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为了流浪而流浪,流浪不是一种过程,是他们的目的。”卢之富说了句颇有哲理的话。他叹口气,说如今派出所的工作也不好做,随便出点事他们都有责任,每天也是提心吊胆的,至于那些流浪汉,“只要不惹事,我们也不太管了。”
民政局下属的救助站,定期会和这些人做交流,目的是想知道他们的身份信息,老家在哪,有无亲人,但大部分时候的难题是,流浪的人并不愿意诉说自己。
天更冷的时候,他们会转战地下通道,再冷他们就会去更南方,去广东,等到第二年春天的时候,同样的地方,依然会聚集起流浪的人,但他们已经不是同一批。上一批住在这的人最终去了哪,无人知晓,也无人关心。
在看守所再次见到向军,算一下,已经是案发后的第十二天了。
梁觉阳坐在他的对面,他佝偻着身子,似乎比初次见面时显得瘦削了一些,因为双手被手铐牵制,他不得不将手放在桌面上,梁觉阳本来应该按照惯例,说一声“请你把头抬起来”,但这几个字,他也有点说不出口了。
当警察将近10年,他见过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愤怒的,固执的,抱怨的,喊冤的,装傻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到了看守所,相当一部分人依然不知悔改,或者根本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法律在他们心中是模糊到趋近于无的东西,他们身上有的只是某种动物的本能,掠夺他人,侵犯弱小。大部分犯罪其实并不复杂,它基于人性中嗜血的本能,和不受控制的向外吞噬的欲望。
那你的犯罪,是因为什么呢?
对面的人能否回答这个问题,或者,是否愿意回答呢?
“向军。”梁觉阳说出他的名字。男人抬头。
如今再看这张脸,梁觉阳的心情已与12天之前截然不同。对于一直被关在看守所里的这个男人来说,这12天的日子平平无奇,是他自从19岁开始,就已经习惯的环境,他的人生超过15年的时间都是这么过的,他第一次入狱时,梁觉阳甚至都还没出生。
从长沙去茶阳,中途转经株洲,又回到长沙,12天的时间,他因为向军而出发,而最后的终点也落在了他这里。
“要从哪里开始说起呢,按照时间顺序吧。”
梁觉阳说:
“1986年8月,是你第一次进派出所。那年你19岁,靠打零工为生,四处做一点杂活,你的工作不算太顺利,因为成年之前有过几次打架斗殴的记录,街道上的人对你心存顾忌。18岁之前,警察对你大多是教育引导,档案上并没有污点留存。但1986年,那次因为涉及管制刀具滥用和当街寻畔滋事打架斗殴,警察拘留了你,被问询之前,你受了重伤,脖子被人用匕首扎入,导致声带严重受损。”
向军没有抬头,静静地听。
“出院后,做笔录,你提出,你是为了救一个女孩才和人起了冲突,这个女孩,就是当时茶阳县塑料二厂的副厂长靳卫国的小女儿,靳如桦。”
向军的头微微向左动了一下,梁觉阳以为他要开口,但对方依旧沉默。
“被你救下的这个女孩在笔录中拒不承认,表示从未见过你,更不认识你。警察找不到人证证明你说的话是真的,但也因为你是受伤的一方,并没有对你进行刑事处罚,你在派出所只待了一天一晚就出去了。不过我想,比起真相,说不定你失去了更宝贵的东西——”
梁觉阳喝了一口水,让同事给向军也倒了一杯。
“你之所以说出靳如桦的名字,是因为你没有钱治疗,捅伤你的那个流氓,本身已是末路之徒,不可能对你进行赔偿,你也没有单位可以依靠,重伤没钱救治,你最后成了哑巴。”
向军用不方便活动的手接住了警察递过来的纸杯,将头往前凑,喝了一口水。
“也许靳卫国还有一点良心,也可能是靳如桦觉得有一点对不起你,于是当年的9月,你顺利进入塑料二厂担任仓库看守,厂里还为你分了一间小房子,就在仓库的门口,那既是保安室,也是你的家。成年之后,那是你唯一的一个稳定住所。”
向军的手,还放在一次性纸杯上。
“可是好景不长,1987年的元旦节,你又因为涉嫌奸辱罪,再次进入看守所,而这一次你被指控强奸靳卫国的大女儿,靳如芸。”
一直到这三个字出现,向军才算有点反应,他喝了一口水。
“公安局的档案里留存,记录的情况,是你亲口承认犯罪事实,由此入狱,因当年正值严打的余温,强奸判处较重,你获刑12年,于1987年2月进入茶阳县监狱服刑。”
