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胡老先生,他的宝贝花灯被孙子打了之后,他儿子承诺重新给他做一个,一连两年过去了,如今才有了点眉目。
他迫不及待想要瞧瞧。
胡先生本人也在家。
在场的,除了胡先生和老先生,还有郑博来。郑博来是中间人,他早已在胡宅等候。
他先扶住了老先生,对他说:“叔叔,您别急。”
然后,他给胡家众人介绍了宋良、宋明珠和汤泽。
胡老先生很想要看东西,所以只是含混点点头。
宋良手里抱着薄胎瓷,用红色绸布包裹着,此刻轻轻放在了桌子上。
屋子里的灯光很明亮,打开红绸时,那薄如蝉翼的花灯,隐隐透出光,似半透明的。
胡老先生屏住了呼吸,轻轻拿了起来。
他仔细端详,对着灯光把玩、欣赏,眼底全是震惊和欣喜。
郑博来也在看,然后很惊讶:“这是瓷啊?”
“对,薄胎瓷。”宋明珠介绍说。
郑博来:“怪不得叫这个名,真是薄,瞧着跟蛋壳似的。”
胡老先生非常激动,看完了小心翼翼放在桌子上,生怕再次打了。
他用力握住了宋良的手:“师傅贵姓啊?”
“姓宋,宋良。”宋良也回握了他的手,与人这样近距离说话,他有点不自在。
老先生看出来了,松开了手。
“你这手艺,真是绝了。”胡老先生说,“从前我那个花灯,可是名家之作,却要输你的一成。”
宋良:“靠它吃饭,也没什么的。”
“不不,你不要谦虚,你是大师啊!”老先生道。
胡老板一直没怎么说话,见他父亲这样高兴,盛赞这位师傅,才知道事情办得很圆满。
“这位大师,我怎么没听说过你的名字?”胡老板问。
他去景德镇的瓷器协会打听过,没有人推荐这位宋良师傅。倒是他们盛赞的几位,手艺非常一般。
而看这只花灯,只怕工艺能媲美流霞灯了。
他的话,让宋良不知如何接。
宋明珠就开腔了:“我爸爸不参加协会,市里的人不太认识他。他自己靠手艺就能吃饭,所以也不太需要国家的补贴。只是拿了个特种工艺传承人的名头,也不怎么参加比赛,没人知道他。”
胡老板心中也是这样猜测的。
要不是郑博来从中牵线,他的确找不到这么个厉害人物。
胡老板道:“咱们是缘分深厚!”
他邀请宋良一行人吃饭,就在他家别墅,尝尝他家厨子的手艺。
同时,他也把支票给了宋良。
宋良接了:“钱我就收下了,饭不吃了,不打扰。”
胡老先生还在欣赏花灯,听到这话却突然抬头:“饭得吃,认识你这样的大师,是我三生有幸。怎么也要吃顿饭再走,别客气宋师傅,我还有很多话想请教你。”
宋明珠也说:“爸爸,我们也不着急去哪里,就吃了饭再走吧,人家也是真心实意的。”
“是啊,宋师傅吃顿饭。”胡老板说。
郑博来也在劝。
宋良只得留了下来。
这顿饭非常丰盛,宋明珠第二次吃到了三头鲍,上次还是汤泽请她吃的,当然也不如这个优质。
各种名贵的菜肴,摆满了一桌子。
郑博来这件事办成了,借机跟胡老板喝了几杯,算是卖了个大人情给胡老板。胡老板让他明天去趟他们公司,有些公务上的事和他商量。
胡老板又问宋明珠是做什么的。
“我现在做个小责编,将来很想子承父业,接过我爸爸的手艺做薄胎瓷。”宋明珠笑道。
“那我得敬你一杯。”老先生插话,“你得好好学,孩子,薄胎瓷可是瑰宝,是老祖宗留给咱们的财富,可不能断了传承。”
宋明珠道是,跟着喝了杯酒。
饭快要吃完,外面传来了汽车的声音,有人按了喇叭。
佣人去开门,有个年轻人风风火火闯进来:“大哥……”
瞧见了满家子人,他的声音卡在了嗓子里。
他是个满时髦的年轻人,大冬天的穿一件低领薄款卫衣,外面套一件皮衣,下面是紧身黑色牛仔裤,足穿短靴。
宋明珠替他冷得慌。
“有客人?”他扫视了一圈,发现全部都是陌生面孔,有点费解。
然后,他就看到了宋明珠。
他眼睛微微一亮。
这女孩子长得好干净,水灵白净,那双眼睛清澈无比,让他心中微微荡漾着什么,似乎感受到了爱情的柔软。
“你吃饭了吗?”胡老板看着自家弟弟小流氓一样的打扮,有点牙疼。
“没吃。”胡素元道。
“你来干嘛?”接话的,却是老爷子。
“不干嘛,过来看看你们。爸,您今天也过来了?”胡素元打招呼。
老爷子哼了声。都说老子疼小儿子,无奈他这个小儿子实在不争气,老爷子看到他就很头疼。
“没吃坐下吧。”胡老板道。
然后吩咐人上一副碗筷。
桌子挺大的,胡素元却搬了个椅子,坐到了宋明珠身边,对着她微笑。
宋明珠对这种热情有点吃不消,觉得此人好奇怪。为了不失礼貌,她只能也回以微笑。
第42章 他女朋友好漂亮
胡老板的弟弟,非要加宋明珠的微信。
宋明珠当着胡家人的面,不好不加。毕竟,郑博来还要巴结胡老板,他们与胡家也不是一锤子的买卖。
午饭之后,宋明珠借口说还有事,他们就先走了。
郑博来送他们。
胡素元也跟着送到了别墅门口。
待汤泽开车离开之后,胡素元才突然问郑博来:“那男的你认识?”
