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行的话,就只能用手段把她栓在身边了。
她心里爱想谁想谁吧。
只要这妖精胆子别太大,敢在这种时候,叫其他男人的名字,他都能得过且过,在心里自动帮她把这谎给圆全了。
第66章 司黎哪知道这片刻里,男人的脑海里翻转过几番“愁肠”,又下了什么“决心”。她一个甘酒嗜音的妖精,闻到这股酒香味大脑就暂停运转了。
那味道,从她背后传来,离她既远又近,把她肚子里的馋虫勾得活泛,恨不得上蹿下跳。
她对着空气嗅了又嗅,甚至闭上眼,关闭一感,努力嗅。
实在忍不住了,司黎不安分地动了动身.子,“不是...大总裁,你舔杯之前,先给我一口行不行?”她要馋死了。
男人轻笑,把她摁回去,“别动,流下来了。”
“阿黎知道这酒的来历吗?”对付妖精,得守住立场,不能被她带着走。
要是她说什么是什么,等她目的达成了,肯定毫不留情地拍拍尾巴走人。
“知道,知道!”司黎回答他,一声急过一声,生怕一会儿,火力集中了,她就要失声了。
在倒下之前,她必须得来一口这存了七十年的汾酒啊!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她接受过“扫盲”教育了。小学生必背古诗三百首她都背完了。
身后,男人叹了口气,倾下.身,紧紧摁回去她撑着桌子要起的手腕,加大教育力度让她印象深刻点,先道:“这是两码事。”
第67章 江修暮徐徐动着给她讲。
杜牧这首诗确实给杏花村加了不少关注度。
但此“杏花村”非彼“杏花村”。产汾酒的杏花村在山西汾阳,而有专家研究过路线,杜牧去的那个很大可能是在安徽。
而且,杏花村出名的时期,可比杜牧早多了。到地方根本不用打听。汾酒有四千年历史,早在南北朝时就是宫廷御酒,可谓是“第一国酒”。
就连现在常说的“云烟贵酒”里的贵州酒,茅台,都有“老家在山西”的说法。是几百年前,盐商带过去的酿酒技术。那时候交通不发达,随身带汾酒不现实,只能到地方自己酿。刚好贵州的水自有独到之处,最后成就了独有的风味,诞生了著名的茅台酒。
司黎听得后背渗汗,浑身发.热,嘴里还是咂巴了两下。茅台好啊,她最爱喝酱香的了。
而且酒鬼的瘾上来,现在给她一口二锅头都行。
但这狗男人连口水都不给啊。
她嗓子都快喊干了。
偏偏他自己倒是怪会享受,酌口酒,再亲亲她,继续讲,“水是酒的血液,曲是酒的骨架。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放到酿酒的事上,也一个道理。”
就他们今天喝的这款,带“古井亭”的老汾酒,用现代科学检测过当地的水,是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一种优质水。
怕她不理解,他还细细解释,“松散岩类孔隙水,顾名思义,就是水在岩石的孔隙与夹缝中流动和储存。”
“岩石的孔隙非常小,所以水的运移也慢。要一点点地渗透,将每一层的沉积岩都彻底滴透了,才能溢出地表,或者到达下一水层。”
说完,江修暮捧起这张俏脸,痴.迷地吻上她的耳垂,别有深意道:“所以...我们阿黎尝起来,也甜得要命。”
第68章 司黎趴在桌子上,困得都没力气跟他狡辩,心道,你丫才是矿泉水呢。
可能是看出来她有心无力了,他故意想挑起她的斗志,便低声问:“还想喝吗?”
“...想..”“再挺会儿,给你喝两口。”
瞧吧,这就是美食美酒的魅力了,司小妖精心里也十分唾弃自己。不争气啊,真不争气。
一口酒而已,他这有一箱呢。等明天趁他不注意,她自己偷偷来喝嘛!
何至于“屈服”?
可这劲头上来了,她是不喝今晚都睡不着觉啊。
比《诗经》里的“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还难受。美酒如同佳人,不可辜负!
