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心术,带着出租屋穿越馋哭全村_花果山老妖【完结+番外】(418)

  找不到,再把银子讨回来。

  反正,她周家不能白白吃亏。

  正躺在孙巧儿床上幻想着以后的孙小桃并不知道,她的大难即将来临。

  一场春雨在卯时落下,直到傍晚才停,蛙鸣响起。

  远在千里之外的孔明学,与小厮连顺从孟家老宅走出来,准备逛逛街。

  种子早已经买好了,堆放在老宅里。

  现在就等孟不咎归来,便可启程回去了。

  主仆俩在街上漫无目的闲逛着。

  青石砖小道一踩一个印子,雨刚停,潮湿气很重,但是街上支摊子的商贩却不见少。

  下雨了就盖起布遮挡风雨,一年四季,永不缺席。

  所有人都在努力的活着。

  “饿不?”走了不知多久,孔明学问向身旁的连顺。

  两人还没吃晚饭。

  “饿!少爷,那里有卖馄饨的,咱晚上就吃馄饨吧?”连顺丝毫不客气,指着前方的摊子说道。

  “行。”孔明学微微颔首,主仆俩朝前走去。

  自从买完种子,二人就来到云沧府的孟家了。

  孟家的宅子不大,只有一进,里头有一对老夫妻在看守老宅。

  这几天他们都在孟家吃喝,说实话,孟家的婆子做饭实在不好吃,也就吃个肚饱,素菜没油水,可能是人老了,口味淡,所以荤菜也寡淡无味,主仆俩的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

  孔明学本想带连顺去饭庄好好吃一顿,但是连顺却被这家馄饨摊子吸引过去。

  香味浓烈,跟普通的馄饨似乎不一样,两人坐下,连顺对着摊主喊道;“来两碗馄饨,要大碗。”

  “二位客官,是要素馄饨还是肉馄饨啊?”摊主没急着答应,而是笑着问道。

  “什么?馄饨还有素的?那就来碗素的吧,我倒要尝尝素馄饨是什么味道,少爷,你要吃肉的还是素的?”连顺起了好奇心,向来爱吃肉的他准备尝一尝这个素馄饨。

  “跟你一样吧。”孔明学亦是如此。

  “好嘞客官,两碗素馄饨,稍等片刻,待会就给您二位端上来。”

  摊主说完,开始包馄饨煮馄饨,还一边吆喝着。

  这家馄饨摊子生意很好,六张桌子有五桌半都坐了人,每桌的客人似乎都不认识,所有人都埋头苦吃。

  根本不说话。

  他们拿着勺子吃一口馄饨喝一口汤。

  看的主仆俩更加饿了。

  “二位客官,馄饨好了,来,小心烫。”摊主的媳妇端来一个木托盘,上头有四碗馄饨,拿下来两碗放在孔明学和连顺面前,她又嘱咐了一句,才去了旁边那桌。

  相同的话在隔壁桌响起。

  孔明学看着面前的馄饨,有些诧异。

  “这汤,似乎跟我们之前吃过的不一样。”连山镇的馄饨是清汤,主要吃的是馄饨里的肉馅,汤除了咸味没有其他味道。

  而面前的馄饨,汤上泛着几滴油星,汤呈现淡褐色,跟他在福宝家喝过的菌子鸡汤药膳颜色差不多。

  说完,孔明学拿起勺子先尝了一口汤,下一瞬,他的眼睛瞪圆了。

  “少爷,这汤可真鲜,比鸡汤都要好喝,怪不得那么香,隔着老远都闻到了。”连顺先一步说出了口。

  两人又迫不及待的吃了一个馄饨。

  又是一道惊叹声响起。

  “这竟然是素馄饨?我怎么吃着那么像肉呢,不对,肉不是这样的,口感有些脆,还有嚼劲,没有丝毫的油腻,清甜透着鲜,当真是好吃啊,难怪这家馄饨摊子生意这么好。”

  跟着爱吃的主子,尝惯了世间的好东西。

  连顺的嘴巴也很挑。

  这还是他头一次这么夸赞一样东西。

  “确实好吃,没有肉馄饨那般腻,更不像吃素面那样寡淡,就是不知道这个馅是什么做的,汤也好喝,想必福宝跟忘忧一定喜欢。”

