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芝婆家近,苗南是先去的。她到时,正好碰到火芝婆站在家门口,伸着脑袋在撇苗家的动静。
火芝婆看到苗南,心里一喜,道:“苗南啊,你爸菜做好了?”
这一早上可把她馋坏了,一上午什么都没做,光顾着闻苗家飘来的香气,以及盯着家里堂屋墙上挂着的大摆钟,算计着还要多少时间到中午能去苗家吃饭。
苗南点头:“阿婆,我爸让我来喊你们吃饭。”
火芝婆点了点头:“我估摸着也该好了。”
到目前为止,她已经闻到了干烧猪蹄的肉香,三杯鸡咸鲜中带着甜米酒的酒香气,绿豆和莲藕新鲜微甜的气味,小龙虾火爆热烈的麻辣气息,还有刚刚大蒜呛锅时散发的独特香气。
苗南和火芝婆说完,就要去叔爷家。火芝婆点了点头,貌似淡定地看着她离开。等人一走,她马上回到屋里,给钱文胜打电话:“来了没?都熟了,马上要开饭了。”
“快了快了,马上就到村口了。”
闻言,火芝婆啪得一声挂掉了电话,腿脚麻利地走到了苗家。
钱文胜挂掉大哥大,脚下一踩油门,很快到了甜水村。他停下车,带上大哥大和车钥匙,以及给苗勤之暖屋的随手礼,步履不停朝着苗家走去。
钱文胜到时,其他人也来了,大伙儿来的都不慢,几乎是同一时间到的。苗大河一家人是都来了,村长家来的是他和苗旭,叔爷家也只有叔爷和苗成林。
苗勤之笑着招呼:“叔爷、村长、火芝婆,小叔小婶你们快上座。”然后又招呼年轻一辈:“钱哥,你也坐。小良、小旭、成林你们三自个儿找位子坐,都自在些。”
大家把带来的东西交给苗勤之,才笑着上桌。虽说这顿饭是苗勤之感谢四家帮忙修屋子,请客吃饭。但他刚搬新屋,大伙儿还是应该带点小礼物,算是给苗勤之暖屋。
苗勤之笑着给年纪辈分都最大的叔爷舀了一个水晶丸子,才笑着让大家开席:“条件有限,做了几个菜,大家将就吃吃。”
叔爷笑着把苗勤之给他舀的丸子吃掉,才笑道:“这一大桌菜,还将就吃?三小子你可太客气了。”
叔爷这话倒也没错。干烧猪蹄、水晶肉丸、荷叶肉、三杯鸡、麻辣小龙虾、肉酿茄子、凉拌黄瓜、蜜汁莲藕,八道菜五道大荤,一道半荤,有肉有鸡有虾,甜咸具备。
桌子旁边还放了满满一罗罐熬出沙的莲子绿豆汤,人家办酒席都未必会做出这样的牌面。
“喜欢就多吃。”苗勤之笑着应道。
男人们喜欢说话,女人则更专注于美食。火芝婆第一块紫夹的依然是小龙虾,吃了几个过了瘾后,才把目光落在其他菜品上。
她先夹了一块干烧猪蹄,猪蹄软嫩,肉皮一嗦就掉,入口即化。看着没什么汤汁,却一点也不干柴,味道浓郁但一点也不肥腻,很适合她这样的老人。
吃完猪蹄,又夹了一块鸡肉,鸡肉也很嫩,咸鲜中带着一丝米酒的微甜,最后一丝辣味更勾得人胃口大开。
一连吃了几块重口味的肉,再来一块蜜汁莲藕,莲藕脆脆的,糯米软滑,淡淡的甜,很清爽。属于莲藕独特的清香气息从口腔中滑过,恰好把吃多了肉的腻味感洗去,让人不禁胃口大开,还能再战好几碗肉。
为了这顿饭,她把厨房的家什都搬到了苗勤之家,现在看来,苗勤之当真没有辜负她的期待。
苗大河上桌后,见苗建军一家不在,就知道这两兄弟还在闹矛盾,刚想劝劝苗勤之,把他大哥请来,就被他媳妇塞了一口荷叶肉。
肉质嫩滑,荷叶的清香都融到肉里了,瘦肉不柴,肥肉不腻,十分爽口。苗大河眼睛一亮,顿时忘记了自己刚要说的话。
苗勤之的小婶林红艳瘪瘪嘴,暗道:也就是你年纪这么大了,光长皱纹不长脑子,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让老三兄友弟恭?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话是有前提的,父亲慈爱,儿女才孝顺。兄长友爱,弟弟才恭顺。但问题是苗建军不是你大哥苗大江,勤之也不是你。你想让苗勤之继续尊敬他哥,也得苗建军做出一个哥哥的样子。
弟弟刚回来就分家把人赶出去就算了,可前几天,连我们家、村长还有叔爷家的小子都知道来帮忙,只有近在咫尺的苗建军没帮糊一次墙,递一次瓦,现在有的吃了,就想来吃,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苗大河这时开口,只会让苗勤之难堪,影响饭桌热烈的氛围。没见叔爷那么传统的人,也没多嘴说一句废话吗?
