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上调好的料汁,撒上红辣椒碎儿,上锅蒸一刻钟。
时间到,一开锅,蒜蓉的香气弥散在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火红的开背虾,在蒜蓉的衬托下如同一幅艺术品,惊艳四座。
“苏姑娘,你这厨艺,在大越国,若甘居第二,老马敢保证,就没人敢称第一!”
马大勺佩服得五体投地,赞不绝口。
剩下的一道年年有余八宝饭,做法不难,但糯米、紫米、红豆、莲子都要提前一晚泡发,糯米要泡到用手轻轻一搓就可以搓碎,不然影响口感。
红枣洗干净对半切开去核,碗里刷一层油,底部摆上红枣、红豆、葡萄干、莲子,再铺一层糯米一层红糖,再铺一层红豆、莲子加一层糯米压紧,再一层豆沙馅儿,再一层糯米压紧,倒入清水刚刚过米就好。
制作八宝饭时,苏锦书并不避讳马大勺,反而是把步骤一一讲解给他听。
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她还强调如果不如此做,结果会怎样怎样!
感动得马大勺就差磕头拜师了。
他坦言,咱们干厨子的,靠的是手艺吃饭,所以,没有哪一个厨子不把自己的手艺给捂得严严实实的,就连收徒也多是收自家人,有的厨子甚至规定自己的厨艺是传男不传女,为的就是怕把厨艺传给女儿,女儿出嫁后,本家的厨艺就外传到女婿家了。
比起苏锦书,马大勺真是觉得他们那点子厨艺还拿着当宝贝似的不外传,简直丢人!
苏锦书笑笑说,可能我志不在厨艺,所以,才没有把这点子技能当回事!
马大勺又是一惊,“苏姑娘你是个厨娘,怎么还说自己志不在厨艺呢?
苏锦书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只说,女子嘛,最终还是要嫁人的,一旦嫁人夫家若是不允许她抛头露面,那厨娘这事由估计就做不成了!
马大勺哈哈一笑,“对,对,女子还是要嫁个乘龙快婿比一辈子当厨娘要好!”
“我倒是觉得,苏姑娘最好还是一直在镇抚司后厨当厨娘比较好!”
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传来。
苏锦书不用看来人的脸,就知道谁来了?
问题是,他不是与佳人人约黄昏后了吗?没事儿跑人家大理寺后厨来溜达啥?
马大勺却是抬头一看到来人是传闻中的秦阎王秦指挥使大人,当即吓得两股战战,冷汗涔涔。
看看这情形,苏锦书暗忖,这回搬新宅,要不要找人画幅秦逸之的画像,挂在正堂镇宅?
“怎么不说话?不高兴在这里遇到本大人?”
见她低头不语,明显是不欢迎自己,秦逸之的火气有点上涌。
“如果苏姑娘不高兴,那秦大人你是不是会马上走?”
又一个清冷孤傲的声音响起,这回连马大勺都一下子听出声音的主人是他们大理寺卿贺大人了。
他偷瞄了一眼苏锦书,想问问,苏姑娘,你有没有觉得今日这两位大人很有点相互看不顺眼,马上要掐架的阵势?
苏锦书心里想得是,早知道他来,我还不如去视察视察我的新宅子呢,总觉得今晚上这顿饭会吃得波澜壮阔的!
要不,我再做点好吃的,堵住这俩的嘴?
第106章 第一百零六章 替换3
秦逸之倒也没空着手来。
他拎来了两坛子九酿春, 这可是进贡的好酒,若非他锦衣卫指挥使的身份,即便是皇上赏赐了此酒, 他都未必拿出来公然去饮!
“苏姑娘,我怎么瞧着秦大人这来者不善啊?!”
连糙汉子张彪都瞧出端倪来了。
果然, 秦与贺一碰上, 就互甩眼刀子,你一句嘲讽, 我一言鄙夷,把整个席面上的气氛都要撩拨到刀光剑影的境界了!
“贺大人,这一碗酒, 本大人祝你鹏程万里,别摔下来!”
秦逸之端起一碗酒, 对着贺延舟挑衅。
贺延舟是文官, 酒量泛泛, 而且向来觉得只有莽夫才会一碗接一碗的喝, 没文化劲儿的。
可今日, 他忽然就觉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也未尝不是一种痛快, 痛快地跟秦阎王斗,跟他刀来剑往,实在是人间一大乐事。
于是, 这二位就跟棋逢对手似的,先较酒量, 后又较破案技巧,到后来, 连其风度,其穿戴,其言行都要拿出来论一论,论得两人唾沫横飞,现场一大桌子席面,硬是没几个人敢动筷子。
直到两坛子九酿春没了。
再看这两人东倒西歪地趴在桌子上,就这样还侃呢,秦逸之道,“贺延舟,我……我跟你说,比起酒量,你……你不如我……真的,我就是故意来灌醉你……你的……你小子蔫坏……蔫坏的,我的人……是你肖想的?”
苏锦书只想去捂他的嘴。
这都什么屁话?
她怎么就是他的人了?
活阎王不要名节,她可还要呢!
知牧与肖鹏、张卓三人也瞧着不大好,忙近前去,连拉带拽地把人给弄走。
快出大理寺大门,本来都醉的蔫头耷拉脑的某阎王,忽然抬起头,眼底精光四射,他盯着知牧,“你……留下!”
“是,属下遵命。”
知牧应声。
兄弟仨相互看了一眼,都替着他们家大人觉得惆怅,又稀罕人家姑娘稀罕得都玩命拼酒了,可跟人家姑娘说话时,那嘴刀子啊,怎么就不能钝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