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乱世,带着空间去逃荒_未定下【完结】(10)

  “村长,人没事就是最大的好事了,而且咱们已经走了快半个月了,再走几天应该就到靳城了,到时候买些就好了。”李筝只能这样安慰,希望到时候会有吧。

  “对,筝丫头说的对,人没事就是大好事,粮食被抢了,但是钱没抢走,到了靳城再买就是。”粮食已经被抢了,只能往好处想了。

  对啊,要往前想。

  “宝哥儿,还伤心啊。”从树上下来就就闹情绪了。不过宝哥儿是个懂事的孩子应该是在想自己的弱小吧。

  “姐姐,宝哥儿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宝哥儿想帮姐姐。”宝哥儿很伤心,皱着眉头,嘟着嘴。

  “嗯,那宝哥儿从明天开始就好好练功和读书行吗?这样就能越来越强了。”从逃荒后宝哥儿就没再练过功了,还是得找些事,这样就不会想那么多了。

  村长家的牛被难民用石头砸死了,所以切成块腌了起来,每家都分了一点,毕竟这么多肉腌起来也要废不少盐,天又热明天就该坏了,有些人家今晚就给煮了,这些肉倒是让村里人的心情好了一些,李筝也煮了,毕竟这路上一直在啃饼子。

  早上还是一早就起来赶路了,不过大家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些伤,所以走的并不快,不过还是在赶了五天后,到了快弹尽粮绝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靳城的城墙。

  到了城门口,城门口有个身穿长衫,身体圆润,嘴上留了两撇胡子的人拿着笔坐在墙根凉棚下,而旁边有十位带刀侍卫站在两侧。而在不远处的林子下,围着的都是逃难来的难民,瞧着足有数千之众。

  李筝他们没有贸然进去,看这些人就明白,这可不是轻易就能进去的。只找了个角落安静呆着看看情况。

  到了正午时分,城门口打开了看到两个小兵搬了一筐黑面馒头出来,有些人看着眼泛绿光直接冲了上去,抓了馒头就啃。

  “啊,杀人了,杀人了。”那些蠢蠢欲动想去抢馒头的人停下来脚步,缩了回来。因为他们看到去抢馒头的人已经躺在了血泊当中,两个小兵收回刀,并没有管地上的尸体。

  看到这些难民安静了下来,长衫男子站了起来走过来说:“我是靳城城主的管家,我们城主知道大家逃难而来,已经又饿又渴,所以我们城主特意准备了馒头招待大家我。”

  等了一会儿看没人说话,那管家也不在意,继续说:“想吃馒头,也是有规矩的,如今咱们梁国发生了旱灾,又有地方发生了兵祸,所以咱们城主打算招些士兵,去平息战乱,当然大家也不用担心,只要进了咱们就管吃管喝,城里有个大湖也有存水大家不用担心,而且城里也有存粮。要是有家人的,每人上交三两银子当作入城费,并且还给你们家人安排地方安家,只要是想进城的是要每人交三两安家费就行,大家也不要觉得这贵,毕竟现在粮食都涨疯了,而且这些银子也不是咱们自己用的而是用到咱们将士身上的,没有吃的、喝的、武器将士们怎么打仗。好了,有意愿的可以来这里报名,想要进城的去那边排队。”

  听到这管家的话大家都互相商量了下,有些家里有钱的想进城去,毕竟都没粮了,而家里钱不够的只能去报名参军了,至少管吃管喝。村里人讨论了下,都觉得进城比较好些,最主要的原因是没粮了。都纷纷跟村长表示说想要进城,村长思考了下,“行,你们想进城的就去吧,不过到了城里大家就别喊我村长了,也不合适了,大家到了城里要是能分在一块大家都互相帮助一下。行了赶紧去排队吧。”

  大家听了都纷纷表示会的,就各自去排队了,有些家钱不凑手的跟相近的人家借了借,反正都在城里,也不怕人跑。

  李筝跟村长表示了一下不想进城的想法。

  “什么?筝丫头,可是银钱不凑手,叔这里有,你先用着。”毕竟身为一村之长,还是有些家低的。

  “不是村长,我是想往南边再走走,我觉得这旱灾可能还会持续下去,南边会更好些。”

  “叔也知道,但是村里都没粮了,再走下去就是死路一条,只能先在这里休整一番了。”村长也无奈。

  第14章 抢粮

  李筝推着车往南继续走着,“姐姐,咱们不留下吗?”宝哥儿坐在车里戴着草帽看着李筝。

  “嗯,不留了,咱们再往南边走走。”

  ……

  “筝丫头,真不留啊。”