  孔明学想等离开时,带点回去。

  听到他提起忘忧二字,连顺吃馄饨的手顿了顿,他的双眼,扫了一下孔明学的脸,随即装作若无其事的继续吃馄饨。

  “客官,真的带不了,别说现在是春天,就是冬天也带不了啊,您要回蕸孰省,两省离的颇远,馄饨在路上早就坏了。”奈何付完钱,摊主却摇手说带不了。

  “若是用冰镇着呢?”孔明学不缺钱,哪怕冰块再贵,他也能买得起。

  生馄饨包好,撒上精面,防止沾黏,再装在盒子里,用冰镇着,只要马车再快些,七日内应该不会坏。

  “不行,会酸,酸了就不能吃了。”摊主继续摇手。

  虽说这人买的多,他能赚不少,但是做买卖要有良心,味道好是其次的,所以他的摊子才能在这条街摆了十五年还屹立不倒。

  “那方子卖吗?”孔明学不罢休,再次问道。

  “这......”摊主看了他一眼,有些犹豫。

  先前也有人问过他卖不卖方子,但大多是云沧府的,所以他不敢卖。

  为了眼前的利益,影响到日后的生意属实不值当。

  可面前的男子,穿着贵气,方才结账还不要找钱,直接给了碎银,赏钱都比馄饨多了。

  既然他说要买方子,价格给的肯定不会低。

  家里最近又缺钱,他儿子想盘间铺子做香料买卖,还差四十两呢。

  第564章 原来在这

  所以他放下手里的大勺,认真的思考着。

  “你放心,我过些日子就回去了,就算卖这馄饨,也不会在蕸孰省以外的地方卖,买这方子主要是为了让家中妹妹尝尝,实在太好吃了,所以你大可放心,我是读书人,要言而有信。”

  看穿他的想法,孔明学又添了把火。

  “行,客官你想出多少银子?”听到孔明学是读书人,摊主立马答应了。

  士农工商,读书人永远排在前头。说不定哪天就成了官。

  作为底层的百姓,对读书人是崇拜的。

  “一百两,我会与你签字据,写明不在蕸孰省以外的地方卖,倘若我没做到,你大可去官府状告我。”

  孔明学掏出一张银票,放在桌上,把摊主吓得差点一屁股坐下。

  “这,这也太多了。”先前想要买他方子的,最多也不过给五十两,还有人出二三十两就想买,原先他想着,要四十两就好,刚好能帮儿子把铺子买下,谁知道眼前的客官直接给了一百两。

  “不多,你的馄饨值得。”孔明学不但不缺钱,出手还极其大方。

  与他亲爹孔元宝一样,但凡买方子,就给足了钱。

  这样双方都开心。

  皆大欢喜。

  “好,既然客官这般说,那我卖。”摊主没有笔墨纸砚,孔明学就让连顺去不远处的书铺花钱买了一刀纸来,至于笔和墨,则是借的。

  摊主不会写字,所以他说,孔明学写。

  密密麻麻的字布满了整张纸,因为出手大方,就连不需要说的细节,摊主都一一告诉给他。

  这样的方子,就算是六岁的娃娃,都能照着做出一样的馄饨来。

  拿到方子,天色也深了。

  主仆俩原路返回,路过一处卖首饰的铺子,孔明学停住脚步,他径直走了进去,连顺连忙跟上。

  “客官,要给夫人还是令堂买呀?”孔明学二旬左右,首饰铺掌柜默认他成亲了。

  所以主仆俩一进来,他就不假思索地问道。

  “给我妹妹买,这支簪子给我包起来,对了,再把这支步摇和那支钗子也一并包起来吧。”

  孔明学没让他推荐。

  他直接拿下挂在墙上的簪子,又指着柜台上摆放的步摇和钗子说道。

  “好嘞客官,一共一百二十两。”掌柜的大喜。

  他从未见过这么爽快的客人,连试都不试就要买,还一买就是三支,甚至连价都不还。

  因此,他拿出本该在铺子售卖的精美首饰盒打包。

  “客官,这首饰盒就送您了。”盒子没有多贵,也就四两。

  但是能哄好新客,说不定他以后还来。

  能开铺子的,都是精明的。

  付完钱,孔明学回到孟家老宅,临睡前,他打开首饰盒,抚摸着那根蝴蝶嵌兰花簪子。

  “忘忧戴起来一定很好看。”自言自语说了一句,孔明学就关上首饰盒,睡觉了。

  第二天傍晚,吃完饭的江福宝跟大姐江忘忧在花园里浇花闲聊。

  凤凰站在江福宝的肩膀上,小花匍匐在江忘忧的脚边。

  后者蹲下去,抚摸着小花的脑袋。

  “福宝,孔大哥去了挺久了吧,怎的还没回来?”看似不经意的问话,实则是江忘忧在心里犹豫了好久才说出来的。

  “哦,你说明学哥哥啊,他要跟不咎哥哥一起回来,还有些日子呢,怎么了?大姐想他了?”江福宝调侃道。

  “胡说什么,可不敢乱说,我就是随口一问而已。”江忘忧快速低下头,生怕江福宝看到她泛红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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