“对,我铁哥们,怎么了胡少?”
“他女朋友好漂亮。”胡素元说。
郑博来:“……”
依照郑博来阅人无数的眼光,宋明珠其实算是小家碧玉类型的女孩子。她看上去没什么攻击性,让人觉得很舒服。
描写都市妖精的艳丽、妩媚、精致这些词,都跟宋明珠无关,她就是个长得有点好看的普通女孩子。
邻家妹妹那种。
郑博来知道胡素元是有名的花花公子,身边的女模特、女明星无数。依照胡素元的眼光,不至于对宋明珠一见钟情。
也不知道他发什么疯。
“她是很漂亮。”郑博来道,“这妹妹最可贵的是痴情。她从小对我兄弟一见钟情,苦追多年,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以前有个比你胡少还要帅的帅哥追求她,她都无动于衷,这妹妹心里敞亮。”
胡素元:“……”
暗示得这么明显,胡少爷算是听懂了。
听懂了而已,胡少自信心爆棚,就不信还有他挖不了的墙角。
而此时,宋明珠和汤泽带着宋良爬长城去了。
周末的人不少。
宋明珠虽然不是死宅,但她疏于锻炼,片刻之后腿脚酸软,爬不动了。她吭哧吭哧喘气,走两步就要歇一步。
宋良说她:“你身体还不如爸爸,这可不行啊!”
汤泽:“我背你吧。”
宋明珠吓一跳:“不行,很累的。”
她不会如此作贱男朋友,让他这般做牛做马的,要把她背上长城去。宋明珠身高166,因此她的110斤并不怎么显胖,但实打实重量就在这里。
“没事,上来吧。”汤泽说。
说罢,他蹲在宋明珠面前,请她爬到自己后背。
宋明珠今天穿着裤子,连推辞都找不到借口,就想让他背着走几步,自己再下来。
不成想,汤泽这个真正的死宅,才是身强体壮。他背着宋明珠,和宋良一边走一边说话,气息都不怎么乱,就好像轻而易举。
宋明珠非常惊讶于他的好体力。
直到十分钟后,他的气息终于有点不稳了,宋明珠连忙说要下来。
宋良则道:“咱们回吧。看看就行,不用都看完。”
汤泽点头说好。
他没有放下宋明珠,仍是背着她。下去的时候就好走不少。
宋明珠非要下来,汤泽也只得随了她,慢慢蹲下来放了她。
宋良在旁边,表情是舒缓的。
他了解汤泽,知道这是个靠得住的小伙子,把自己的宝贝女儿给他,令他安心。将来他们两口子百年之后,汤泽会对明珠很好的。
这天下午,他们早早回来了。
汤泽订好了餐厅。
三个人去吃了顿饭,回到家里的时候,宋明珠拉着汤泽回房换衣裳,一进门就拥抱了他,踮起脚亲吻他的唇。
汤泽笑,回吻了她一下:“怎么了?”
“谢谢你背我。”
“这点小事,也要道谢?这是男朋友该做的。”汤泽笑道。
宋明珠想起了周远尧。有次她跟他们室友,以及他们的女朋友等人一起逛街,实在太累了,宋明珠暗示周远尧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