向军左手捏着杯身,右手搭放在左手小臂上。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呢?你可能还不知道,当年案发时的下午四点,你的朋友,锅炉房的工人罗进保看见了案发的全过程,他认出那个实施强奸的人,是厂长冯延祥的儿子,冯应辉。但是为了自保,他选择埋藏真相,没有去告发。后来他将这件事告诉了另一个警察,可惜已经迟了整整15年,你早就服完了所有的刑期,承受了不应该属于你的罪责。”
向军抬头,发出十分轻微的嘶哑的呜声,梁觉阳知道,自己的思路没有错,他叫同事拿来了纸和笔,示意向军,如果无法说,可以用写。但向军没有动笔的意思。
“我一直没想明白,当年那个警察也没想明白,所以他花了整整十几年的时间去寻访有可能知道这件事的相关人士,最后他得出了一个推论。”
梁觉阳从怀里掏出了两本厚厚的笔记本,一本是他之前在老房子的箱子里找到的,马铭远的工作日志,还有一本,是他昨天才得到的更完整的笔记。
“你为什么要承认不是自己犯下的罪?并在十几年的时间中从未为自己伸冤?也许最大的可能就是,你对警察的质询所作出的回答,就是真的。”
向军看着梁觉阳,梁觉阳知道自己说对了。
“你回答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你认罪了,承认自己强奸了靳卫国的大女儿靳如芸。16年了,罗进保没有必要说谎把罪责推到冯应辉头上。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你承认的也是真的,那么事实就只有一个。1987年的元旦节,同时发生了两件事,即冯应辉在保安室实施了强奸,而你,也和靳如芸有亲密举动。”
向军终于正视梁觉阳。
“16年前有个警察,在茶阳县四处找人询问这件案子的相关信息,时间太久远了,案子也太小,进行得并不顺利。但是还是让他找到了人。他找到了当年报案的那个人,是一个普通的女工,她其实并没有目睹案发的过程,当时她正在仓库里点货,但等她出来的时候,听到了女孩的叫喊声,在窗户口看到了保安室里发生的事,但是她胆子太小了,不敢进去,所以她直接跑到派出所报警。当时她喊的是‘靳主任的女儿被人强奸了’。”
同事进来,送来了新的水。向军继续握着纸杯。
“靳主任的女儿,到底是哪个女儿呢?其实那个人是靳如桦。但那个女工没来得及看清楚,再加上两姐妹,本身长得就十分相似,她分辨不出谁是谁。警察接到报案,迅速前往保安室抓人,抓到了在那附近游荡正准备回保安室的你。抓到你后,警察又赶到了靳卫国的家中,而靳卫国见到警察后说,被强奸的是她的大女儿靳如芸。我不知道后来的笔录情况具体如何,也许涉及性犯罪,为了保护受害人,笔录就是在靳卫国的家中做的,也可能是靳如桦去了派出所,直接就假装自己是姐姐,把强奸案的受害人变成了靳如芸。理由是什么呢?我想这个很容易猜测,是贞操和名节。当时靳如桦已经和药企的公子哥李峰订婚,她绝不能让自己被强奸的这件事漏了出去。”
向军喉咙里发出某种意味不明的浑浊的声音,渐大又渐小,但最终偃旗息鼓,双手放平。
“来到你这边,警察自然就询问,你是否在保安室强奸靳如芸。从你的角度来看,我想一定非常痛苦。因为你和靳如芸是一对恋人,你们的恋情因为身份的悬殊不敢示人,但是你爱她,你觉得她也爱你。你们一定在保安室发生过关系,但在1987年元旦那天,这成了你命中的死结。警察告诉你,靳如芸已举报你强奸。你先是无法接受,然后是愤怒,继而不甘,但最后,你选择接受。你承认了指控,这意味着你承认靳如芸从来没爱过你,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对她来说是折磨,所以她要你进监狱,要你被判刑。”
梁觉阳终于对视上向军的眼睛,也第一次觉得他露出了人该有的表情,那浑浊中透出的一点点的悲哀和痛苦,并不明显,如一颗石头砸向平静的湖面,死水微澜。
“这件事如果说清楚的话,也许是可以避免的。但是你太自卑了,你内心深处也不敢相信,副厂长的女儿会真心爱你。但更糟糕的是,你的喉咙受到了严重损伤后,丧失了语言功能,你无法在第一时间表达出自己的想法,你的内心活动,从头到尾只有你自己知道,而等你有力气表达的时候,你已经无力再和心爱的人一一对证。你能说什么呢?爱与不爱,本就是世上最模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