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四皇子问到口干舌燥的小王爷回到府里就是连喝几杯水,这孩子的求知欲太强了,简直是个十万个为什么。
终于到了朝会的最后一天,本来以为这一天会很轻松的度过,结果廷尉戚少卿上奏,说是某小吏的女儿被御史之妻李语蓉杀害,这李语蓉也是丞相的庶长女。
丞相有两子三女,唯一的嫡女就是当今的贵妃,李锦华;另外两个庶女,庶长女嫁于御史为妻,这李语蓉平日里喜欢烧香拜佛,一副富贵人家慈悲主母的样子,听说私底下是心黑手黑,折腾起人来一套一套的。而且这李语蓉自视甚高,经常看不起所谓的贱民,哪怕是寻常的官员夫人,她都不屑与之来往。
三女李秀玲,也是庶女,乃是大司马之妻,这李秀玲也很有意思,凡事都要斤斤计较,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
戚少卿之所以在朝廷上把这事儿提出来,是因为如果按正常的流程,这案子一定会被丞相直接压下去,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李家的人都跋扈惯了,上至丞相的几个儿女,下至他们府上的奴仆,每年都有一堆人跑来衙门来告状。奈何他这个廷尉做不得主,只能看着苦主把心里苦咽到肚子里去。
但是这次,被害的人是戚少卿好友之女。这孩子长的很漂亮,去铺子里买点首饰,结果好巧不巧就去了这御史的金铺,还刚好遇到了御史。御史这些年顾忌这李语蓉,很少纳妾,多少养在外面的宅子里。
这孩子好好的出身,哪里会当人的外室。结果不知怎地,这是就被李语蓉知道了,李语蓉直接安排身边的嬷嬷去处理,这嬷嬷也是个狠人,直接就毁了这孩子的脸,还把人给沉江了。
这天寒地冻的,等衙役把人给捞出来,早就没气儿了。戚少卿是廷尉,主管就是司法审判,但是这朝廷司法不正,让他空有一身抱负,却不能展现。再到现在,难道还要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枉死吗?
戚少卿已经忍无可忍了,所以,他就挑了朝会这个时间,直接上奏。
丞相老神在在的站在百官之首,一言不发的无视了这戚少卿。旁边的御史脸色变了又变,这事儿他不是不知道,男人贪花好色有什么问题,只是这事儿被人拿出来说,让他很没面子。
御史还是开了口,“听廷尉之言,此事是内子所做,可有证据?”
有人证,但是没有物证。这物证本来是有的,但是被丞相府的下人给烧了,甚至是当着衙役的面烧的。戚少卿没好气的讽刺,天子脚下,有人却以自己为天,“自有人证,御史大人可敢让那个嬷嬷与尊夫人出赖,当庭对质。”
人证不足为惧,他们有的是办法让这人改口,或者永远无法开口。
端木帝看着戚少卿与大司马、丞相等人辩论,他心知这李语蓉害人之事必定是真的,然而有在朝中一手遮天的丞相,想让李语蓉服罪是不可能的。但是不能听之任之,不然要寒了这些不与丞相同流合污的官员的心了。
戚少卿的人证就在宫外候着,这大概是最安全的地方了,端木帝也知道这些人若是今天就回去,怕是明天这案子就会不了了之了,于是直接宣人证进殿。
邻居张某亲眼看到那嬷嬷带着人,直接在小吏门口绑了那家的女儿,为什么她知道是李语蓉呢,因为那嬷嬷自己说的;船夫甲某则是亲眼看到那女子被沉了江,也是他跑去喊得衙役,后面也一并跳水去救人。
无论怎么样,这个嬷嬷是跑不掉了。丞相和大司马等人一点不带慌的,就算是指认了嬷嬷又如何,谁说不是这嬷嬷擅自行事?
等皇帝命人把这嬷嬷带到殿前后,这两个人证都指认这嬷嬷就是那天的人。这嬷嬷也不否认,跪下磕头,“奴才不能看着这些个小蹄子糟践我家小姐,所以就想给她个教训,此是奴才一人所为,我家小姐并不知情。”这话刚说完,就口吐鲜血倒地不起了。
侍卫前去查看,应该是提前服了毒药,人已经死了。明面上看,这案子已经结了,但是谁不知道这嬷嬷不过是个被推出来顶罪的。全家老小的卖身契都在主家手里,有谁敢背主?自己死,能保下全家,所以这嬷嬷才会这么干脆的赴死。
这案子就这样虎头蛇尾的结束了,戚少卿看着丞相等人不以为意的样子,心中大恨。小王爷则是暗暗叹了口气,若非这戚大人坚持,恐怕连这嬷嬷都不会有事。
长公主淡淡开口了,“人证有功当赏,本宫赐你二人一人五十两文银。想来大司马大人,也会对受害者给予补偿吧,毕竟是你家的奴仆害人。还有,本宫想这证人都是好人,好人会一生平安吧?”
这话就是敲打了,按李程祥的性子,这两个证人肯定会被暗害,但是长公主这话明摆着,她要护着这些百姓。丞相等人互换了一下眼神,罢了,无非几条贱命,留他们活着又何妨。这事儿到此为止就好,没必要非要和皇帝较劲儿,无利可图的事情不做也罢。
回到王府,小王爷直和瀚海王吐槽,有这么群官员,这天下还没大乱,还真是不容易。他就纳闷儿了,皇帝是怎么选的官员,怎么全都和丞相一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