  “嗯,村长,我想去看看。”李筝很坚定。

  “行吧,你这孩子主意大,虽然你武功厉害,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一路上可要低调,把脸抹黑点。也没什么好给你的,这草帽和这包肉干拿着。”筝丫头的身手自己也是瞧过的,也相信她路上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是担心她涉世未深。

  ……

  到了中午,李筝把车推到了林子里,架起了锅,煮了锅肉粥。从靳城走过,路上便没有看到难民了,想来被靳城接收了,所以她才这么大胆煮起肉粥。

  “宝哥儿,好吃吗?”看宝哥儿吃的香,又从空间拿出了一碗炖鸡肉,好好补补,又喝了些灵泉水。

  宝哥儿看到鸡肉眼睛都亮了,啃哧啃哧的吃了起来,等休息够了,就又开始了赶路,听村长说的再顺着这条路走上半个月就应该会到南城府,到了南城府就说明离太原府不远了。

  “姐姐,我跟你一起走吧。”

  “宝哥儿要是觉得无聊就在车里,背三字经吧,等明天早上不热的时候再走好不好。”这天太热了,别中暑了,而且这小短腿也是耽误行程。

  “嗯。”

  “人之初,性本善……”

  听着宝哥儿的背书声,她深吸一口气,握紧把手,推起车狂奔起来,只能看到一阵浮起黄土消散又起伏。

  ……

  “姐姐,下次跑的时候,跟宝哥儿说一声,不然宝哥儿头晕的厉害。”宝哥儿躺在车里晕乎乎的。

  李筝看着宝哥儿的样子也是有些讪讪,也是她忘了,这路看着是挺平坦的,但是到底是比不上现代的水泥路。“宝哥儿,姐姐今晚给你做好吃的。”说是做其实就是从空间拿出了之前做好的,拿了碗鸡蛋羹、小炒肉和几个馒头。这一路上都在吃干饼子,偶尔熬些汤喝喝。

  吃完饭后,看宝哥儿坐在车里练功打坐,李筝便从空间拿出了把刀,练了起来。兵器之长是长枪,但是需要双手一起练,练剑,剑是很帅,但是不太适合现在的情况,还是刀看着更顺眼些。拈花飞叶当武器虽好,但是要是论震慑人还是拿把刀更好。练到深夜,她浑身汗淋淋的,闻着还有股馊味,头发都打结了,一搓都能搓出泥来,眉头瞬间皱了起来,一脸嫌弃样,赶紧进了空间洗了个澡。

  洗完澡,看着水里自己天哪这是谁啊,要是不穿女装谁能看出来这是女的,肤色已经晒黑黄,脸上几乎没啥肉贴在骨头上,活脱脱一个难民,看来这灵泉水只能对身体和练功有效,对美容养颜没啥作用。

  李筝躺在车子里看着旁边的宝哥儿,幸好今天睡觉前给宝哥儿洗过了,要不然跟自己一起睡,自己也是有些嫌弃的。

  走了四五日一路上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人也在路上走,起初看着李筝两个半大小子,便有些心思,但是看到李筝身上背着的那把大刀,刀身黑红还泛着嗜血的光就顿时消了心思。李筝见此也是松了口气,也不枉她拿了鸡血抹在刀上,要是这些人不怕死还想来抢,那自己也只能……说到底自己还是不敢杀人,毕竟他们只是饿急眼了,能震慑一时就一时吧。

  再往前走,看到有人躺在了路上,再仔细看已经死去多日了身上的衣服都被人摸走了,再往前倒下的人越来越多,有些是饿死的,而有些是摔打致死的。李看到这种景象赶紧拿了两颗药丸吃了,又拿了两块布蒙在鼻子上,“宝哥儿,千万别把布拿下来,知道吗?”

  现在天热,这些尸体腐烂过后,暴露在空气中,很可能会染病,要是再下了雨,吃了染水的东西,很可能会爆发疫病,疫病在这里可是会死人的!

  李筝不敢停下脚步,只能往前走,远远看见一群人如行尸走肉般往前走着,她推着车跟在这群人后面,到中午李筝坐在离那群人有些远的地方,目前情况也都不太清楚,还是远些好。

  ……

  “小姐,喝些水吧。这么热的天,喝些吧。”一梳着双丫发髻,身穿绿色长衫,大约十五六岁的女子劝着身旁有些晕车的女子。

  “不了,小环,不想喝,等跟父亲汇合了,再说吧。”这女子身穿蓝色长衫,衣服领口绣了芙蓉花,梳了单罗发髻,看着就是一大家闺秀。

  “求求各位大人了,给些吃的吧。”

  “小环,看看外面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吵。”

  “是,小姐。”小环先掀开帘子往外瞧了一眼看着一群难民跪在地上。“回小姐,都是些难民,想求些粮食。”

  “难民啊,那就给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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