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男配享受人生[快穿]_淇泮【完结】(1237)

  “没事,只是了解一下你的现状,具体情况等今天拍片以后再看。别吵架了啊,情绪激动,尤其是动怒,对恢复不利。”

  这一回,楼凛和沈思文都特别乖学生地嗯嗯点头,目送医生去了隔壁病床检查。

  两人安静地一躺一坐,看着医生检查大妈的状况。

  从他们交谈的字眼里,楼凛和沈思文听到,大妈的病是脑子里长了一个瘤子。

  医生会诊后的预判不是特别好,希望他们尽快手术。

  但是这对夫妻却还在犹豫,因为手术费用太高了,而哪怕动了手术,也不一定能多活几年。

  沈思文眼睫颤了颤,她没想到看着圆润没什么事的大妈,居然得了这么严重的病。

  她忍不住去看楼凛。

  楼凛也满是意外,抬眼对上她看过来的目光,那目光里,有一丝慌乱,还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悔意。

  她后悔刚才说话那么刻薄了,只是不愿展露。

  医生浩浩荡荡地来,浩浩荡荡地走,这个狭窄拥挤的病房,却因为大妈的病情,气氛变得低沉压抑起来。

  护士过来给楼凛检查的单子,一共有四个,都是沈思文今天要检查的。

  他怕沈思文半路头晕,问护士站借了一把轮椅,推着她去门诊楼做检查。

  全程,早上刚吵完一架的两人非常安静。

  四个检查全都做完,时间已经到了中午,两人早饭都没吃,已经饥肠辘辘。

  楼凛问沈思文:“我去买午餐,你想吃什么?”

  沈思文想了想说:“我喜欢吃海鲜,在医院也不用点太多,就点一个清蒸野生大黄鱼,鲍鱼红烧肉,来一个炒时蔬,再加一碗竹荪花胶炖鸡汤。主食我想吃泰式海鲜炒饭。”

  楼凛推着轮椅站在她身后,听得越来越面无表情,确定她说完了,落下一句“等着”,出去买午饭了。

  隔壁病床的大妈大叔已经开始吃饭,他们两个成年人,一共点了两个医院的菜,一个醋溜白菜,一个是酸辣土豆丝。

  夫妻二人一人一碗满满的米饭,就着白菜和土豆吃得津津有味。

  沈思文无法理解,这样的两个菜,蔫哒哒的,看着就难吃,还没有半点荤腥,他们怎么吃得下去?

  但人在饿极了的时候,闻到一点食物香味,又确实会下意识咽口水,馋得不行。

  她一次又一次望向门口,第一次那么期盼那个所谓的男朋友到来。

  等了又等,等得几乎望眼欲穿了,楼凛高大的身影终于出现在门口。

  “你怎么才来。”沈思文心中一喜,出口的话却是嫌弃不已的埋怨。

  楼凛支起饭桌,将快餐盒放上去,嘴里没好气地说:“这个时候是饭点,店里拿菜结账全都排长队,上楼电梯也全是人,知道你饿了,我已经是跑来的,大小姐。”

  沈思文一听,抿了抿唇,不说话了,主动打开塑料袋,把几个餐盒打开。

  这一打开,脸上的喜色又瞬间落了下来。

  她嫌弃地用两个手指捏着粗糙带着毛边的一次性筷子,指着三条两指宽的清蒸小黄鱼:“这是清蒸野生大黄鱼?”

  又扒拉另一碗红烧肉:“我要的鲍鱼呢?”

  最后看向两盒白米饭:“花胶鸡汤呢?炒时蔬呢?泰式海鲜炒饭呢?”

  “啪”的一声,楼凛撕开一次性筷子,交错着磨了磨,磨掉毛边,拿起一盒米饭便自顾自吃起来:“这不是鱼吗?这不是红烧肉吗?两个人吃两个菜绰绰有余,你爱吃不吃。”

  “喂!你别以为我失忆了就糊弄我,野生黄鱼不长这样,鲍鱼红烧肉和这种预制菜完全不一样!你这些菜,狗都不吃!”

  楼凛呵呵,狠狠挖了一大口米饭,夹起香喷喷的红烧肉塞进嘴里。

  万恶的资本家,万恶的资本家女儿。这两个菜在快餐店已经是很好的荤菜了,她失忆了居然还觉得嫌弃。

  狗都不吃?

  “那你饿着,别吃!”

