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鼎道长带着小元宝,走过山野林、踏过小溪,走到哪、看到哪、讲到哪。“小元宝,你可知林城百姓的生存方式与其他地方多有不同,有好些人祖祖辈辈就生存在山里,他们可以自给自足,有些人甚至不曾下过山,所以就连当地的官员都不清楚林城到底有多少人。”
说白就是没法做人口普查,住在山里的人肯定是对林野间非常熟悉的,若是他们想躲避,官府的人恐怕还真没什么办法。
小王爷不明白为什么一鼎道长要带着他熟悉这个古老的王朝,无论是人文、地里,还是习惯、风俗。虽然父王、母妃都没有对他讲一鼎道长的来历,但是能从瀚海王府带走他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个简单的道人呢?
想不明白的问题,小王爷也只能放在一边。至少此时此刻,他觉得跟着师傅是快乐的,“师傅,那林城的税怎么办?”税是根据人头来计算的,这人有多少都不知道,要怎么收税?
“林城情况特殊,所以只是象征性的收些粮税,主要的还是商税和煤矿。”
“象征性”这词用的真秒,果真是难得糊涂。
小王爷也只是好奇一问,得了答案便不再追根究底。他这些日子在林城吃到了鹿肉、狍子肉、甚至还有狼肉,只能说不是肉都是好吃的。寡淡的口味,让他越发怨念这个调料匮乏的时代,烧烤只有盐的痛苦,谁懂?
一鼎道长拿出一把迷你的小弓箭,教小王爷射箭。“双脚与肩同宽,身体微微向前倾,左手握紧弓身,右手拉弦,稳定住自己身体,然后瞄准目标,平稳地松开手指。”
小王爷听着觉得很简单,他毕竟是个有着成年人芯子的人,应该很容易上手,“师傅,我想射兔子。”
一鼎道长看了眼眼前的矮豆丁,高深莫测地说,“也可,你随我来。”
就这样一鼎道长找兔子窝,然后带着小王爷去射兔子,再然后一起度过收获为零的一天,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七八天。小王爷终于放弃了,就是有个成年的芯子,他也没法当个神射手。于是,他开始和租的院子里的那颗树较真儿了。
一旁的一鼎道长看着小元宝和树较劲儿,满意的抚了抚胡须,不让你在活物那受点挫,你又怎么肯乖乖的练箭。
等了半个月,终于等到了林城的集市。林城每周有一次小集市,每月有一次大集市,一鼎道长等的就是这大集市。大集市,几乎所有人都会出来,连平时住在山里的人也会来,他们与旁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不要银子,只要东西,以物易物是他们的生存法则。
大集市的热闹可不止于此,还会有不少外城来收货的商人。这些商人多是卖粮食和布料、收皮草和草药。这林城,虽说大部分的人家都能靠着捕猎和采煤混个温饱,但是这粮食必须要提前买,万一遇到大雨天,商人可能几个月不来一次,他们有钱都买不到粮食。
小王爷在集市上挑花了眼,这纯白色的狐狸皮太适合给母妃和姐姐做披褂或者围脖了,买!这完整的虎皮可不易得,父王的书房就缺这么一个霸气的坐垫,买!这棕红的熊皮真厚实,奶奶冬天怕冷,用这厚实的皮子做衣服再合适不过,买!这一水儿的貂皮,刚好四件,外祖父一家的父子装,买!
当然小元宝也没忘了孝敬师傅,选了一个黑貂皮,看着低调又大气。
他这番大动静,可不就惊动了当地的大皮草商。说来也是巧合,小王爷挑的这些皮草都是出自林城邓家。邓家原是林城的第二的商贾,现任家主是年仅十九岁的邓一谋。
邓家的老家主,也就是邓一谋的父亲,在一次狩猎的过程中被突然发癫的马摔了下去,腰椎骨折,没过多久就去了。没人相信这是个意外,但又没人能证明这不是意外,就这样,原本实力雄厚的邓家在老家主逝去后,因为内讧逐渐衰落。
好在邓一谋是个有手腕的,在他带领下,邓家嫡系一脉基本全须全尾的保留下来,但是终究还是伤了元气,现如今的邓家基本就靠着皮草生意才在林城有这一系之地。
小王爷对这个气宇轩昂的年轻家主,很有好感。他一个四岁的孩童,买了一通高价的皮草,还没付钱,寻常商家怕是要怀疑他来捣乱的。这位家主,却开口劝他,“小贵人,您可与家中长辈商量后再买,省的买多了浪费,这皮草每年都有的。”
“我能做主,这些就是送给我家人的,人人有份,你别担心,我有银子。”
邓一谋看着小王爷这一定买的样子后,也就不再多少什么,免得招人烦,然后还主动赠他几张兔子皮当添头。
这人会做生意,而*七*七*整*理且心正。小王爷有意和这种商人长期往来,他们瀚海王府在林城也没什么故交。小王爷现在是满心满意,找个靠谱的合作方长期合作了,不过他也不准备贸然开口合作,万一他看走了眼呢。
将买完的皮草规制好,命人直接送回王府。然后找来阿大,让他去查查这邓一谋的情况。“不仅要查这个人,也要查一下他们整个家族的情况,若是一人美名,一族恶名,那就有意思了。”
“主子放心。”阿大跟着小王爷这么久,已经很能明白他的心思了。
一夜无梦的小王爷,大清早就被师傅喊起来了,今天要带他进山去。便是盛夏,这山里的温度也是凉爽的,何况这段时间刚下完雨,小王爷在山间树下看见了不少的蘑菇,有些就是那种肉眼可见的致幻蘑菇,长的五彩斑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