两老头子精地很,知道分家结果对苗勤之不公平。得知苗勤之要修屋子,才这么积极地推自家子孙来帮忙。
苗勤之接受了他们的帮忙,说明苗勤之没有记恨他们,分家这茬事便过去了。以后两家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要是苗勤之不接受,那估计就是另一种说法做法了。
见苗大河光顾着吃,忘了要说的话。林红艳放下心来,给自己舀了一个水晶肉丸。呜,这肉丸子味道是真不错。肉质滑润,却非常有嚼劲。但又不是很费牙,咬不烂的那种。
她吃完肉丸子,夹了一只小龙虾,这小龙虾比前两天苗勤之送到家里的更好吃。热的小龙虾更辣更带劲,但本地的人最不怕的就是辣,反而觉得特别过瘾。
钱文胜做生意常有应酬,倒是更钟情桌上的两盘素菜——肉酿茄子和凉拌黄瓜。
应酬多了的人,就很容易伤了胃口。夏天苦夏就更没有胃口了。但苗勤之做的肉酿茄子软嫩而不油,蒜香和辣味融入一体,能让人一口气干下两大碗白米饭。
凉拌黄瓜也很爽口,里头的酸味很特别,不像一般的醋那么刺鼻,反而很柔和。但当你以为它毫无威力时,又会让人浑身一激灵,有种大夏天吃雪糕后的清凉感。
钱文胜吃完凉拌黄瓜,看着桌上大盆大盆的猪脚和鸡肉也来了胃口,他夹了一块干烧猪脚,肉筋都要熬化了,吃起来一点也不费力。看着颜色非常深沉浓郁,但一点也不腻。钱文胜连吃好几块,都没有往日应酬后的恶心反胃和饱胀感。
他又吃了一块鸡肉,淡淡的甜,还有酱油发酵后独特的鲜香味,同样不会让人觉得油腻。等把所有菜品都尝过一遍后,钱文胜不得不承认,他外母说的没错,苗勤之这手艺确实不俗,一点也不输于县城那些酒店里的大师傅。
不对,应该说他的手艺还更胜一筹,不愧是在省城学厨学了十几年的人。钱文胜想着,又往嘴里塞了一块三杯鸡。
至于苗良三人,更是一言不发,光顾着吃了。这样的好菜,在家吃不到。倒不是说他们家不舍得吃鱼吃肉,而是因为家里老人年纪大了,又经历了物资匮乏的年代,做菜十分简省,不放油不放盐,更不加调料,就算是肉,也好吃不到哪里。
作者有话说:
明早依然是0点。这几天0点更新是希望千字好看点,上夹子能靠前排些。
后期更新,你们觉得是0点,还是早6点比较好?
第26章 苦力
这顿饭可算是吃的宾主尽欢,一直到下午两点,席面才结束。
苗勤之准备的量足,五斤肉、三斤猪蹄,一只五斤重的大公鸡,还有一大盆小龙虾,按理说十来个人是吃不完的。
不过乡下人哪有不馋肉的,最后愣是吃到光盘,腆着肚子回去。
苗良抚着肚子,撑得直打嗝。
他没急着回家,而是留在苗家给苗勤之帮忙。苗勤之办这一桌席,用到的锅碗瓢盆和桌椅板凳基本上都是从邻居家借来的。现在饭吃好了,也得赶紧整理,该洗的洗,该还的还,免得影响了人家做晚饭。
苗良主动留下来帮忙,苗勤之也乐得留下他。正好他也有事情要找他——苗勤之请客虽不吝啬,但家里钱不够是事实,苗良前些天和他说过的零工,苗勤之想去试试。
在农村挣钱是真不容易。他名下能正儿八经能用上的田地只有两亩半,五分田的水稻也就是种个口粮。另外两块旱地,一块种了辣椒,一块种了红薯。
辣椒能卖,价格却不高,批发一毛五,这片地一整个收获季也不知道能不能收回五百斤,不到一百块的收成能做到了什么?
至于红薯,现在才刚插苗,等丰收要到十月十一月,并且卖价也不高。
想到收成,苗勤之又想到了另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早稻收获后还要交农业税。除了农业税,还有各种分摊税。他现在都怀疑,在家种地,能不能挣钱另说,没准还要倒贴钱。
兄弟两一道去还东西,一边谈起了去采石场打零工的事情。
苗勤之打算明天就跟着苗良去他做过的采石场看看那边还招不招人,如果招人,他就在那边干着。零工工资虽然不高,但却是日结,不用担心老板跑路不给工资,也不用担心老板压工资,而且还方便照料家里的地,算是一个比较灵活又合适的工作。
正好稻苗刚下田,两块旱地前些天他都抽着空除了草,没有特别急的农活,他去打一段时间零工,能攒点钱是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