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对象是前男友小叔_卢乙【完结】(42)

  男人的身体僵了一瞬,环在她腰上的手骤然收紧,气息越来越重,然后开始学着她的样子回吻她,笨拙的,试探的,却带着一种让人腿软的认真。

  他学得很快,没吻一会儿就掌握了主动权,甚至无师自通地勾住她的舌尖。

  这下真是天雷勾动地火。

  他直接把人给抱了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是觉得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了,于宥宁的双腿本能地圈住他的腰,他的两只手掌托着她的臀,将她稳稳地固定在身前。

  只消两步,就将她抵在墙上。

  漆黑又寂静的空间里,只剩下唇齿纠缠的声响,暧昧的,黏腻的,让人脸红心跳的,她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吻了多久,总之她几乎要缺氧了,来不及吞咽的津液顺着嘴角溢出,滑过下巴,凉凉的。

  他将她紧紧地抵在墙上,不留一丝缝隙,于宥宁被他吻得浑身发软,忍不住发出一声细碎的嘤咛。

  也是到这一刻,他才终于清醒过来,勉强刹车。

  “宁宁,”他剧烈地喘息,胸膛起伏,紧贴着她的,弄的她忍不住又闷哼出声,他的声音哑得不像话,带着一种拼命压抑的克制:“你答应我了,对吗?”

  于宥宁被吻得浑身发软,全靠他托着才不至于滑落,她勾着他的脖颈,手指插在他微湿的发间,感受着他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体温。

  她必须承认,她对林骁有生理性的喜欢,她对他的吻、他的身体、他的一切毫无抵抗力。

  整整一周,她假装不在意,克制自己不去想他,她告诉自己,冷静几天就好了,不见他就不会想了,不想了就没事了。可全都是自欺欺人,直到此刻被他抱在怀里,闻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味道,她才不得不承认,她其实也想他。

  他刚才说“别不要我”的时候,她所有的防线就已经松动了,那个一贯沉稳克制的男人,用那种近乎祈求的语气说出这四个字,把自己最脆弱的那一面摊开来给她看。

  她那些翻来覆去想了无数遍的犹豫,他是林屿的小叔怎么办,他们长得太像怎么办,家里人知道了怎么办,在这一刻全都被她短暂地抛到了脑后。

  不是想通了,是不想想了,她彻底被林骁所迷惑,不是那张脸,是那双看着她的时候,卑微到尘埃里的眼睛,她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爱意,没有女人能够抵抗这种爱意!

  两个人就这么额头抵着额头,平复了好久,安静的客厅里只有彼此粗重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她甚至感觉到了他的灼热。

  “还不可以。”她轻声说,这是她最后的理智。

  “我喝了酒,宁宁。”他睁开眼,看着她,那双眼睛里有欲望,有克制,还有一种很深很深的温柔:“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借着酒劲才做这些事。”

  他顿了顿:“我爱你。”这三个字,他说得郑重其事,像是在说一个他已经确认了很久很久的事实。

  于宥宁的眼眶忽然有点热。

  他没有等她回答,而是抱着她进了卧室,从床头柜里拿出那枚戒指,又返回客厅,全程就这么抱着她,舍不得放下。

  他重新在沙发上坐下,让她坐在自己腿上,然后拿起戒指:“我替你戴上。”

  戒指被推进她的中指,不是钻戒,是简约素雅的对戒,银色的戒圈上刻着细细的纹路。

  于宥宁低头看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忽然笑了:“你的呢?”

  林骁愣了一下,他没想到她知道这是对戒,有些不好意思地别开脸:“我的在床头柜里。”

  “你不戴吗?”她歪着头看他:“你不戴的话,下次别的女孩子给你送水,你就有借口收下了。”

  林骁立刻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卧室,从床头柜里拿出另一枚戒指,戴在自己手上,动作快得像怕她反悔。

  他走回来,重新坐下,把戴着戒指的手伸到她面前:“戴上了。”

  于宥宁看着他手指上那枚同款的银色素戒,嘴角弯了弯。

  “以后没有我的允许,”她说:“不许喝这么醉。”

  “好。”他答得飞快:“我听你的,我都听你的。”

  她奖励似的在他额头印了一吻,男人蹭着她的脖颈,鼻尖抵在她颈窝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爱你。”他说,声音闷闷的:“我爱你,宁宁,我爱你。”一遍又一遍,像是要把这些年所有没机会说出口的话,一次性说个够。

  于宥宁抱着他,搂着他的背脊轻轻摩挲,好吧,她必须承认,她现在离不开他了。

  至于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此刻,她只想抱着他。

  而林骁,他抱紧了心爱的姑娘,他又赌对了,他赌她对自己是有感情的,所以他推了自己一把,也推了她一把,哪怕手段卑劣。

  他用怜悯和勾引换取了心上人的爱,可那又如何,从此,他们是这世上最亲密的人,他和她,会被并称为“我们”!

