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医春色_寂寞的清泉【完结+番外】(49)

  但京城规划严格,不许居民私自在公共地段建房。

  走进医馆,冯初晨又把其它房子做了安排。

  西厢北屋单开门,是冯初晨的看诊室。厅屋和南屋是套间,为甲1号房,也就是上等病房。

  东厢三间都单开门,分别是乙1号、乙2号、乙3号房,为普通病房,每间房住两个病人。

  医馆现在的规模也只能如此,最多同时住七个产妇。

  倒座有两间向外开门,一间为药房,两间为套间,是制药房。剩下一间是门房。

  冯初晨讲得很详细,医馆雏形在冯不疾的小脑袋瓜里呈现出来。

  他听得眼睛亮晶晶的,高兴了还要跳一下,握握小拳头。

  晚饭后,冯初晨在纸上画了一套她用得上的手术器械。包括各种持针器、手术刀、弯针、钳子、剪子、镊子等,并标注了尺寸。

  林林总总有十八样。

  还画了产床及几条特殊凳子。

  先做产床、凳子及侧切剪刀和侧切钳、持针器、弯针、镊子,这些是卧式生产及侧切的必须手术器械。

  铁容易长锈,就做铜的。铜没有铁硬,但切肉缝肉还是没问题。

  次日,把冯不疾送走,冯初晨带着王婶先去木匠铺,再去铁铺。

  木工活容易,木匠痛快答应下来。

  找到一位顶级铁匠。

  他看着图纸一脸狐疑,“这些东西忒奇怪,剪子不像剪子,针不像针,钳子不像钳子。我之前没做过,看都没看过,难做,费时日,有些地方还要找金工师父一起做。”

  金工就是前世的钳工。

  能做就好,冯初晨为古代匠人点了个赞。

  她指着几样器械,“先做这几样,其它的可以后一步做。”

  铁匠道,“一共一百两银子。”

  王婶眼睛鼓得像二筒,大吼道,“十几样小铜器就要八十两银子,抢人呢。”

  铁匠道,“嫌贵就拿走。这么难做的东西,连模子都没有,没几个匠人做得出来。

  的确有些贵,再贵冯初晨也得做。

  冯初晨笑道,“贵点无妨,只要做得精细。若做好了,还要再做。”

  二人又去牙行买人。

  冯初晨想买一个男人一个婆子。男人守门、赶车及做粗活,婆子洗医馆的被褥及打扫卫生。

  结果碰到一家三口,夫妇两个带一个十岁儿子。

  夫妇三十岁左右,看着憨厚老实。特别是妇人,比她男人还高壮,一看就是干活的好手。

  当夫妇二人听说要买他们,都跪了下去。

  男人说道,“小姐,求你把小的儿子一起买下吧。我们没有犯错,是受亲戚牵连才被卖的。小的会赶车,媳妇做饭是把好手。

  “小的儿子还认识几个字,之前已经给少爷当了一年小厮……”

  男孩听了,也跪了下去,“求小姐买下小的吧。”

  男孩十岁,很机灵讨喜,冯初晨一下就看中了。

  她也不忍他们一家三口分离,刚才没有说一起买下,就是等着他们求情自己施恩。

  她问道,“你亲戚犯了什么错。”

  男人说道,“小的大哥的儿媳妇为了钱财出卖主子,主子把那个恶妇打死,把大伯一家卖去盐场,几家亲戚也都卖来牙行。”

  妇人哭了起来,“那个挨千刀的猪油蒙了心,不止害了她,还害了这一大家子。”

  冯初晨道,“那就一起买下来吧。你们也看到出卖主子的下场,望好自为之。”

  吴三磕头如捣蒜,“小的不敢。”

  他们喜极而泣。本以为一家三口要各奔东西,没想到还能在一起。

  领回家让他们洗了澡,给了一匹粗布让吴三家的做几人的衣裳。

  他们暂时住在医馆的倒座,看着医馆改建和做家具。男孩大名吴有墨,做冯不疾的小厮,住宅子这边的倒坐。

  冯初晨掏钱让他跟着冯不疾去私塾学习,吴三夫妇高兴得又来给冯初晨磕头。

  吴婶还给了冯初晨一个惊喜,厨艺非常好。同样食材,她做的菜就是比别人做的好吃。

  冯初晨又决定,以后吴婶就负责做饭和浆洗,医馆的粗活再找人。

  冯初晨前世奶奶是四川人,特别会泡泡菜,她家许多菜都会加泡菜一起炒,别有风味。

  冯初晨画了一个前世泡菜坛子的图样,过些天拿给姚家烧制。

  次日,让吴三去集市买了一头骡子和一辆车回家,自家也成了有车一族。

  骡子养在宅子那边的屏门后。

  五月初九,吴三赶车,冯初晨带着王婶、半夏和大头回乡下。

  她要去九坡岭上坟,把几件喜事告诉大姑。

  还没走到白马村,王婶就被河口村的人拦住,“王婶,可巧了,我正准备去京城找你。李稳婆不在,我媳妇难产,快痛死了。”

