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快餐店[美食]_赵甜【完结】(68)

  “当然可以。”朱春华听他说话特别没有气力,多问了一句:“这么晚还没吃饭?”

  “嗯,一天没吃饭了。”

  这孩子就跟他们家莉莉一般大,朱春华听了心里揪了下,连忙上前抓了一把奶糖让他拿着,“先吃点糖垫垫肚子。”

  “老板,不用这么多。”

  “留 着明天吃。 ”

  朱莉问他,“还有些馒头,给你做个炒馒头可以吗?”

  他有些犹豫,还是摇了摇头,“谢谢老板,但我想吃点热乎乎的有菜有肉的饭。”

  外卖员再次道谢,然后出了他们店门。

  “哎,这孩子一定是饿过头了,胃里不舒服,所以想吃些热的饭菜。”

  “家里爸妈知道自己孩子在外面受这些苦,肯定心痛死了。”刘敏秀也见不得这个岁数的孩子受苦。此时他们一家三人的心情是,特别想马上变出一碗南瓜羹和热乎乎的饭菜来让他坐下慢慢吃。

  连着两天,歇业了还有人进来,朱莉在想,或许可以开的再晚点。

  但是晚点的话,爸妈休息时间就少了。一周六天,每天九点关店,还是很费体力的。

  第50章

  朱莉在想延长开店时间会不会影响父母休息, 朱春华和刘敏秀也在想,晚一点关门莉莉会不会太累。

  “晚上要么我们……”

  “老爸老妈……”

  三人几乎同时开口。

  路上这十分钟大家各发表意见,最后商量下来,三天轮一次。一次两人。营业时间推迟到十点。

  回到家, 由朱春华付钱, 朱莉下单给弟弟妹妹都买了一个智能手表。这点朱春华和刘敏秀坚持, 店里赚的钱用于店里经营, 除非是有借读费这样的大支出。

  万里小区, 姚玉老公从蔬菜批发基地回来已经九点。生鲜小超市要想做的好, 必须得有足够低的价格吸引顾客。否则人家干嘛不去菜场买,还要另跑一个地方去你们店买。

  杨明烨最近就在跑这个,进了家门身上都是寒气,热乎乎的南瓜羹正合适。

  这南瓜羹是杨明烨他妈那份省下来的。军军晚饭拿回来时,她尝着这南瓜羹挺好喝,今天这天气喝正合适。于是便放下不喝了。等儿子儿媳回来让他们一人一半。

  她一整天都躺在家里,不冷也不热,都没怎么动,她觉得是可喝可不喝的。

  军军就把自己这份分给了奶奶一半。

  姚玉早半个小时回来,热了小半碗喝。姚玉正要说味道好,听军军说两份南瓜羹朱莉都没算钱,心里便更暖了。举家出门在外,无依无靠,别人不踩一脚就算正常,遇到能互相关照的人实属难得。

  这就不仅仅只是两碗免费的南瓜羹了。

  “老杨, 到时朱莉来买菜, 我们就批发价稍微赚点行了。”

  杨明烨是在算这个“稍微赚点”控制在多少合适,姚玉以为他不同意, “朱莉的店生意只会更好,以后来我们店拿的蔬菜只会更多,不会亏的。”

  备餐台边,朱莉将一大包干豆角倒进不锈钢盆子里,倒上水泡发干豆角。

  飞快的将土豆切丝,放进另一个不锈钢盆子里泡着,泡掉多余淀粉。草鱼剔骨,切成长块,用料酒葱姜腌上。发。左手拎住两只啤酒鸭,砍断脖子,鸭骨架中间砍一刀,把鸭子切块腌上。肥肉瘦肉二八比例,剁成肉末,两片藕盒轻轻一夹,肉末从藕片小孔中溢出。

  所有准备工作都完成,五花肉焯水干煸,加老抽酱油和桂皮八角翻炒,改成炖锅。另起锅把腌制好的鸭肉干煸,加老抽酱油和桂皮八角翻炒,倒入啤酒没过鸭子,大火煮沸,倒入炖锅中小火慢炖。

  泡发后的干豆角在水中冲洗几遍,洗去晾晒时缝隙里的尘土,铺在红烧肉上继续炖。

  昨天的杂粮拼盘与南瓜羹仍旧保留,去掉冬瓜虾米紫菜汤。

  店外路人已冷的穿风衣都要瑟缩着脖子,朱莉厨师服里只穿了件短袖还觉得热。

  中午明珠小区大爷大妈少了些。原先他们能把店里两排四人座的座椅坐满,今天空了几张。朱春华没有数过前两天来的老人家有多少位,但今天耳朵边声音确实小了些。

  十二点多的时候,郑明志推开了玻璃门,迈着快要起飞的步伐,找到工作了。老乡说来了华市只要肯吃苦,就一定能赚到钱。老乡给他推荐了一个超市分拣员工作。

  拣一个订单七毛钱,据说一天两三百单是最少的量,假设一天两百单就是一百四十元,一月就是四千二百块钱,一天三百单,一月就是六千三。

  房租钱和饭钱都有了,饭钱每天控制在十五以内,奢侈点偶尔二十,那么一月饭钱最多六百。一月至少能存一千九百块钱。

  上午师傅带着跑了半小时,只要记下超市里所有货架的位置,每天两百单肯定不止。师傅说,这个活很累,要不停地跑,一个月下来,脚趾都是肿的,手也是肿的,因为很容易磕到碰到。比如急的时候手就容易扎到榴莲。

