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树虽然又深又高,但也抵不住这样撞城门似的撞,眼见着松动了不少。
宁远一眼就看见了炮弹一样毫不犹豫冲过来的宋软,心脏猛地一跳,但还是扬高声音提醒:“快走,这是头带崽的……”
本来他长得就精致,此刻脸色苍白,嘴角咬得快要出血,更添一股破碎美感。
但宋软没顾得上注意,她甚至话都没听完就已经窜到跟前了。
她双眼放光地看着这座会移动的红烧肉,扑上去就是咚的一拳。
还没来得及转弯的野猪应声而倒,四个蹄子不断地抽抽着。
她上去熟练地咚咚咚继续把野猪头锤成烂西瓜,顺手抹掉脸上溅到的血滴,意气风发地对着顶上的宁远道:“没事了,你下来吧。”
宁远仿佛还没回过神来,呆呆地低头看着她。
宋软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很漂亮,像是阳光下流光溢彩的黑曜石。
对于好看的人,她勉强能多一丝耐心,安慰道:“没事了,我已经把它打死了。”
不过也就这一丝丝,要是宁远再不动弹,她就把人捅下来。
——野猪的后续处理问题还没商量好呢,这么个大活人看着,她不得先处理好封口问题啊?
好在人很快地下来了,似乎远离了生死线缓了劲头,宁远的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
“谢谢你,如果不是你……”似乎太久没和人面对面交谈了,他有些磕绊,“我,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没事,大家都是一个生产队的同志,理应互帮互助。”宋软漫不经心地客套了两句,将话题转移到野猪上,“这个野猪虽然是我打死的,但毕竟是你先发现还被追了这么久,你打算怎么处理?”
和宁远做了这么久的邻居,宋软对他的性格也算有所了解,知道他虽然社恐了点,但人品还行,也不是那种死脑筋,但也没打算直接说这野猪就不交公了咱两分了的话——毕竟这是个大集体的时代。
但是你最好上道点。
宋软在心中暗戳戳磨刀。
宁远很上道:“这野猪是你打的,我哪儿好意思指手画脚?要不你拿回家吧。”
宋软心下满意,但假惺惺地推辞:“这不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嘛。”
“你不是专门来打野猪的,是为了救我……才打的,不能算。”宁远的脸有些泛红。
“再说,大家上山打猎,猎物都是各自带回家的,这野猪是你一个人打死的,也不算大,你拿回去也没什么。你放心,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他越说越顺溜,讲得还挺好。
只是这头野猪虽然不如宋软上次打的大,但也有个一百来斤,也亏得宁远能睁眼说人家“不大”。
宋软很欣赏他,但还是不动摇地要拉他下水的想法——绑在一条船上才最安全:“这样吧,你也毕竟受了这么大惊吓,咱两对半分了吧。”
宁远白皙的脸上又泛起了红色:“不用不用,我什么忙都没帮上,你还救了我的命……”
宋软终于注意到他的脸色,有些诧异——这人咋像个霓虹灯似的一会儿一红一会儿一红的。
脑子里的怼精系统倒是看明白了,但它冷笑一声,才不提醒。
两人气氛极好地瓜分赃物,没注意不远处的草丛一阵不自然地颤动,一双黄色的兽眼从草叶的缝隙间悄悄地探出来。
第62章
啃妈虎金花(上)
金花是一只年轻的东北虎,没错,就是那种号称万兽之王的大脑斧。
作为能吃能打的东北虎,它们最理想的猎物自然也是大型的生物,譬如马鹿和野猪。马鹿肉鲜甜可口,野猪内脏滑嫩细腻,最关键的是肉多,能充分弥补上他们在打猎过程中的体力消耗。
——梅花鹿小狍子虽然也好吃,但是就那么点肉量还挺能跑,费老大劲抓到咬两口就没了,它们肚子里的蛔虫都还没吃饱呢,闹到最后饥饿值加一,这不是玩儿呢。
不过这不是以前的金花会考虑的问题——它有妈妈。
说起金花妈啊,不论放在大兴安岭还是长白山系都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啊不,兽物。
身形矫健,捕猎技巧高超,虽然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涩雌虎,拍马鹿就跟拍苍蝇似地轻松,还一拍一个准,三天吃九顿毫不费力。
在发|情|期来临的时候,她找了只同样响当当的公虎王,生下了三只活泼可爱的幼崽。
但是老虎不像豹子一样是一夫一妻制,更不像狼一样群体生活,它们习性独来独往,只有在繁殖季节才会成为短期的夫妻,此阶段一结束便一拍两散,由雌虎独自将幼崽养大。
不过虎嘛,百兽之王,尤其还是现存最大的猫科动物之一的东北虎,食物链的顶端,东北林子里的囊波万,独自抚养后代虽然辛劳,但对雌虎们来说并不算难于登天不能做到的事。
它们雌虎厉害着呢!
