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面庞白皙如玉,眉似远山,眸似春水,腮若琼花,唇若丹果,明黄色的罗裙微微拖地,端的一副仙姿玉色。
女子与她对视上,礼貌性地颔首微微一笑。沈秀回以一笑。她挪开眼睛,不过很快又偷偷去瞄对面那位美人。
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她。
“你在看什么?”司马烨口吻很硬。
沈秀摸摸鼻尖,“美人。”
他瞥了下对面的美人,嗤道:“有这么好看?”
这还不好看?他的眼光是有多高?沈秀额角抽搐,她发现店里的男人几乎都在偷看对面的美人,但司马烨,魏朝清还有司马朗和魏长生他们看都没看那美人一眼。
她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一直看,魏朝清他们作为男人,是怎么忍住不看的?或许他们美人见得多了,免疫了。
她这般想着,又偷偷去瞟对面的美人。她在心里赞叹着美人的美貌,见美人又要抓住她偷看时,她及时转身,去观河景。
此时河面上,一条船缓缓游出桥底。船头,站了一个女子。
女子身形高挑,头上披着蓝色头纱披肩,腰带上挂着珍珠流苏链。
一副楼兰女子的打扮。
她的头发乌黑浓密,额间戴着蓝色流苏眉心坠。蓝色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水晶蓝的眼眸,湛蓝而纯净,若熠熠生辉的宝石琉璃。
漂亮的蓝眼睛下面,长长的蓝色面纱,将她冰莹若雪的肌肤全部遮住。
即便面纱遮住了大半张脸,也能看出这是一位绝色美人。
方才沈秀还觉得桌对面的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而见了这位楼兰美人后,她忽然觉得桌对面的美人不够看了。
只是这位楼兰美人浑身笼罩着一股子冷冷的气息,与她冰莹若雪的肌肤一样,似乎是位冰雪美人。
她欣赏着楼兰美人的美貌时,楼兰美人忽而眨了下浓密纤长若蝶翼的睫毛,与她目光相撞。
她心一虚,连忙转身。
沈秀不知,她转过身去后,船头上的楼兰美人眯了下眼,直直盯着她的后脑勺。
良久,楼兰美人低头,对船边的人道:“那须罗,去查一下这人是谁。”
她的声音少了分女音的细腻,分明是男子的声音。
第41章
一道道菜端上桌。沈秀执筷专心吃饭。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块辣香酥鱼。司马烨, 司马朗以及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她看着碗里堆积起来的菜,道:“我自己夹,自己夹。”
另一边桌上, 一白衣男子打量着明黄罗裙的美人,不禁喟叹:“芙蓉不及美人眸啊。”
他旁侧,青衣男子也跟着赞叹, “是啊,我大抵是遇见了我的梦中……”他话还没说完, 眼角余光触及斜对面沈秀的脸。
稍微一闪神,他没把后面的话说完。
白衣男子:“梦中神女?”
青衣男子喃喃:“不是, 她不是……”他直勾勾地盯住沈秀, “这、这才是我的梦中神女。”
沈秀吃着吃着,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在她身上逡巡。她扫视周围。
周围有几个男的在看她。为何看着她?她摸出身上的小圆镜,对镜照了照。脸上并未有什么东西。
她脑子转了转。
或许是因为魏朝清和司马烨两兄弟个个相貌出众, 就连五官还没长开的魏长生都是很出众的长相,而她一个相貌普通的人插在他们之间, 略微有些突兀, 所以引人注目?
大抵是如此。她想定之后, 刚把小圆镜收回怀里,忽而听到司马烨一声厉叱, “看什么看!再看将你们眼睛挖下来!”