  郑明志不怕呀,两条腿两只手不就是用来跑用来干活的嘛。在老家,他的两条腿每天都是山上山下来回跑,种地割草手上的活也没断过。

  领导说急缺人,下午就去签合同开始上班。

  赚了钱先回老家带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进城里做一次全身检查,然后自己在这边努力赚钱,只要赚够老家一套房的钱就回家,接他们到城里一起住。以后就让他们整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让他们干活啦。

  师傅说,做这行一月瘦十斤,担心他本就皮包骨头吃不消。

  师傅想多了,咱只是看着皮包骨头,其实咱全身都是腱子肉。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嘛,“浓缩就是精华。”师傅,俺就是为做分拣员而生。俺的腿一定赛过自行车赛过摩托车,俺的手刀枪不入!

  十八岁的郑明志不知道怎样抒发他此刻激动的心情,只好都化在这顿饭里。红烧肉炖干豆角,家里的年菜,心情此刻也跟过年一样。

  原来老板会换菜,那么前天许的愿望,把红烧肉炖豆腐泡吃个够就实现不了了。没关系,只要有红烧肉都行!

  干瘪瘪的豆角很有嚼劲,既有豆角原本清香还有肉味,浓缩就是精华!跟他的身板一样!一根豆角可以扒两口大米饭。一块红烧肉可以吃下小半碗米饭。点了水煮肉片就不点蔬菜了,没关系,里面有豆芽和莴苣。

  旁边椅子被拉开。

  张超和程哥对面对坐下。两人餐盘里都是满满的碗碟。

  程哥请张超吃饭,自己吃的太吝啬不好,于是今天也放开了点。红烧肉应该没人不喜欢吃吧,平常见的馋的尖椒牛柳也来上一份,鱼得来一份,听说多吃鱼对身体好。

  再来个炒包菜,没个素菜咽不下去馒头。昨天的南瓜羹不错,喝下去一个下午胃老舒坦了。

  他还一个劲儿的让张超多拿。张超要是真豁开去拿,那肯定没七八个菜不行了,但程哥请客,三荤两素,一碗南瓜羹,他觉得是最合适的。

  既不会让程哥觉得自己是故意宰他一顿的,也不会有自己寒酸他的感觉。这两种心理他绝对是一个都没有的。

  红烧肉炖干豆角,新菜毫不犹豫拿一份,南瓜羹今天同样要蘸着馒头吃。

  手上有两万块存款,张超花一百五给自己换了个皮质的表带。

  手表是爸妈送的生日礼物,少说有十二年了。原先那根表带接口处断了,那根是真皮的,戴在手上很服帖。后来换过两根,都是十几块钱一根的表带皮质特别硬,戴着不舒服就一直不想戴了,只放在口袋里看时间。

  前段时间生活太苦涩与窘迫,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就不舍得在这上面花钱。

  因此,程哥就从来没见他戴过。

  程哥呼噜呼噜转着边喝南瓜羹,张超掰了半个馒头,掰成小块浸在南瓜羹里,再勺子舀上周边浸了一圈南瓜羹的馒头块吃。 “果然是画画的手,手指长,手长得就是比一般人的好看。”

  黑色表带把张超的手趁的很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张超对程哥这突如其来的夸赞不知作何回应,只好笑笑说可能是自己戴了手表的原因吧。

  旁边郑明志没有兴致听什么手指好看,他的兴趣点在于,这黄不溜秋颜色怪好看的是啥,浸着馒头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

  他刚刚点菜竟没看到,便问了句:“兄弟,这是什么?”

  张超回他,“南瓜羹,加了牛奶和糯米一起打的,很好喝,你要不要点一份?”

  郑明志皱鼻子摇摇头,南瓜都吃厌了。不过他们点的菜是真多呀,难道送外卖这么有钱的吗?

  听老乡说,外卖、快递、跑腿都一家,也就是说,他在不久的将来也能点这么多菜了?这是郑明志的第四碗饭,吃完他手抹抹嘴巴,要挣钱去啦!

  郑明志走后,王琴很快就来收拾餐桌了。

  尝尝新菜,从来只吃过新鲜的豆角,晒干的豆角还真从没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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