金花妈凭借着高超的捕猎技巧,将自己的孩子们养得像三颗圆滚滚的蒲公英绒球,毛色金黄艳丽,就像是后羿射下来的小太阳一样活泼。
但她毕竟还是只是一只初出茅庐、第一次生育的雌虎,抚养经验不足,不晓得对于毫无自卫能力的幼崽来说,偌大的森林里处处暗藏着危机。
第一只幼崽玩耍的时候被毒蛇来了一口,不久便毒发而死。
第二只幼崽在她外出打猎的时候被一只老豹子叼走,要不是它回来的及时,最后那只幼崽怕也会葬身豹口。
虽然愤怒的她几乎活撕了那个豹胆包天的老豹子,但幼崽也不能起死回生了,金花就这样成为了它唯一独苗苗。
第一次当妈本来就母爱深沉,丧子之痛转化为更深的母爱,像镜泊湖瀑布一样一股脑倾泻在金花身上。
什么?金花只爱吃野猪内脏?好,把这家野猪都抄了!
什么?金花学习打猎的时候老玩儿?哎呀就这么一个崽,还没长大呢,慢慢学就是了。
看它崽崽玩儿得多活泼!
人类社会有熊孩子熊家长,大兴安岭有虎崽子虎妈妈。
在这种情况下,金花能长成什么
狗德行样也是可以预想的。
原本东北虎两岁左右就会离开妈妈独自生活的——更早一点的甚至一岁半就走了,但金花硬生生地磨到了三岁半,还在妈妈的领地里不动如山。
第一次当妈的金花妈也不是很懂,虽然在天性的影响下对着渐渐长大的女儿日益厌烦,但在之前的母爱基石下还是没赶金花走,并勉强忍耐这个死皮赖脸的女儿天天蹭饭。
不过在它忍无可忍之前,金花先走了。
当然不是良心发现对自己的啃老行为羞愧不已,遂决定独立更生自强不息——而是金花妈带回来的东西越来越少了,她吃不饱。
其实也金花妈带回来的食物还是和以前是一样的分量,只是金花越长越大,尤其是自小被喂出的肥膘体型,食量那叫一个与日俱增一日千里,以前一头野猪够母女两个吃,现在就有点不够看了。
但野猪是金花妈打的,而且一般是吃饱喝足了才拖回来。金花本来打算跟着一起去,试图在刚打到猎物就开吃,从它妈嘴里夺一点过来……它的算盘打得啪啪响
但陪跑了两天,它瘫了。
大型猎物,尤其像野猪这样富有攻击性的,在北方广阔的森林中密度很低,走个几十里才能撞见一头还算运气好的,加上猎物也不是傻得站着叫它们吃,得跑得追得打架。
不行不行,太累虎了!
吃又吃不饱,跑又跑不动,金花冥思苦想,想出了一个绝妙的点子——她要再找一张更厉害的饭票!
她最后吃了一顿她妈给她打包回来的野猪肉,尾巴一甩,在金花妈感动的目光中,离开了。
金花被她妈养得皮毛溜光华丽,双眼清亮秀美,咋一看上去精神抖擞青春美丽,外表上还是很唬虎的,很快就把一头健壮的雄虎骗到了手。
新婚燕尔浓情蜜意的,雄虎当然也得在小娇妻面前展示展示。
金花哪是清高不受的虎?大嘴一张来者不拒,对这个上道的饭票很是满意。
野猪崽子小梅花,马鹿肝脏狍子腿,什么好吃吃什么,吃得理直气壮心安理得,一点也没给人家留。
甚至雄虎想凑上来和她甜蜜共餐的时候她还吼人家,吃饱喝足往树底下一趴,用爪子细细地梳理自己的胡子,优哉游哉的舔毛去了。
雄虎就像个旧社会被奴隶了的长工,等大小姐吃完后捡大小姐的残羹剩饭填肚子。后来它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金花妈的方法——先吃饱,再给大小姐打包。
但是大小姐很能吃,打包少了得挨骂,所以还得格外再多抓点。
总结就是吃一顿的量,干两顿的活儿,交一天的公粮。
家虎们谁懂啊,饭票虎平日里也是个捕猎技能满点的林中大佬,自己把自己养得膘肥体壮的,结果和金花谈了个把星期恋爱,整个虎都瘦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