  窗外的路灯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地板上,落在那盆玫瑰上,落在两个人交叠的身影上。

  那盆玫瑰又开了一朵,红艳艳的,在夜色里轻轻晃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2章

  恋爱的第一天, 他又给她做了午饭,两个人还是约在便利店,还是林骁先到,他买了两瓶水, 请服务员帮忙加热饭菜, 然后坐在吧台边等她,玻璃窗外的阳光白晃晃的, 晒得柏油路面泛着一层油光。

  于宥宁撑着伞走得慢, 进到便利店才觉得凉快了,长舒一口气:“好热哦。”

  林骁接过她的伞收到一边, 拧开椰子水递过去:“先喝口水。”

  于宥宁仰头喝水的时候, 才看清他今天做了造型, 寸头已经长成了有些厚度的短发, 发顶抓了一点发胶, 微微耸起, 露出饱满的额头和发际线,看上去有点像美式前刺,衬的人更精神。

  她放下水瓶, 撑着下巴看他, 真帅,五官硬朗, 眉目偏偏又含情,鼻梁是怎么长的?这样高挺,还有嘴唇, 上薄下丰,又饱满红润,别样的性感!

  被她看的不好意思, 他下意识吞咽:“怎么了?”

  于宥宁故意逗他:“林总今天很不一样嘛。”

  林骁微微侧了一下脸,牵动嘴角,想笑又没完全笑出来,他垂下眼,假装整理桌上的碗筷,红了耳尖。

  那种表情,该怎么形容呢,就是明明心里爽得要命,偏要装作不在意,可又忍不住想确认她是不是真的喜欢,于宥宁在心里给他总结了一下:暗爽,但端着。

  再看衣服,All black。

  黑衬衫,黑西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精瘦的手腕,领口解开了一颗扣子,锁骨若隐若现。

  她收回视线,压着笑低头摆弄筷子。

  “喜欢吗?”他故作随意,语气里藏着期待。

  于宥宁故意顿了一下,歪着头思考,然后慢悠悠地说:“怎么?打扮得这么好看,就是为了让我喜欢呀?”

  林骁没说话,但那个微微扬起的下巴,那个抿着又压不下去的嘴角,那个“你说对了但我不好意思承认”的表情,已经替他回答了。

  大概是因为昨晚的亲密,他们俩今天其实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尤其是林骁,一直端着,背挺得笔直,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连吃饭的动作都慢了半拍,于宥宁刚才看他发型的时候,他还用掌根捋了捋耳发,带着一点不自在的可爱。

  她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那个沉稳淡定、万事从容的林骁,今天像个第一次约会的毛头小子,一会儿捋捋头发,一会儿扯扯衣角,坐得端端正正,生怕哪里不得体。

  “你好像比较喜欢我穿正装。”林骁先开了口,语气里带着一点试探。

  于宥宁端起碗筷吃饭,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夹了一块红烧排骨,咬了一口,眯起眼睛:“今天的红烧排骨也很不错呢。”

  今天也是三个菜:红烧排骨,小炒吊龙,清炒时蔬。林骁观察着,她好像不太喜欢吃牛肉,上次的午饭也是只尝了一块儿牛肉。

  吃完饭,他收拾碗筷,于宥宁跑去冰柜前转一圈,拿回支巧克力味的冰淇淋,撕开包装纸,咬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睛。

  林骁不爱吃甜食,就坐在旁边陪她。

  “你有没有觉得今年热得好早?”于宥宁一边咬着冰淇淋一边说:“要不是你煮的饭太好吃了,我今天中午都只打算吃冰淇淋的。”

  不知道她话里有几分真,几分哄他,但林骁的嘴角已经翘起来了,他侧过头看她,眼睛里带着笑意,就是那种“被夸了很开心但不好意思表现得太明显”的暗爽。

  “那晚上要不要也吃我煮的饭?”他问。

  “晚上你不到我家吃饭了吗?”于宥宁咬着冰淇淋,含糊不清地说。

  从他受伤起,他就一直都是在于宥宁家里吃的饭,当然,除开上周,上周他没有联系她,为了给她“充足的空间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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