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知道。”高扬抬起杯子和明曦碰了一下,喝了一杯啤酒才接着说。

  “许博延家后面清干净了,回去以后,他也搞了商业,过得风生水起的。 ”

  “不过再怎么有钱有权,在疾病面前都得认输,就前年的事,中风瘫痪了,吃喝拉撒全要人伺候。”

  听到这个结果明曦也有些唏嘘,当初她第一眼就不喜欢许博延,但她一直觉得许博延这种人才会活得更好。

  没想到,活是活得好了,败在了疾病上。这样毫无尊严的活着 ,比死更难受。

  高扬在明曦这里住了小半个月,直到她他儿子电话催他,他才恋恋不舍的回去。

  年纪越大,就越喜欢在安静,空气清新的地方养老。

  以前拼命的想逃离山村回到城里,现在在城市里摸爬滚打累了,又觉得想找个山村安度晚年。

  高扬走后,明曦又回到了以前,没事没事就刺绣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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