算了,她遭点罪没什么的。等会儿多喝两口就找补回来了。
她这边盘算得怪好的,想着等下一定大醉酩酊。
可真到“论功行赏”时,这狗男人说是两口,就真是“两口”啊。
江修暮自己先喝了一口,含在嘴里,捧着她的下巴,唇对唇渡给她。
过程中,流下来几滴,把司小妖精心疼的啊,胳膊勾着他脖子,使劲儿地舔,一滴都不能浪费。
第二口时,司黎拍着桌子,警告他,你丫喝大点口,不然今晚她把他这酒窖掀了。全砸了,让他体验一下纣王的“酒池”。
生动的小表情,把江修暮逗得一笑,这口酒差点没呛到。
司黎赶紧伸手给他擦,擦完又忍不住舔.舔自己手背上的酒珠。这模样,更像一只贪吃的小狐狸了。
看得他眼热。
这第二口,司黎喝得稍慢一点,品了品,品完更深知了,这绝对是“好东西”。
别看瓶子其貌不扬,更老白干似的,但储存得极好,酒的精魂没跑出去。而且就算真是一瓶老白干,存几十年,那味道也一定美极了。
更何况是酿造自成系统的千年汾酒。
这种难得的佳酿,她竟然只能尝两口?!狗男人抠门抠到家了。
司黎一点不知足地,摁住他脑后,不许他走,一寸寸,一分分地用舌头探寻他口腔里残留的酒味,恨不得探进他肚子里,把属于她的美酒勾回来。
这么一贪,差点把自己舌头玩抽筋儿了。
最后还是江修暮先扯开她,嘴角玩味地弯着,没奈何地摇头。
这辈子她就没这么努力地亲过他。
合着他都不如一口酒啊。
狠狠掐了一把她的小脸,他想了想,不行,还是有点不爽。
所以抱起她,往卧室走。
司黎懵了,这不是正常步骤啊。
她推了推他肩膀,你还没玩欢?
欢?
江修暮揉着她脑袋笑,阿黎,你对“欢”的定义是不是偏颇了些。
他俩刚刚顶多叫“愉”。
提起“愉”这个字,司黎就不是很“愉快”了。
她从前练字时,他曾经手把手教她写过“愉”字的金文,写完告诉她,下面那部分是“心脏”,所以这个字指的是心情。
彼时,司黎拧着柳眉斜眼睨他,当她瞎吗?哪个朝代的人心脏长这样?外星人?
江修暮一手拥着她,一手继续去沾墨汁,带她再写“且”字的甲骨文到小篆的演变。
他轻描淡写含笑道:“不过阿黎觉得哪处让人愉悦,那它代表的就是哪处。”
气得司黎扔了他手里的笔,回身捧着脸就开始亲,边亲边“夸”他,还是你丫懂什么叫读书写字啊!
合着她跟丫鬟似的跟他搁这“红袖添香”呢?
他才是书童呢!书童懂吗?给她陪吃、陪喝、暖被窝的!
第69章 这晚的除夕夜没有爆竹声。
凌晨两点,司黎躺在床上,睡不着,透过偌大的落地窗看向外面安静的夜空。
这节日过得怪寂寥的。
不过这寂寥并不让人感到孤冷。
也可能是她刚喝过酒的缘故,心头还辣得滚烫,身后又有一只人形“暖炉”紧紧贴着她。
“暖炉”刚刚还很有兴致地给她编了条小辫子。
这会儿,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男人把脸贴过来,抵着她的额头说:“阿黎,我们的第十三年来了。”
司黎闭眼微笑,轻哼了声,“嗯,真快啊。”转眼就到了三十岁了,以后他们就是奔四的人了。
江修暮轻吻她额发,转身从床头的位置,拿出个东西,呈到她面前,“新年礼物,打开看看。”
司黎睁开眼,伸手碰了碰面前的小方盒,打开,熠熠生辉的珠光连沉沉夜色都掩不住。
她看着里面的东西,无端地想到《长生殿》里的唱词:这钗和盒,是祸根芽。
江修暮见她没动也没说话,支起上身,小心地问:“不喜欢?”不喜欢还有别的。
谁会不喜欢在夜里都发光的珠子啊。
司黎也起身,对着他点头,“喜欢。”
“不过,你怎么就爱送这个啊。”
她拿过他手中的小盒子,摸了摸,里面是一对钻石镶边的珍珠耳坠。
谁能想到呢?她家江大总裁一直以来最爱送的珠宝不是项链手镯,甚至不是戒指,他就喜欢送她耳坠。
家里,她的耳坠能单独占一个柜子,里面珍珠类的最多,翡翠次之,最后才是宝石钻石。他一个爱穿深色的人,送她的宝石却净挑艳的,大红大绿的。
这个问题,江修暮想想,也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喜欢给你戴上时的感觉。”
司黎笑,好好地理了下头发,把耳朵露出来给他,大方道:“那戴吧。”
“江总癖好还真多。”又是喜欢长头发,又是喜欢给人戴耳坠的。
男人打开灯,坐直身子,取出盒子里的耳坠,小心翼翼地摸上她的耳垂,不禁先用指腹揉了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