  冯初晨道,“王婶去吧。”

  王婶走了,半夏回家做饭,冯初晨牵着大头上山。

  此时已经巳时末,头顶日头火辣辣。一走进山脚气温就低下来,浓郁的青草香和湿气迎面扑来,十分惬意。

  冯初晨喜欢这个味道,深吸几口气。

  刚爬上九岭坡,大头就冲坟头方向叫了几嗓子。

  冯初晨透过枝叶看去,一个男人正站在大姑坟前,另几个戴斗笠的男人离得稍远。

  哪怕视线被遮挡住一些,冯初晨也看到男人个子很高,穿着石青色长袍,留着短须,儒雅俊美,清贵中带着些许慵懒。

  这副人才,冯初晨前世今生就没看到过几个。

  那几人也听到动静,看向这边。

  那个男人给坟头躬了躬身,低声说了句什么,伸出右手。

  随从把一个斗笠递过去,他接过戴上,几人向冯初晨这边走来。

  冯初晨走出树林,居然觉得男人有几分熟悉。

  哦,是上年在山脚遇到的那个戴斗笠的男人。

  错身而过时,冯初晨停下脚步向他曲了曲膝,轻声说道,“谢谢。”

  男人一顿,站下看向冯初晨。

  说道,“冯大夫救过我夫人及儿子,这个情我及家人一直铭记于心。今天正好路过此地,便来给冯大夫烧炷香。”

  声音温润磁性,极是好听。

  说完,他又点了一下头,转身走了。

  电光火石间,冯初晨注意到男人腰间挂着的一个旧荷包。

  浅灰色,上面绣了几片兰叶两朵黄色兰花,花芯三点红。

  花样非常熟悉。

  男人都走了几步,才后知后觉用袖子挡住荷包匆匆离去,几个背影片刻间消失在树林里。

  愣了片刻冯初晨才想起来,是大姑死去时所戴荷包的花样,只不过她的荷包是粉色。

  共眠一天地,罗衿各自寒。

  那两句诗暗指的是这个人吗?

  是他让大姑牵挂,又负了大姑?

  大姑不是处子之身,是和他吗?

  冯初晨开动大脑分析了一番,觉得应该是。

  大姑那么清高孤傲的人,不太可能去冲喜,更不可能委身于一个快要死了的病秧子。

  冲喜之说应该编的。

  看气质、气势,还有那几个随从,男人出身高贵,且身居高位。

  大姑出身乡野,是个稳婆,还是罪妇之后,哪一样都不可能跟出身高贵的男人有交集。

  不知他们为何有过曾经,但分开是必然的。

  不说这里是封建社会,就是前世,身世和经历差距巨大的人也很难在一起。

  从那两句诗看,大姑是思念牵挂他的。

  冯初晨本能地认为,大姑性格孤敖,又理智聪明,不会主动去招惹不可能娶她的男人。

  那么,一定是那个男人先招惹大姑。

  他怎么能这样,明知不可为,还要去招惹一个不能求娶的姑娘。

  那一箱子书札里大姑写情爱的话只有那两句诗,大姑二十几年只守着那份短得不能再短的情,该是多么孤寂和寥落。

  她连下辈子、下下辈子的期许都没有,对那个男人应该是有怨的。

  这么想着,冯初晨对那个男人产生了几分怨念。

  若大姑不曾有过他,兴许会找一个身世相当又爱她的优秀男人相伴一生吧……

  冯初晨心里堵得难受,走到坟头。

  坟前还有未烧完的香烛纸钱。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人都死了,再追思有什么用。

  她点上香烛纸线,汇报了近段时间发生的大事。

  “大姑,我们搬家了,不疾上学了,得了先生多次夸奖。若他不愿意行医,考功名也没问题……我考上正规大夫了,还是第二名。

  “准备开个妇幼医馆,专门为女人孩子看病,契书都办下来了。大姑没实现的愿望,希望医馆能实现……”

  最后还问了一句,“大姑,那个男人是你不嫁人的原因吗?”

  回答她的是树叶沙沙声。

  冯初晨起身看向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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