  “我宁愿饿死,都不吃!”沈思文丢下筷子,往后一躺,将拒绝的姿态展示得足足的。

  第852章 狼狈为奸的男配:……

  沈思文有骨气极了,直板板地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全身散发出浓浓的抗拒。

  然而楼凛根本不搭理她,自顾自地吃着饭,一口肉一口饭,一口鱼肉一口饭,虽然他不吧唧嘴,但是吃饭的动静,饭菜的香气……全都往沈思文的鼻子耳朵里钻。

  沈思文口腔里溢出口水,忍不住仰起脖子吞咽。刚吞完口水,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

  “咕噜噜——”好大的动静。

  沈思文闭着眼睛脸皮变得僵硬,又努力硬撑了三秒,撑不下去了,砰地坐起来。

  她趁着楼凛低头,快速拿起被自己丢在桌上的筷子,夹了一块小巧的红烧肉塞进嘴里,紧闭着嘴,像只松鼠似的,鼓着腮帮子不停嚼动。

  楼凛呵了一声,带着几分嘲笑看过去。

  谁知,她把掩耳盗铃简直发挥到了极致,都吃上了,还不服软,急匆匆地咽下嘴里的肉,还凶他:“看什么看,我没吃!难吃死了!”

  “嗯,难吃,可太难吃了——”他长叹着声音,把红烧肉汁水浇进她那盒完全没动过的米饭,嘴里说,“你以前最喜欢肉汁拌饭了,每次都和我抢着吃。现在好了,两份都是我的,我来吃。”

  他缓缓拿起饭盒准备开吃,拿到半路,被她快速接走了。

  “你会不会照顾病人啊,不给住vip病房,不请单独的医生,现在连饭都那么敷衍!我也就勉强给你一点面子。”

  说完,立刻大口挖了一勺浇汁米饭——唔,好香!

  楼凛亲眼看到,娇贵至极高贵至极的大小姐,眼睛都吃得亮了,吃完米饭,又去吃鱼肉,仿佛刚才宁死不屈的沈思文是他的幻觉。

  哈,果然大小姐的脾气挡得住失忆挡不住饿啊。

  吃完饭,光盘的沈思文拿起纸巾优雅地擦了擦嘴,恢复矜贵的模样。

  “这次就算了,下次不许拿这么差的菜应付我。”

  楼凛起身收拾好所有垃圾,抬手重重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谢思瑶,你没病吧。就你一块钱掰成两份花的性格,失了忆就跟我摆大小姐的谱?就这小黄鱼红烧肉,你以前一个月都舍不得吃一次。现在馋得汤汁都吃光了,你说差?”

  他嘴里的谢思瑶让沈思文疑惑地皱起眉,她不太相信地看着他,潜意识觉得他说的不对。

  她怎么可能那么穷?听到他说谢思瑶以前勤俭节约,她一点代入感都没有,只觉得离谱至极。

  身体的感觉告诉她,她不可能这样。但是周围所有客观的事物——身份证、钱包余额、衣着……都证明她确实很穷。

  吃饱饭的沈思文,终于有了了解自己过去的念头。

  “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你给我讲讲我以前的事情。还有,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怎么认识的?”

  楼凛看了一眼隔壁床,低声说:“我叫楼凛,和你是老乡。我们以前是高中同学,不过你高中没毕业就辍学出来打工了,我是今年大学毕业……”

  他仔仔细细地,把自己和谢思瑶的相遇完完整整告诉了她。

  这半天,他陪着沈思文到处检查,排队等候的时候,他脑子完全没停下,一直在想自己该怎么面对眼前已成既定事实的局面。

  原主前世那么惨,被沈思文恨入骨髓,是因为他半推半就地答应谢思瑶后,便一头扎进了这个骗局,开始主动骗沈思文,为谢思瑶遮掩真相,甚至阻扰沈思文想起过去、见到自己的亲友。

  但他又对沈思文充满了愧疚,在日常生活里一直对她予取予求,努力打工赚钱供她生活、任她差遣,几次三番保护她,成为沈思文在那段时光里,唯一护着她的人。

  因此,沈思文爱上了几次救自己危难的“忠犬男友”。结果,发现一切都是骗局。

  男友是假的,一个酒吧侍应生,她从前完全看不入眼的人,和她做了一年多的情侣。这也就算了,这个假货真正忠犬的对象还不是她,是谢思瑶。

  骄傲的沈思文怎么可能不愤怒。

  其实,原主很早就后悔了,但走错的路必须一直走下去,说过太多谎言,只能继续不停说谎。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在真相大白的时候,哪怕他真的对沈思文有百分百真心,也不会被相信了。

  原主的余生,一直在忏悔,死后也不曾停下。

  这份忏悔,是对两个人的。

  对谢思瑶,他很后悔自己不该什么都听她的。直到最后他才知道,谢思瑶信心满满的路,走得大错特错。她苦心追求的男人,发现真相后对她冷漠至极,对他们的孩子弃若敝履。谢思瑶也是沈家的女儿,她的一生却完全活在错误里,活在亲情、爱情的虚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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