他在骂周围看着沈秀的男人。
这些男人见司马烨一身贵气, 气度不凡,定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便不敢再看沈秀。
司马朗也跟着狠狠瞪了一圈看沈秀的男人, 他冷哼一声, 又给沈秀夹了块羊腿肉。
饭毕,沈秀一行人上马车, 继续赶路。沈秀上了马车后,掀开帘子,倚在窗边观街景。
临近京城的州城虽没有京城繁华,但也很繁华。发现在街边卖饰品的楼兰女,沈秀脑海里闪现出方才在河面上见到的楼兰美女。
只露出一双眼睛,便能窥探出其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面纱下面,是怎样一张绝色容颜。
沈秀又想起了谢扶光。谢扶光也是极美的。他的美是精致漂亮如曼陀罗花,是东陵汉人的美,而方才那位楼兰美人,高鼻深目,异域风情,是楼兰吐火罗人的美。
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火罗人,他们两人似乎是两个人种的审美至高点。若要相比起来,两人长相不相上下,只是美的不同而已。
思及谢扶光这人,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沈秀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烨见她看着街道满脸是笑,他说:“这里比不得京城的繁华,锦州城连这里都比不上。你若待在京城,日子会过得更好。你可以待在京城,我给你安排住处,然后将你爹娘接过来。”
“京城消费,呃,我是说,花费,京城物价比锦州城高很多,花费很大的,我们家还是待在小州城里日子才过得好。”
“你只要嫁给我,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有什么样的日子。”
沈秀语塞,她摇摇头。司马烨又道:“或者我也可以给你爹娘安排职位,月钱保证比你爹娘卖豆腐赚的钱多,保证你们一家能在京城日子过得滋润。”
“锦州是我的家乡,是我家的祖籍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离乡的。”沈秀语气坚决。
司马烨沉默下来。见司马烨没说动沈秀,魏朝清和司马朗暗地里叹息。
魏长生揪起小嘴,闷闷不乐。若是姐姐愿意留在京城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经常见到姐姐了。
怎样才能让姐姐留在京城,最好是留在他身边?魏长生脑瓜子使劲地转。
马车行至黄昏,一行人停下来吃饭休整片刻。在马车里吃了饭后,沈秀下车,出来转转。长时间坐着,下半身有些僵硬,她活络着四肢,踢踢路边的小石子。
这里是官道,两面是山,周围没有人烟。沈秀走到侍卫身边,道:“得小心周围有没有野兽。”
之前她在野外遇到黑熊,野猪和熊猫,万幸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侍卫:“区区野兽而已,姑娘不必担忧。”
沈秀犹疑,“你打得过大老虎吗?那种很大很猛的大老虎?”
侍卫忍俊不禁,“我只出一成内力,一拳便能砸死大老虎。”
内力?一成内力便能一拳砸死大老虎?沈秀想起谢扶光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死胡刀他们。她咂嘴,很是羡慕谢扶光和侍卫的武功。
等她回锦州安顿下来后,她一定要找师傅学武。就算之前英姐说她没有好根骨没有好资质,她也要学!
另一边,魏长生拉拉魏朝清的长袖,“舅舅,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
魏长生将魏朝清拉到一边,小声低语,“舅舅,你之前不是说过,姐姐有念书的天分吗?你要不收她为弟子?”
若舅舅收了姐姐为弟子,姐姐就要天天在舅舅身边学习,就可以天天待在他和舅舅身边啦!
“不行。”魏朝清不假思索。
“为什么?舅舅你看不上姐姐的天分?你看不上姐姐,觉得姐姐不配当你的弟子吗?”魏长生鼓起腮帮。
“不是。”
“那为什么!”
魏朝清皱眉。他绝不能收沈秀为弟子。若他与她成为师徒,往后便绝无可能成为……
这是大逆不道,违逆人伦之事。
“我不会收她为弟子,长生,莫要再想这件事。”
魏长生张了张嘴,哼哼唧唧,最后甩脸,气冲冲回了马车。
马车大概行了七八日,抵达锦州城门。沈秀望着锦州城门,一颗心安定下来。
她总算回来了。
马车进入城门,一路前往葫芦街,转至葫芦巷,进入窄窄的葫芦巷后,抵达一处小院。
“这就是你家?”司马烨嫌弃而挑剔地扫视着有些窄小陈旧的院门,“你从前住的地方这样差,比我想象中还要差许多。”
“是啊,沈秀,之前还说你家的日子与别人相比算不错的了,这哪里不错了!简直是太错太错了!”司马朗气起来,气她竟然住这样破旧的房子,又满是心疼她在这样房子里生活了十几年。
沈秀才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马车一停,她立马跳下去,冲到门口使力敲门。
门从里面打开,打开门的是魏府的侍卫。见他们来了,侍卫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